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將禁止開發(fā)商直購預拌混凝土
開發(fā)商今后不得指定預拌混凝土供應單位,或者直接采購預拌混凝土。日前,北京市住建委網站發(fā)布《關于印發(fā)<關于加強預拌混凝土生產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見>的通知》,要求各單位嚴控建設工程質量。
《通知》中顯示,施工單位將負責驗收和檢驗進入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監(jiān)理單位也應當對混凝土的進場、取樣、養(yǎng)護、送檢等過程進行監(jiān)管并簽認、見證。北京市將在實施建設工程預拌混凝土采購備案的基礎上,逐步推行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粉煤灰采購合同、以尾礦廢石為原料的機制砂石采購合同的網上簽約或合同備案。
從去年10月起,為了房屋建筑質量,北京市住建委已開展了對全市混凝土攪拌站企業(yè)的全面檢查,并進一步加大了對全市保障性住房項目的質量監(jiān)管。隨后,多家不符合規(guī)范的企業(yè)被處罰并整治。2011年年底前,北京市還將完成第二批保留攪拌站點的資質復審和綠色生產達標考核,爭取達標攪拌站達到80個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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