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B安置房項目10KV供配電項目(重新招標)資格后審公告(重發(fā)公告第1次)
招標單位 | 如皋高新技術園區(qū)開發(fā)有限公司 | 地區(qū) | 江蘇南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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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6-20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7-01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房建,市政 |
相關產(chǎn)品 |
101#B安置房項目10KV供配電項目(重新招標)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101#B安置房項目10KV供配電項目已批準建設,項目招標人為如皋高新技術園區(qū)開發(fā)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國有企業(yè)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101#B安置房項目10KV供配電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GXQ2017-101#B地塊
2.1.2建設規(guī)模:本工程為101#B安置房項目10KV供配電工程:包括1#開關站,1#、2#配電房內(nèi)變壓器、高低壓柜,高壓電纜,電力電纜,控制電纜,直流屏、公建計量柜、DTU、電纜分支箱、充電樁、電表箱及電表安裝及供貨,吊裝、調試、交接試驗等,具體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1.3合同估算價:約2553.34萬元。
2.1.4工期要求:60天。
2.1.5 質量要求:合格。
2.2招標范圍:本工程為101#B安置房項目10KV供配電項目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示的全部內(nèi)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3.2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且同時具有承裝、承修、承試五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3投標人擬選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機電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壹級執(zhí)業(yè)資格,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nèi)。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4)根據(jù)《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的規(guī)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tǒng)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為一級建造師,則須提供符合建辦市(2021)40號文件要求的電子注冊證書,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請各投標人及時更新主體庫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時而導致資格審查不通過,其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3.4投標人及項目負責人其他要求:
3.4.1 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近2年內(nèi),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4.2企業(yè)近1年內(nèi)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4.3企業(yè)近3個月內(nèi),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蘇清辦〔2023〕4號文中有明確要求的,以其要求為準。
前款3.4.1中“近2年”是指從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往前推算2年(如投標截止時間有變更,以變更日期為準),例如若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是2024年7月1日,則“近2年”是指從2022年7月2日以來的2年內(nèi),以此類推。前款3.4.2~3.4.3中所稱“近1年”、“近3個月”的定義與上同。
3.4.5 根據(jù)《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建筑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不合格企業(yè)參加招投標相關事宜的復函》(蘇建函建管〔2019〕233 號)文件要求,投標人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不得參加該資質的招投標、合同備案等經(jīng)營活動。
3.4.6 按照《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 號)的規(guī)定,“失信被執(zhí)行人”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認定以開標當日“信用中國”網(wǎng)站或“信用江蘇”網(wǎng)站公布名單為準。
3.4.7 項目負責人與投標單位簽訂有效勞動合同。
3.5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1日 09時 00 分;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5.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1日 09時 00 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合理低價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上發(fā)布。
9. 特別說明
湖南省湘鈞建設有限公司不得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
10.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如皋高新技術園區(qū)開發(fā)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幸福河西路9號4棟
聯(lián)系人:冒先生
電話:0513-88560109
招標代理機構:南通中江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號紀莊大樓9層
聯(lián)系人:楊潔
電話:18068959759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