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宿遷:今年啟動63項海綿城市項目
讓城市“在澇時能吸水、在旱時能吐水”,為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宿遷再次加碼。4月23日上午,筆者從宿遷市召開的1+X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宿遷市住建局近日牽頭起草了《宿遷市政府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63項海綿城市項目列入2020年城市重點工程建設計劃。
《意見》對我市中心城區(qū)范圍內(nèi)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住區(qū)、道路廣場、公園綠地、水系水環(huán)境4大類項目的“海綿型”建設提供技術指引。建筑住區(qū)建設中,新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區(qū)中要增加雨水滲透、凈化和收集利用設施,規(guī)劃建設用地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要同步配建雨水收集利用系統(tǒng),政府投資建設的保障性住房、老舊小區(qū)改造項目以及機關、學校、醫(yī)院等各類型公共建筑項目,率先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道路廣場建設中,已建道路和廣場可在改造時通過增加植草溝、下凹式綠地等方式收集、調(diào)蓄、利用雨水徑流;新建城市道路應當合理選用下凹式綠地、生物滯留設施、蓄水模塊等不同海綿設施;道路兩側(cè)非機動車道等非重載車輛通過路段,可采用透水瀝青等海綿設施。建設公園綠地要通過建設雨水花園、下凹式綠地、人工濕地等,增強公園和綠地系統(tǒng)的城市海綿體功能,擴大城市海綿體地表面積,逐步推廣利用雨水調(diào)蓄設施進行園林綠地灌溉,強化雨水綜合利用。水系水環(huán)境建設中要求實施河道環(huán)境整治,禁止填湖造地、截彎取直等破壞水生態(tài)環(huán)境的建設行為,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連通;逐步實施雨污分流,嚴控初期雨水污染,排入自然水體的雨水須經(jīng)過岸線凈化;加快推進沿河截流干管改造與切換,控制滲漏和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
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目標,《意見》明確,到2020年底,城市建成區(qū)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qū)8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
發(fā)布會上,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自2017年我市成功申報江蘇省省級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以來,通過圍繞“林蔭、彩色、花園、海綿”城市建設目標,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目前,已完成馬陵河綜合整治、財政廣場、鳴鳳漙公園等44項工程。列入2020年城市重點工程建設計劃的63項海綿城市項目中,幸福學府、南京鼓樓醫(yī)院集團宿遷市人民醫(yī)院等10個項目正在進行施工,11個項目通過方案設計審查,8個項目通過施工圖設計審查,其余項目正在進行前期準備工作。
編輯: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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