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需直接投資1.84萬億
首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3-2017)實施的投融資需求及影響》分析報告19日由中國清潔空氣聯(lián)盟秘書處發(fā)布,報告顯示,我國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的直接投資需求共計1.84萬億元,與之前預(yù)計的1.7萬億增加了8%。其中,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大重點區(qū)域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的直接投資分別需要2490.29億元、2384.69億元與903.58億元。
該報告同時指出,我國大氣污染治理存在投資總量嚴重不足、過度依賴政府財政性投入、融資渠道單一等問題,如不能形成穩(wěn)健有效的大氣行動計劃實施的投融資機制,則大氣行動計劃實施所需的資金投入水平就無法保障,因此2017年三大區(qū)域以及全國大氣行動計劃目標就難以實現(xiàn)。
目前中央財政的對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的投入規(guī)模在2013年和2014年分別為50億和100億元。報告對此指出,這與《計劃》實施的投資需求相差巨大。
編輯:張曉燁
監(jiān)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