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城北街道重大項目配套建設工程二標段資格后審公告
招標單位 | 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辦事處 | 地區(qū) | 江蘇南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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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6-14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6-27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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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城北街道重大項目配套建設項目
二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如皋市城北街道重大項目配套建設項目已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辦事處,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如皋市城北街道重大項目配套建設項目二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如皋市城北街道
2.1.2建設規(guī)模:該項目為開發(fā)區(qū)重大項目落戶須實施的配套項目,實施內容為重大項目辦及園區(qū)交辦的新落戶企業(yè)的清表平整、圍擋圍墻建設、溝塘清淤回填,耕作層剝離等配套及市政項目(單個項目限額50萬元以下)。承包人根據(jù)施工現(xiàn)場實際情況及任務通知單進行實施。
2.1.3合同估算價:投資額800萬元。本工程共兩個標段,400萬元/標段。
2.1.4工期要求:暫定一年。根據(jù)任務單要求執(zhí)行,滿足以下任一條件合同立即終止:⑴合同期滿一年;⑵工程量達到 400 萬元。
2.1.5 質量要求: 合格
2.1.6 其他: /
2.2招標范圍:該項目為開發(fā)區(qū)重大項目落戶須實施的配套項目,實施內容為重大項目辦及園區(qū)交辦的新落戶企業(yè)的清表平整、圍擋圍墻建設、溝塘清淤回填,耕作層剝離等配套及市政項目(單個項目限額50萬元以下)。
本項目采用費率招標,最高限價費率為80%。
結算金額=經審核的實際施工預算造價*中標費率,最終以審計確認金額為準。
標段 | 招標范圍 | 最高限價 |
一標段 | 預估約400萬元 | 最高限價費率為80%。 (投標報價時,投標人所報費率不得高于80%,最終結算時按照實際完成項目的審計價格進行結算)。合同簽訂金額按標段預估金額簽訂。 |
二標段 | 預估約400萬元 |
本工程共分兩個標段,按照一標段至二標段的順序開標, 一個投標人只能中一個標段。 已經取得第一中標候選人資格的投標人,可以參加后續(xù)標段的開標及評標,但任何情況下不得作為后續(xù)標段的中標候選人。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具備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3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貳級及以上執(zhí)業(yè)資格,并具備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4)根據(jù)《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的規(guī)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tǒng)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若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為一級建造師,則須提供符合建辦市(2021)40號文件要求的電子注冊證書,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請各投標人及時更新主體庫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時而導致資格審查不通過,其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3.4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4.1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近2年內,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4.2企業(yè)近1年內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4.3企業(yè)近3個月內,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蘇清辦〔2024〕12號文中有明確要求的,以其要求為準。
前款3.4.1中“近2年”是指從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是2024年6月27日,則“近2年”是指從2022年6月28日以來的2年內,以此類推。前款3.4.2~3.4.3中所稱“近1年”、“近3個月”的定義與上同。
3.4.4根據(jù)《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建筑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不合格企業(yè)參加招投標相關事宜的復函》(蘇建函建管〔2019〕233號)文件要求,投標人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不得參加該資質的招投標、合同備案等經營活動。
3.4.5按照《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 號)的規(guī)定,“失信被執(zhí)行人”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笆疟粓?zhí)行人”的認定以開標當日“信用中國”網(wǎng)站或“信用江蘇”網(wǎng)站公布名單為準。
3.4.6項目負責人與投標單位簽訂有效勞動合同。
3.5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7根據(jù)江蘇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切實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蘇建質安〔2020〕75號)以及《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落實蘇建質安〔2020〕75號文的補充通知》(蘇建質安(2022)198號)文件要求,投標單位因生產安全事故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且被限制承攬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內的,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活動。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4年6月 14日至2024年6月27日9:00時;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交易平臺 ;
5.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 2024年6月27日9:00時。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合理低價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上發(fā)布。
9.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辦事處
地 址:如皋市時代大廈
聯(lián) 系 人:張先生
電 話:13862730951
招標代理:如皋市城建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大司馬南路8號
郵 編:226500
聯(lián) 系 人:張曉艷
電 話:13773843255
2024年6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