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散裝水泥扶持項目9月30日前申報
來自福建省經信委的最新消息顯示,為進一步推動福建省散裝水泥事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2014年度福建省級散裝水泥扶持項目開始申報,申報材料須于2014年9月30日前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申報范圍包括水泥生產企業(yè)(含水泥粉磨站);散裝水泥運輸企業(yè);工程建設項目;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企業(yè);農村散裝水泥網點建設及使用散裝水泥的項目;散裝水泥技術裝備研發(fā)項目和發(fā)展平臺建設項目。
據了解,由福建省級直接征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水泥生產企業(yè)(包括水泥粉磨站)扶持金額不超過項目散裝水泥設施建設和設備購置投入費用的65%;其余項目扶持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5萬元,重點扶持項目和特別重大的技術研發(fā)、發(fā)展平臺建設項目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編輯:何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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