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下發(fā)名單 精準收繳個人定增稅
國稅總局進一步加大對定增收稅的排查力度。一張從國家工商總局調出的企業(yè)股權變動信息單日前已下達各地稅務部門,意在精準收繳個人以股權參與上市公司定向增發(fā)的個人所得稅。
今年2月國稅總局給江蘇地稅局回函及4月15日國稅總局發(fā)布的《關于切實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管的通知》,明確規(guī)定個人以股權參與上市公司定向增發(fā)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為加強這部分稅款的征收,國稅總局近期通過國家工商總局后臺直接提取了全國各地企業(yè)股權變動信息,并已傳送至各地稅務部門。
一位地方稅務部門的人士告訴記者,個人以股權參與上市公司定向增發(fā)的歷史交易在這份信息單中均有記錄,個人股權的評估增值部分在賬面上也一清二楚。
“這張從總局來的名單為我們的工作提供了極大的便利,這將是我們近期工作重點”這位人士說,“此前開展工作需要從本地工商局調取存在股權變更記錄的公司資料,由于牽涉部門較多工作開展有一定難度,這次直接跳過了地方工商局,繞開了錯綜復雜的利益關系,也足以顯示國稅總局對稅收新政的實施決心”。
另一方面,為增強可操作性。近期進行此類定增的上市公司已開始選擇部分現(xiàn)金支付,以應對股權轉讓方的個人所得稅的現(xiàn)金支出問題。
如近期公告重大資產重組預案的啟明星辰(38.80,0.00,0.00%),上周四公告,擬以46.26元/股的價格向自然人齊艦、劉科全發(fā)行510萬股股份并同時以現(xiàn)金對價9500萬元兩種方式,受讓兩人持有的北京網御星云信息技術有限公司100%股權。公開資料顯示,網御星云凈資產為5659.8萬元。這一交易如不考慮其他因素,自然人齊艦、劉科全二人應為股權增值部分繳納個人所得稅約3900萬元。
一位稅務人士認為,這次啟明星辰以股權和現(xiàn)金對價9500萬元方式受讓兩位自然人持有的網御星云100%股權,充分考慮了兩自然人繳納所得稅的現(xiàn)金流問題。
業(yè)內人士表示,稅收新政的推行,將使得部分現(xiàn)金方式作為對價交易的增發(fā)模式成為常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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