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建設項目(漳平五一國有林場標段一期)答疑紀要
招標單位 | 福建省漳平五一國有林場 | 地區(qū) | 福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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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6-12 | 項目編號 | E3508010801100236014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6-27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公路,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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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市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建設項目(漳平五一國有林場標段一期)
招標編號:E3508010801100236014
補遺書第001號
一、招標人對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補充
1、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投標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均修改為2024年06月27日08:30:00。
2、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為人民幣16472414元,其中暫列金為人民幣670000元(詳見附件《工程預算審核結論書》,各投標單位自行下載)。
3、本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第1.3.3條款質量要求修改為:“交工驗收的質量評定:根據(jù)《林區(qū)公路工程技術標準》(Y5104-98)、《森林防火工程技術標準》LYJ127-91)、《林區(qū)公路設計規(guī)范》(LYT 5005-2014)、《林區(qū)公路路基設計規(guī)范 》(LYJ 114-1992)、《林區(qū)公路路面設計規(guī)范》(LYJ131-1992)、《福建省林業(yè)局關于印發(fā) 《國有林場林業(yè)專用屬性道路建設養(yǎng)護細則》的通知》(閩林文〔2021〕84 號)、《林區(qū)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LYJ 203-1986) 等相關規(guī)范執(zhí)行,達到合格等級;
4、本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項目專用合同條款中“6.4.3拌和站的建立要求:本項目不要求建立攪拌站。拌和站的使用要求:本項目不要求建立攪拌站。拌和站的拆除要求:/。”修改為:“6.4.3拌和站的建立要求:本項目要求建立4處現(xiàn)場拌和站,采用350L拌合機拌合,費用5000元/處(已含在最高投標限價中),不單獨計取混凝土場內運費。拌和站的使用要求:簽訂合同時約定。拌和站的拆除要求:完工后應及時拆除拌和站。”。
5、本項目質量保證金不計付利息。
6、本項目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形式,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項目專用合同條款23.補充條款。
7、本項目《工程預算審核結論書》與圖紙存在不一致之處以《工程預算審核結論書》為準。招標文件內容與招標人公布的《工程預算審核結論書》如有不一致之處,均以招標人公布的《工程預算審核結論書》為準。
二、在此期間,請投標人隨時關注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平臺(https://ggzyfw.fj.gov.cn/index/new)及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電子交易系統(tǒng)網(wǎng)站,以免錯過延期投標、補遺等相關信息。
三、本補遺書與本項目招標文件及招標文件補充說明文件相應規(guī)定不一致的,以本補遺書規(guī)定為準。本補遺書屬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標代理:福建紫金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