國家按身份證照號建個人收入檔案
提交到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事實上只涉及到了兩項改革內(nèi)容:一是將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從800元提高到1500元;二是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報。而要想對個人所得稅進行全面深入的改革必須涉及到如何監(jiān)控納稅人個人信息的來源及其真實度的問題,這也一直是橫在個稅改革之前的一個難題。而《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的出臺,有望為這一難點問題提供解決方案。
《辦法》共十章五十九條,分別對建立個人收入檔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繳明細賬制度、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向稅務機關(guān)雙向申報制度、與社會各部門配合的協(xié)稅制度;加快統(tǒng)一的個人所得稅信息管理系統(tǒng)建設(shè);強化高收入者的重點管理、稅源的源泉管理、全員全額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詳細闡述。
《辦法》明確提出要建立個人收入檔案制度,實現(xiàn)個人收入“一戶式”管理。
目前的個人所得稅大部分是由單位代扣代繳,而絕大部分扣繳單位并沒有明細申報到個人,向稅務機關(guān)申報的只是一個匯總數(shù)。因此,《辦法》要求稅務機關(guān)必須從源頭嚴格把關(guān),按稅法規(guī)定審核扣繳義務人申報數(shù)據(jù)是否包含了支付收入所有個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收入額和扣繳稅款等明細信息,以及其他相關(guān)信息。同時,稅務機關(guān)應對扣繳單位報送來的明細信息,以及自行申報納稅人申報來的基礎(chǔ)信息、收入及納稅信息,以納稅人身份證照號碼為惟一標識,建立個人收入“一戶式”檔案,按人頭對這些信息進行分類、篩選、歸集、比對和分析,實施精細管理。
“全員全額管理”的提出是《辦法》的另一亮點。個人收入檔案建立起來后,相關(guān)配套管理措施與手段也是不可或缺的。在盡可能地把所有個人所得稅納稅人都納入到稅收管理中后,稅務管理機關(guān)將從中選取管理的重點、難點以及查實高收入個人是否足額納稅,通過對信息的匯總分析、納稅評估,避免納稅人多處分解、漏報少報收入,達到稅款應收盡收的目的,最終由對高收入者的重點管理,實現(xiàn)對取得應稅收入個人的全員全額管理。
同時,《辦法》對個人所得稅征管重點——高收入者管理,也從實際操作層面予以細化。
《辦法》不僅要求各地將金融、保險、證券、電力、電信、石油、石化、煙草、民航、房地產(chǎn)、高等院校、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高新技術(shù)企業(yè)、中介機構(gòu)、體育俱樂部等高收入行業(yè)人員,個人投資者、影視明星、歌星、體育明星等高收入個人,臨時來華演出人員等納入重點納稅人的范圍,而且也要求各地從收入較高、知名度較高、收入來源渠道較多、收入項目較多、無固定單位的自由職業(yè)者、稅收征管影響較大等人員中,選擇一定數(shù)量的個人作為重點納稅人,從而對其實施滾動的動態(tài)重點管理。
“《辦法》從制度建設(shè)、技術(shù)手段、管理規(guī)范等方面,系統(tǒng)、完善地提出了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掇k法》的出臺,是加強個人所得稅征管的重要舉措,也為下一步個稅改革鋪平了道路?!睒I(yè)內(nèi)人士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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