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起征點不妨建立浮動機制
近日,接近決策層的相關人士透露,個稅起征點將提高為2500元或3000元,至于“兩會”期間不少代表、專家提出的“以5000元為起征點”則不太可能。此外,稅率級次減少也是改革方向,目前我國實行的是9級累進稅率,稅率從5%到45%,改革后或減為5級。
關于個人所得稅的改革方案的意見分歧,向來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個稅起征點提高到多少最合適;二是,個稅起征點與分級稅率改革,哪個對抑制貧富分化的作用更為明顯。而此新聞一出,爭議之聲也自然撲面而來。原因無非是,2500元或是3000元的現實與先前“兩會”期間熱議的5000元預期相差太遠,另外,分級稅率改革中最高稅率的45%降到40%也很像幫富人減輕負擔。
其實,之所以能引來如此大的爭議,有個原因不得不說——在全國搞“一刀切”式的起征點,不分時節(jié)、不分東西南北、不分城鄉(xiāng),難免會激起民意。以至于,無論是2500元還是3000元,大家都是不滿意。根本的問題也正在于此,相比較于西方社會的成熟而穩(wěn)健的稅制系統(tǒng),我國稅制這種“一議一提”然后再在全國進行“一刀切”式的推廣,顯得很是稚嫩。這種稚嫩,主要集中于沒有與地方經濟發(fā)展水平以及物價水平聯(lián)系在一起,沒有實行浮動機制。
舉例來講,美國的個人所得稅就沒有起征點一說,只要有收入的人都要報稅,高者退,少者補,這得益于美國有完善而發(fā)達的退稅機制。為此,1981年美國通過了《經濟復興法》,決定從1985年開始實施個人所得稅指數化方案,對個人所得稅的稅級、個人減免額標準扣除實行指數化,按照每年消費物價指數的漲落自動確定應納稅所得額的適用稅率,以防止通貨膨脹將納稅人推入到更高的稅率檔次。業(yè)內人士稱,美國是當下將個稅體制與通貨膨脹以及CPI等信息結合的最好的國家之一。
國人擔心的不是漲不漲工資,擔心的是,即便漲了工資,也離CPI越跑越遠。整個2010年,CPI基本上一直在高位運行;更讓人恐懼的是,到現在為止,CPI仍然沒有跑緩之勢,2月份CPI同比漲4.9%,PPI同比漲7.2%,創(chuàng)28個月以來新高。對此,公眾也基本失去了信心,近期的一份調查顯示,66.9%的居民認為物價“高,難以接受”,對于未來的通脹形勢,居民認為下季物價仍將上漲的比例占47.1%。
就算個稅起征點調整到3000元,就這個3000元的標準,能夠讓大部分工薪階層受益,誰又能保證,CPI在高位運行的當下,3000元就是個合理的標準。邏輯發(fā)展到這里,就會明白,上調個稅起征點也好,改變稅率分級制度也罷,只要不與時代同行,只要不與地域發(fā)展水平同步,這雙給全國人民制定的鞋子,就難免出現大小不合適的現狀。
頻頻修改個稅體制,之于行政成本的浪費可以暫且不論,對于公眾的精神煎熬與實質性增負,卻不得不說。因為,在物價飛漲的年代,誰能面對2500元或3000元,有足夠的安全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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