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塔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6月2日,廣東塔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fā)布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以下是詳細內(nèi)容: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nèi)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東塔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0年3月15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逐項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議案》。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披露了《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0-026),于2020年4月2日、2020年5月8日披露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0-030,2020-045),詳見公司于《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關公告。
一、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相關規(guī)定,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3個交易日內(nèi)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xiàn)將公司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止2020年5月31日,公司尚未開始實施本輪回購。
公司既定的本輪回購方案為:公司決定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方式從二級市場回購公司股份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回購資金總額為不超過40,000萬元(含)且不少于20,000萬元(含),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13.95元/股(含)【因實施2019年年度權益分派,回購股份價格由原“不超過14.5元/股(含)”調(diào)整至“不超過13.95元/股(含)”】,回購期限為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nèi)。截至2020年5月29日,公司股票收盤價格為12.19元/股,未超過公司回購股票價格上限。
二、其他說明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關于敏感期、回購數(shù)量和節(jié)奏、交易委托時段的要求具體如下:
1、公司在下列期間不得回購股份:
(1)公司定期報告、業(yè)績預告或者業(yè)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nèi);
(2)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后兩個交易日內(nèi);
(3)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實施回購股份計劃之日起,公司每五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不得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fā)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25%,但每五個交易日回購數(shù)量不超過一百萬股的除外。
3、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時間進行回購股份的委托:
(1)開盤集合競價;
(2)收盤前半小時內(nèi);
(3)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
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nèi)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后續(xù)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廣東塔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6月2日
編輯:李佳婷
監(jiān)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