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10年投資220億元推進重大水利項目建設
為實現(xiàn)福建省莆田市委、市政府確定的10年220億元投資目標,近日,該市出臺了《關于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推進重大水利項目建設十條意見》。
記者從市水利局獲悉,該意見就進一步加快推進水利改革發(fā)展、推進重大水利項目建設,提出了明確主體責任、策劃生成項目、加大投資力度、爭取金融支持、鼓勵社會投入、做強融資平臺、加強質量監(jiān)管、完善水利工程管護、統(tǒng)一管理水資源、建立考核機制等10項措施。
為強化重大水利項目儲備,今后該市將重點策劃生成水庫工程、引調水工程、防洪防潮工程、流域綜合治理工程等四大類重大水利項目,并從2012年至2020年,由市財政每年安排水利項目前期工作和業(yè)務經費1000萬元,重點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
根據《意見》,為加大重點水利項目的投資力度,莆田市將在中央、省級補助的基礎上,落實提取土地出讓收益10%用于水利建設政策,再提取木蘭溪南北岸縱深2000米范圍內的土地出讓金收益的10%,專用于木蘭溪防洪工程建設。同時,實行資金爭取獎勵政策,凡爭取省級以上(含省級)專項資金1億元以上(含1億元),獎勵項目前期經費和業(yè)務經費500萬元;爭取5000萬元以上(含5000萬元),獎勵項目前期經費和業(yè)務經費200萬元;爭取3000萬元以上(含3000萬元),獎勵項目前期經費和業(yè)務經費50萬元。
為做大做強融資平臺,該市將加快涉水經營性資產整合步伐。自2011年至2020年,每年從本級土地出讓金提取1億元給市水務集團作為資本金。同時,賦予市水務集團蓄水、調水、引水、供水、水能、排水等資源性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開發(fā)經營權,并將蓄水、調水、引水、供水、水能、排水等水務項目直接委托市水務集團承建,工程造價按市財政投資項目評審中心審核價格下浮6%核算。
另外,還將實行重大水利項目建設通報、考核、問責制度。對工作考評前三名的縣(區(qū))水務局和項目建設單位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未完成年度建設任務的縣(區(qū))水務局和項目建設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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