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提前歸還部分募集資金的公告
10月15日,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發(fā)布關于提前歸還部分募集資金的公告,公告顯示,該公司已于2015年10月13日將220000萬元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中的89520.59萬元提前歸還至募集資金專用賬戶,并表示其余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將在到期之前歸還。以下為公告全文: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提前歸還部分募集資金的公告
特別提示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本著股東利益最大化原則,為了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減少銀行短期借款,降低財務成本。根據(jù)中國證監(jiān)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有關規(guī)定,公司使用220,000萬元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后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詳細內容請參見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披露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5-021)。
公司已于2015年10月13日將上述220,000萬元中的89,520.59萬元提前歸還至募集資金專用賬戶,其余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將在到期之前歸還,屆時公司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編輯:馬佳燕
監(jiān)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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