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xiāng)鎮(zhèn)及園區(qū)基礎設施配套工程新沂市草橋鎮(zhèn)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
招標單位 | 新沂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 地區(qū) | 江蘇徐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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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6-17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7-02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市政,房建 |
相關產品 |
新沂市草橋鎮(zhèn)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鄉(xiāng)鎮(zhèn)及園區(qū)基礎設施配套工程 已由 新沂市行政審批局 以 新行審批〔2021〕可研 55 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 新沂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 新沂市草橋鎮(zhèn)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 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概況
2.1.1 建設地點:新沂市草橋鎮(zhèn)。
2.1.2 建設規(guī)模:新沂市草橋鎮(zhèn)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所含全部內容。
2.1.3 合同估算價:910萬元。
2.1.4 工期要求:150日歷天。
2.2 招標范圍:新沂市草橋鎮(zhèn)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所含全部內容。
2.3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是指: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b.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c.在其他單位擔任法定代表人)。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 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已在綠化養(yǎng)護、市政養(yǎng)護工程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視為有在建工程)。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 5 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1)自 2022 年 6 月 1 日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2)自 2023 年 6 月 1 日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自 2024 年 3 月 1 日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 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3 項規(guī)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3.6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須取得《徐州市建筑業(yè)企業(yè)信用管理手冊》。
3.7 投標人應提供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有效期內的企業(yè)信用報告。
3.7.1信用服務機構需在江蘇省信用服務機構管理系統(tǒng)中申報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蘇”網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3.7.2信用報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蘇”網站進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7.3投標人應在投標前告知信用服務機構信用報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務機構及時在相應網站公示報告,若因未及時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3.7.4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部門為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監(jiān)督電話: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投標人使用的信用報告應在“信用報告概要”頁面上加蓋“新沂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章”(備案地點:新沂市市府路37號經濟發(fā)展局信用辦,咨詢電話0516-67025912)。經備案的企業(yè)信用報告原件掃描件上傳于投標文件“投標保證金”模塊,未經備案或未上傳到指定模塊的視為此項缺失,不能通過資格性審查。
3.8 失信被執(zhí)行人懲戒執(zhí)行《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 號)。
3.9 根據(jù)《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關于開展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 6 號)、《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為于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不合格企業(yè)參加招投標相關事宜的復函》(蘇建函建管〔2019)233 號),資格審查時,若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資格要求資質的核查結果為不達標,仍在公示期的,將作為資格審查不通過處理。(企業(yè)動態(tài)資質查詢信息以江蘇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發(fā)布的信息為準)。
3.10 本工程實行電子化招投標,投標人及擬選派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備案。
4.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4.1 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的繳納方式采用:?銀行電匯、網銀轉賬(必須從投標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銀行保函、□信用承諾、□保險保單、□擔保保函。投標人應在招標人已選擇的繳納方式中任意選擇一種方式繳納。
4.2 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 壹拾捌 萬元整
收款人:新沂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行:江蘇銀行新沂支行
開戶賬號:60290188000207585-00010152
投標人采用銀行電匯、網銀轉賬繳納投標保證金的,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必須確保投標保證金轉賬至上述賬戶,方可參與本工程投標。
4.3 投標人采用銀行保函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的,必須將銀行保函的數(shù)據(jù)文件(彩色電子掃描件)通過投標工具軟件上傳至電子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隨電子投標文件一并上傳至交易系統(tǒng)。
投標人采用銀行保函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的,必須按照標段提交,即“一標段一銀行保函”。
銀行保函要求如下:
(1)投標保證金采用銀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銀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須是招標人。
(2)銀行保函的格式以銀行格式為準,保函的內容應包括項目名稱、投標保證金金額、保函的有效期限(須與投標有效期一致或已延長)、銀行擔保的內容。
保險保單要求如下: 無
擔保保函要求如下: 無
新沂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招標人在評標清標階段開通評標系統(tǒng)賬號,招標人自主驗證投標人提供的銀行保函、保險保單、擔保保函,并將驗證結果書面告知評標委員會。
4.4 當投標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變更時,請及時在相應業(yè)務系統(tǒng)中變更信息,保證法人基本存款賬戶信息一致性。
4.5 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人法人單位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4.6 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第二個工作日起,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五日內,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退還投標保證金時,發(fā)生的利息一并退還(使用銀行保函、保險保單、擔保保函、信用承諾方式的除外)。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4年6月17日至 2024年7月2日 09 時 30 分;
5.2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 數(shù)字證書”登錄“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免費獲取;
5.3 投標人自主選擇任意―種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制作投標文件,使用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生成投標文件時需支付工具使用費,收費標準見“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下載”欄。
6.投標截止時間
6.1 投標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2日 09 時 30 分。
6.2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3 本 次 開 標 采 用 網 上 不 見 面 開 標 , 投 標 人 需 在 徐 州 市 公 共 資 源 交 易 平 臺(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進入“不見面開標大廳”模塊后使用“江蘇 CA 數(shù)字證書”登錄參與開標、解密,未在招標文件約定時間內解密的投標人視為放棄投標。在開標過程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聯(lián)系技術支持客服電話,電話為:4009980000。
7.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 合理低價法 ,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9.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ggzy.zwb.xz.gov.cn) 上發(fā)布。
10.其他
10.1 投標人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除項目負責人外)的配備在投標階段不需明確,合同備案時執(zhí)行《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施工項目經理部關鍵崗位人員網上備案標準及有關管理要求的通知》(蘇建建管﹝2017﹞236 號)。
10.2 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招標人有權拒絕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10.3 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在開標過程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聯(lián)系技術支持客服電話,電話為:4009980000。
10.4關于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執(zhí)行省住建廳【2023】11 號公告,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電子證照啟用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標準,舊版電子證照同時廢止,請本次參與投標的企業(yè)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10.5 特別提醒,投標人需注意,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為財評后價格,投標人在投標報價時須對照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細致考量并結合自身企業(yè)實力進行合理報價。
11.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新沂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招標代理機構:徐州國邦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沂市市府路37號 地 址:新沂市新安鎮(zhèn)鐘吾花園商住 樓5室4F
郵 編:221400 郵 編:221400
聯(lián) 系 人:張岱山 聯(lián) 系 人:蔡倫
電 話:19816260588 電 話:15996901355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