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十一五”末水泥散裝率將達48%
《福建日報》消息,日前印發(fā)的福建省散裝水泥“十一五”發(fā)展規(guī)劃提出,到2010年全省散裝水泥使用量達1920萬噸,水泥散裝率達48%,比“十五”末期提高19.4個百分點;全省預拌混凝土生產能力達3440萬立方米,新增700萬立方米。
按照規(guī)劃,到2010年,現(xiàn)有水泥生產企業(yè)散裝水泥發(fā)放能力旋窯型達到60%以上,立窯型達到30%以上;新建、擴建、改建的水泥生產企業(yè),散裝水泥發(fā)放能力達到70%以上;水泥使用總量300噸以上的工程建設項目,散裝水泥使用量達到水泥使用總量的70%以上;交通、能源、港口、水利、市政工程建設項目,散裝水泥使用量達到水泥使用總量的80%以上;生產預拌混凝土的企業(yè)和大中型水泥制品企業(yè)全部使用散裝水泥。
規(guī)劃提出,到2010年福建全省散裝水泥設施設備綜合配套能力達到2000萬噸以上;新增發(fā)放設施供應能力1200萬噸;新增配套運輸設備能力850萬噸,其中,新增散裝水泥火車100節(jié),專用汽車350輛,專用船10艘。
規(guī)劃還提出,廈門、福州建立干混砂漿和預拌砂漿生產供應基地,泉州、漳州、莆田逐步推廣干混砂漿和預拌砂漿,三明、南平、寧德、龍巖重點提高散裝水泥使用量,加大推廣預拌混凝土力度;農村重點建立散裝水泥供應網點,逐步推廣應用散裝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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