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訴訟公告
2013年9月24日,福建水泥發(fā)布《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訴訟公告》,公告指出,2013年9月22日,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收到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fā)出的(2013)漳民初字第292號《應(yīng)訴通知書》及《民事訴狀》副本,被告知該院已受理原告福建省國順物流有限公司與被告本公司及被告本公司漳州水泥廠(本公司分支機(jī)構(gòu))買賣合同糾紛一案。
原告福建省國順物流有限公司訴訟請求:1、判決二被告共同支付原告水泥漲價分成人民幣4,200,016.6 元及逾期付款違約賠償金人民幣5,390,171.56 元(暫計算至2013年9月10日);此后逾期付款違約賠償金按月2%計算至款項還清止。 2 、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dān)。
編輯:劉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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