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工業(yè)與民用建筑現澆鋼筋混凝土結構中直徑14~40mm的ⅠⅢ級鋼筋在垂直位置、水平位置或傾斜位置的對接連接。當兩鋼筋直徑不同時,也可用氣壓焊連接,但其兩直徑之差不得大于7mm。
施工準備
2.1 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 鋼筋:鋼筋的級別、直徑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有出廠證明書及復試報告單。進口鋼筋還應有化學復試單,其化學成分應滿足焊接要求,并應有可焊性試驗。
2.1.2 氧氣(O2):氣壓焊采用氧氣純度應在99.5%以上,質量符合GB3863中Ⅰ類或Ⅱ類一級的技術要求。
2.1.3 乙炔氣(C2H2):最好用瓶裝溶解乙炔,質量應符合GB6819的要求。其純度必須在98%以上,磷化氫含量不得大于0. 06%,硫化氫含量不得大于0. l%,水分含量不得大于1L/m3,丙酮含量應不大于45g/m3。如使用乙炔發(fā)生器直接生產的乙炔時,使用的電石質量要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定的優(yōu)級品或一級品的要求。
2.1.4 主要機具:
2.1.4.1 供氣裝置:應包括氧氣瓶、溶解乙炔氣瓶(或中壓乙炔發(fā)生器)、干式回火防止器、減壓器及膠管等。氧氣瓶和溶解乙炔氣瓶的使用應遵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溶解乙炔氣瓶的供氣能力必須滿足現場最大直徑鋼筋焊接時供氣量的要求,若不敷使用時,可多瓶并聯(lián)使用。
2.1.4.2 多嘴環(huán)管加熱器:氧-乙炔混合室的供氣量應滿足加熱圈氣體消耗量的需要,多嘴環(huán)管加熱器應配備多種規(guī)格的加熱圈,以滿足不同直徑鋼筋焊接的需要,多束火焰應燃燒均勻,調整火焰方便。
2.1.4.3 加壓器:加壓能力應達到現場最大直徑鋼筋焊接時所需要的軸向壓力。
2.1.4.4 焊接夾具:應確保夾緊鋼筋,并且當鋼筋承受最大軸向壓力時,鋼筋與夾頭之間不產生相對滑移;應便于鋼筋的安裝定位,并在施焊過程中保持足夠的剛度;動夾頭應與定夾頭同心,并且當不同直徑鋼筋焊接時,仍應保持同心。
2.2 作業(yè)條件:
2.2.1 焊工必須持有有效的焊工考試合格證。
2.2.2 設備及供氣應符合要求。
2.2.3 在現場進行鋼筋氣壓焊時,當風速超過5.4m/s,應采取擋風措施;在負溫下施工時,對氣源設備應采取適當的保溫防凍措施;當氣溫低于-15℃,應對接頭采取預熱和保溫緩冷措施。
2.2.4 作業(yè)場地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制定和執(zhí)行安全技術措施,加強焊工的勞動保護,防止發(fā)生燒傷、火災、爆炸以及損壞備等事故。
2.2.5 注意接頭位置,注意同一區(qū)段內有接頭鋼筋截面面積的百分比,不符合《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有關條款的規(guī)定時,要調整接頭位置后才能施焊。
操作工藝
3.1 工藝流程:
檢查設備、氣源 → 鋼筋端頭制備 → 安裝焊接夾具和鋼筋 → 試焊、作試件 →
施焊 → 卸下夾具 → 質量檢查
3.2 檢查設備、氣源、確保處于正常狀態(tài)。
3.3 鋼筋端頭制備:鋼筋端面應切平,并宜與鋼筋軸線相垂直;在鋼筋端部兩倍直徑長度范圍內,若有水泥等附著物,應予以清除。鋼筋邊角毛刺及端面上鐵銹、油污和氧化膜應清除干凈,并經打磨,使其露出金屬光澤,不得有氧化現象。
3.4 安裝焊接夾具和鋼筋:安裝焊接夾具和鋼筋時,應將兩鋼筋分別夾緊,并使兩鋼筋的軸線在同一直線上。鋼筋安裝后應加壓頂緊,兩鋼筋之間的局部縫隙不得大于3mm。
3.5 試焊、作試件:工程開工正式焊接之前,要進行現場條件下鋼筋氣壓焊工藝性能的試驗。以確認氣壓焊工的操作技能,確認現場鋼筋的可焊性,并選擇最佳的焊接工藝。試驗的鋼筋從進場鋼筋中截取。每批鋼筋焊接6根接頭,經外觀檢驗合格后,其中3根做拉伸試驗,3根做彎曲試驗。試驗合格后,按確定的工藝進行氣壓焊。
3.6 鋼筋氣壓焊時,應根據鋼筋直徑和焊接設備等具體條件選用等壓法、二次加壓法或三次加壓法焊接工藝。在兩鋼筋縫隙密合和鐓粗過程中,對鋼筋施加的軸向壓力,按鋼筋橫截面積計,應為30~40MPa。為保證對鋼筋施加的軸向壓力值,應根據加壓器的型號,按鋼筋直徑大小事先換算成油壓表讀數,并寫好標牌,以便準確控制。
3.7 鋼筋氣壓焊的開始宜采用碳化焰,對準兩鋼筋接縫處集中加熱,并使其內焰包住縫隙,防止鋼筋端面產生氧化。
在確認兩鋼筋縫隙完全密合后,應改用中性焰,以壓焊面為中心,在兩側各一倍鋼筋直徑長度范圍內往復寬幅加熱。
鋼筋端面的合適加熱溫度應為1150~1250℃;鋼筋鐓粗區(qū)表面的加熱溫度應稍高于該溫度,并隨鋼筋直徑大小而產生的溫度梯差而定。
3.8 鋼筋氣壓焊中,通過最終的加熱加壓,應使接頭的鐓粗區(qū)形成規(guī)定的合適形狀;然后停止加熱,略為延時,卸除壓力,拆下焊接夾具。
3.9 在加熱過程中,如果在鋼筋端面縫隙完全密合之前發(fā)生滅火中斷現象,應將鋼筋取下重新打磨、安裝,然后點燃火焰進行焊接。如果發(fā)生在鋼筋端面縫隙完全密合之后,可繼續(xù)加熱加壓,完成焊接作業(yè)。
3.10 質量檢查;在焊接生產中焊工應認真自檢,若發(fā)現偏心、彎折、鐓粗直徑及長度不夠、壓焊面偏移、環(huán)向裂紋、鋼筋表面嚴重燒傷、接頭金屬過燒、未焊合等質量缺陷,應切除接頭重焊,并查找原因及時消除。
質量標準
4.1 保證項目:
4.1.1 鋼筋的品種和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注:進口鋼筋需先經過化學成分檢驗和焊接試驗,符合有關規(guī)定后方可焊接。
檢驗方法:檢查出廠證明書和試驗報告單。
4.1.2 鋼筋的規(guī)格、焊接接頭的位置、同一區(qū)段內有接頭鋼筋面積的百分比,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guī)范的規(guī)定。
檢驗方法:觀察或尺量檢查。
4.1.3 氣壓焊接頭的力學性能檢驗必須合格。
力學性能檢驗時,從每批接頭中隨機切取3個接頭做拉伸試驗。根據工程需要,也可另切取3個接頭做彎曲試驗。
4.1.3.1 在一般構筑物中,以200個接頭為一批。
4.1.3.2 在現澆鋼筋混凝土房屋結構中,在同一樓層中以200個接頭為一批;不足200個接頭仍作為一批。
檢驗方法:檢查焊接試件試驗報告單。
4.2 基本項目:
鋼筋氣壓焊接頭應逐個進行外觀檢查,結果應符合下列要求:
4.2.1 偏心量不得大于鋼筋直徑的0.15倍,同時不得大于4mm,當不同直徑鋼筋相焊接時,按較小鋼筋直徑計算,當超過限區(qū)時,應切除重焊。
4.2.2 兩鋼筋軸線彎折角不得大于4°。當超過限量時,應重新加熱矯正。
4.2.3 鐓粗直徑應不小于鋼筋直徑的1.4倍,當小于此限量時,應重新加熱鐓粗。
4.2.4 鐓粗長度應不小于鋼筋直徑的1.2倍,且凸起部分應平緩圓滑。當小于此限量時,應重新加熱鐓長。
4.2.5 壓焊面偏差不得大于鋼筋直徑的0.2倍。
4.2.6 接頭不得有橫向裂紋,若發(fā)現有此裂紋時,應切除重焊。
4.2.7 鐓粗區(qū)表面不得有嚴重燒傷。
檢驗方法:目測或量測。
成品保護
接頭焊畢,應稍停歇后才能卸下夾具,以免接頭彎折。
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6.1 在鋼筋氣壓焊生產中,應重視焊接全過程中的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鋼筋端面要切平,且垂直于軸線;打磨見光澤,無氧化現象;鋼筋安裝時上下同心,夾具緊固,嚴防晃動;加熱要適度,加壓要適當。若出現異?,F象,應參照表4-19查找原因,及時消除。
6.2 氣壓焊可在負溫條件下進行,但當環(huán)境溫度低于-20℃時。則不宜進行施焊。
雨天、雪天不宜進行施焊,必須施焊時,應采取有效地遮蔽措施。焊后未冷卻的接頭,應避免碰到冰雪。
質量記錄
本工藝標準應具備以下質量記錄:
7.1 鋼筋出廠質量證明書或試驗報告單。
7.2 鋼筋機械性能復試報告。
7.3 進口鋼筋應有化學成分檢驗報告和可焊性試驗報告。國產鋼筋在加工過程中發(fā)生脆斷、焊接性能不良和機械性能顯著不正常的,應有化學成分檢驗報告。
7.4 鋼筋接頭的拉伸試驗報告。
7.5 如工程需要時,應有鋼筋接頭的彎曲試驗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