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姜堰區(qū)農村公路照明工程2024NLZM-SG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招標單位 | 泰州市姜堰交通建設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 | 地區(qū) | 江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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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6-14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7-10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公路,民航/水運,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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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姜堰區(qū)農村公路照明工程(項目名稱)2024NLZM-SG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2024年姜堰區(qū)農村公路照明工程 已由泰州市姜堰區(qū)行政審批局以泰姜行審備【2024】224號文批準建設,項目發(fā)包人為泰州市姜堰交通建設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施工圖設計已由泰州市姜堰區(qū)交通運輸局(批準機關名稱)以姜交建許字【2024】00012號文(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招標人為泰州市姜堰交通建設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2024NLZM-SG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實施2024年姜堰區(qū)農村公路照明工程約10公里。拆除現(xiàn)有附著式路燈調整為桿式路燈;無路燈路段增設桿式路燈。工程建安費合計約380萬元
2.2 招標范圍:農村公路照明工程施工,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本項目一個標段:2024NLZM-SG標
計劃工期:150日歷天;缺陷責任期:24個月。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以下條件:
(1)投標人應為中國大陸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事業(yè)法人,持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
(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公路交通工程專業(yè)承包(公路機電工程分項)二級及以上資質;
(3)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有效期內;
(4)2019年6月1日(以交/竣工時間為準)以來,投標人承擔過單項合同價不少于170萬元的公路照明或市政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項目,未發(fā)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5)信譽要求:投標人必須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a.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當天,投標人在最近在最近一期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等級中被評為C級及以上,投標人的信用等級以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最新公布的為準;在江蘇省無信用評價記錄且上年度無失信行為記錄的,其信用等級按暫定A處理。
b.截止遞交投標文件當日,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c.截止遞交投標文件當日,投標人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d.截止遞交投標文件當日,未被列入“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嚴重失信主體對象名單(黑名單)”。
(6)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或機電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質,具有省級(或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或具有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2019年6月1日(以交/竣工時間為準)以來,擔任過公路照明或市政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含副職、技術負責人);
(7)擬投入本項目的技術負責人須持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省級(或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或具有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 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8)擬投入本項目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省級(或以上)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 證)或具有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9)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連續(xù)近三個月(2024年3月~2024年5月)的社保繳納證明材料須附在投標文件中;
(10)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無在崗項目,無在崗要求:
①在招標項目投標截止時間之前,投標人擬投入的項目經理或項目總工已在其他項目中作為項目經理或項目總工任職,包括在已發(fā)出中標通知書或者簽定合約的其他項目中作為項目經理或項目總工的,應當視為有在崗項目;
②未在其他項目上作為項目經理或項目總工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作為項目經理或項目總工任職、但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了擬投入本項目中的項目經理或項目總工在中標后可以從其他項目撤離的書面承諾,視為無在崗項目;
③ 投標人擬投入的項目經理或項目總工在其他項目上作為項目經理或項目總工任職,雖然項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標可以從其他項目上撤離的書面承諾,視為無在崗項目:
A.工程已經完工,經項目質量監(jiān)督機構核驗合格,項目經理或項目總工基本完成職責,非投標人原因尚未進行交工驗收的;
B.工程中標后半年內非中標人原因無法開工或停工半年以上無法復工等情況。
(11)投標人不存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 1.4.3 項、第 1.4.4 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平臺(以下簡稱“電子交易平臺”,網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進行網員注冊,并領取 CA數(shù)字證書。
4.2 獲取文件時間詳見招標公告,完成網員注冊后,通過互聯(lián)網使用 CA 數(shù)字證書登錄“ 電子交易平臺”,明確所投標段,通過網上銀行支付招標文件費用后下載招標文件、圖紙和參考資料。聯(lián)合體投標的,由聯(lián)合體牽頭人完成網上支付、招標文件等資料下載。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0元,圖紙每套售價0元,招標人根據對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質、氣象和料場分布、取土場、棄土場位置等資料編制的參考資料每套售價0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招標人將不組織進行工程現(xiàn)場踏勘也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踏勘現(xiàn)場時間: /年/月/ 日/時/分,集中地點:/;
投標預備會時間: /年/月/ 日/時/分,地點:/。
5.2 投標文件應為加密的投標文件。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24年7月10日9時30分, 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lián)網使用 CA 數(shù)字證書登錄“ 電子交易平臺”,將加密的投標文件上傳,并保存上傳成功后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即為電子簽收憑證時間。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按規(guī)定加密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予以拒收。
5.3 投標保證金的遞交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不收取投標保證金。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發(fā)布。
9.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名稱:泰州市姜堰交通建設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
招標人地址:姜堰區(qū)羅塘街道三水大道 888 號
招標聯(lián)系人:戴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523-88203059
招標代理:江蘇雨田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姜堰區(qū)三水街道陳莊東路新河家園門面房111、112號
聯(lián) 系 人:楊先生
電 話:0523-88329689/18121729234
10. 其他
10. 1 根據《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蘇交規(guī)〔2019〕2 號)中第三十八條(三)款規(guī)定,未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tǒng)”中建立信用檔案的投標人應及時進行備案、建立信用檔案(方法見登錄區(qū)的說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運輸部門招標監(jiān)督機構(本省單位)或者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建設管理處(外省單位)咨詢(電話:025—52853032)。投標人在系統(tǒng)中需要備案的內容,如投標人的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已建項目、在建項目、新承接項目,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專職安全員等主要人員的身份證、職稱證、執(zhí)業(yè)資格證、安全證、相關業(yè)績,施工機械和試驗檢測設備等,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完成備案,并完成“投標報表”的填報。若“投標報表”無法完整體現(xiàn)資格審查和評分所要求反映的相關信息數(shù)據,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tǒng)”或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或“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中可查詢的信息數(shù)據的網頁截圖作為證明材料。未在“投標報表”中體現(xiàn)且未提供網頁截圖的(來源僅限上述三個網站),評標時不予認可。
10.2 請各投標人及時到有關部門更新“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tǒng)”中的數(shù)據,企業(yè)備案信息將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tǒng)”公示欄內公示,公示期為 5 個工作日。從業(yè)企業(yè)制作投標報表時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間的備案信息。投標人應提前做好資料更新,以免影響投標文件的編制,招標人不會因為投標人資料更新而推遲開標時間。
10.3 根據“關于印發(fā)《從業(yè)單位弄虛作假違法行為分類及信用評定標準(補充指南)》《招投標有關問題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蘇交建便函【2020】82 號)的規(guī)定,投標人擬投入項目經理在項目的履職 時間超過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認定業(yè)績,且一個項目原則上只認定為一個項目經理的業(yè)績,并應當與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tǒng)”或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顯示的業(yè)績相同。特殊情況需經業(yè)主同意并出具相關證明報項目主管部門認定。
10.4 投標人在電子交易平臺(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完成注冊并預約報名。本項目預約開始時間為2024年6月14日18:00時,截止時間為 2024年6月21日18:00 時。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若報名預約人數(shù)少于3家,招標人將依法重新發(fā)布招標公告。已經成功報名預約的潛在投標人,如放棄投標,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三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標人不足 3 家而重新招標的,若重新招標的招標范圍、規(guī)模、控制價和資格條件要求未發(fā)生改變,招標人將拒絕其參加重新招標的投標。
10.5 本項目采用雙信封電子標,采用不見面開標,投標人無需至開標現(xiàn)場。請各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24年7月10日9:30 時)前準備好 CA 數(shù)字證書及電腦設備,必須在投標文件解密截止時間(2024年7月10日10:00時)前完成投標文件的遠程解密。因投標人自身問題造成的投標文件上傳或解密失敗,招標人概不負責。第一信封評審結束后,第二信封自動解密,不再另行通知。
注:上述時間均為北京時間。具體事宜請與招標代理聯(lián)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