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5日,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吳化好等人涉黑案作出二審裁定,吳化好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并處沒收財產(chǎn)人民幣十萬元,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吳化圖犯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并處沒收財產(chǎn)人民幣八萬元,罰金人民幣八萬元;被告人吳化路、吳化林、朱元剛、吳懷豹、吳松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刑期及相應財產(chǎn)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