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蘭溝洼蓄滯洪區(qū)及受洪水威脅村基礎設施水毀重建項目研究試驗】招標公告
招標單位 | 高碑店市水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地區(qū) | 河北保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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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5-31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6-25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市政,水利,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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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蘭溝洼蓄滯洪區(qū)及受洪水威脅村基礎設施水毀重建項目研究試驗】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高碑店市蘭溝洼蓄滯洪區(qū)及受洪水威脅村基礎設施水毀重建項目研究試驗已由 高碑店市發(fā)展和改革局以《高碑店市發(fā)展和改革局關于高碑店市蘭溝洼蓄滯洪區(qū)及受洪水威脅村基礎設施水毀重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高發(fā)改復字〔2024〕65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高碑店市水利局,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資金及財政配套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高碑店市水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jiān)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項目名稱:高碑店市蘭溝洼蓄滯洪區(qū)及受洪水威脅村基礎設施水毀重建項目研究試驗
項目建設地點:高碑店市肖官營鎮(zhèn)、新城鎮(zhèn)、辛橋鎮(zhèn)、辛立莊鎮(zhèn)、東馬營鎮(zhèn)、泗莊鎮(zhèn)6個鎮(zhèn)37個村莊及4個搬遷村莊。
項目的主要建設內容及建設規(guī)模:本項目恢復重建受洪水威脅區(qū)域涉及路網、硬化建設151.66萬平米,給排水59.28萬米,路燈13395盞以及公廁、垃圾站、幼兒園、公共體育和養(yǎng)老、殘疾人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配套面積14619平方米及防護工程。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質量標準:滿足國家行業(yè)及河北省現行有關技術規(guī)范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2招標范圍:高碑店市蘭溝洼蓄滯洪區(qū)及受洪水威脅村基礎設施水毀重建項目,根據現行法律法規(guī)、施工及質量驗收規(guī)范、檢驗試驗規(guī)范規(guī)定的所有需要檢驗、試驗的項目。。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具有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并具有獨立簽訂并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標人具備有效的市場監(jiān)督部門頒發(fā)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有效的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 (包含見證取樣檢測,見證取樣(使用功能)檢測,建筑門窗檢測,主體結構檢測,拉拔試驗,室內環(huán)境檢測,建筑節(jié)能檢測等);
3.1.2財務要求:(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應提供)具備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若投標人為 2023 年以后注冊成立的,需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1.3信譽要求:(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應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以開標現場查詢?yōu)闇剩?/font>
3.1.4其他要求:特別說明:本項目實行“雙盲 ”評審。1)評審專家統(tǒng)一從全省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 實現評審專家“盲抽 ”;2)“盲評 ”:即投標文件的商務標、技術標分開制作,評標委員會按要求對商務標采取明標評審,評標委員會依照要求對技術標進行暗標評審。
3.1.5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應具有建筑工程相關專業(yè)高級職稱,且具備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專業(yè)檢測資格證書(或提供河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人員考核信息系統(tǒng)合格網頁截圖);
。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①聯合體成員家數不得超過2家,聯合體牽頭人負責整個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實施。②聯合體須符合有關聯合體投標的規(guī)定和要求,并提交聯合體協議,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分工及權利義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06-03 09:00至2024-06-07 17:00(北京時間,下同),登錄招標通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和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同時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0 元,售后不退。技術資料押金0元,在退還技術資料時退還(不計利息)。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4-06-25 09:30:00,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招標通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5.2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河北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招標通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 上發(fā)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 | 招標代理機構: | 泰宇建筑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團結西路 278 號五層 | 地址: | 保定市蓮池區(qū)北二環(huán)路鑫豐國際1單元1901室 |
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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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李學偉 |
聯系人: | 傅洪先 |
電話: |
0312-2826090 |
電話: | 0312-5910026 |
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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