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這兩個水泥廠合并破產案有了最新進展
2021年2月24日上午,章丘法院組織召開山東交通水泥廠、山東路港水泥有限公司合并破產案件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債權人、債務人、債務人主管部門、債務人出資人、職工代表、審計機構、管理人計50余人參加了會議。
山東交通水泥廠成立于1991年,山東路港水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兩主體曾系章丘主要水泥生產商,后因經營管理不善,兩主體先后于2020年10月、2021年1月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經兩公司清算組申請,章丘法院分別裁定受理兩公司破產清算案。合議庭立足規(guī)范、高效的破產審判原則,認真指導管理人依法有序開展各項工作。兩案審理中發(fā)現兩公司財產權屬存在爭議,財產、人員、業(yè)務等均存在嚴重交叉。經委托專項審計,審計機構出具兩公司人格混同鑒證報告,認為兩公司存在人員、財產、業(yè)務、財務等嚴重混同。合議庭認為,兩公司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無法區(qū)分各自財產,無法區(qū)分職工債權,如各自破產將嚴重損害債權人公平清償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釋規(guī)定,依法裁定兩關聯企業(yè)合并破產清算。
合議庭向債權人會議通報了兩公司破產案件的受理、聽證、裁定合并審理等情況,管理人報告了《執(zhí)行職務的工作報告》、《債權審查情況報告》、《財產管理方案》等,并以全票表決通過《財產管理方案》。因案情復雜、涉及債權復雜、職工眾多,又涉及兩個市場主體,存在不同期待,合議庭指導管理人做了大量會前準備工作。歷時三個小時的會議秩序良好,順利完成全部會議議程,為下一階段的破產審判工作順利進行奠定了基礎。
章丘法院對具體案情認真分析研判,依法合并審理,快速審理破產案件,是服務企業(yè)、服務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重要舉措。章丘法院將進一步強化措施,發(fā)揮審判職能作用,主動作為,對申請破產的企業(yè),通過召開聽證會,分析研判,對有挽救價值的危困企業(yè),盡可能維護企業(yè)經營價值的資產完整性,優(yōu)化資源配置,以重整、和解方式幫助企業(yè)實現重生。對產能落后、無法挽救的“僵尸企業(yè)”,依法高效審理,快速退出市場,盤活土地、房產資源,為進一步優(yōu)化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助力章丘高質量發(fā)展。
編輯:李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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