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淮河流域重點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湖縣境內結余資金工程建設實施代建招標公告
招標單位 | 建湖縣水利局重點水利工程建設處 | 地區(qū) | 江蘇鹽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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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7-04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7-26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水利,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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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蘇省淮河流域重點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湖縣境內工程已由江蘇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蘇發(fā)改農經發(fā)〔2019〕740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省級以上補助及地方自籌,出資比例為省級以上補助70%、地方自籌30%,招標人(項目法人)為建湖縣水利局重點水利工程建設處,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蘇盛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結余資金工程建設實施代建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建設地點:江蘇省鹽城市建湖縣近湖街道、建陽鎮(zhèn)、九龍口鎮(zhèn)、沿河鎮(zhèn)、顏單鎮(zhèn)、蘆溝鎮(zhèn)、岡西鎮(zhèn)、上岡鎮(zhèn)、慶豐鎮(zhèn)、岡東社區(qū)、開發(fā)區(qū)等境內 。
2.2項目總體建設內容:本次建湖縣境內結余資金工程的建設內容主要包括河道疏浚14.18km,防護工程24.68km (石籠護坡),拆建小型建筑物工程40座、更新改造小型建筑物工程25座,堤頂道路及通往沿線建筑物堤頂道路工程20.24km(路面凈寬2~3.5m、混凝土路面)。里下河工程等別Ⅰ等,本項目河道等級為4級,沿線建筑物級別為4級;項目總投資金額約24189.17萬元 。
2.3本合同項目代建階段及代建范圍: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實施以下內容(合同簽訂前招標人已實施的工作代建人做好銜接):
(1)配合項目招投標,擇優(yōu)選擇設備(材料)供應商、其他服務單位等;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各項合同的洽談與簽訂工作,對所簽訂的合同實行全過程管理。
(2)組織項目實施,抓好項目建設管理,對建設工期、施工質量、安全生產和資金管理等負總責,依法承擔項目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和安全生產責任。
(3)組織項目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概算調整相關文件編報工作。
(4)組織編報項目年度實施計劃和資金使用計劃,并定期向項目管理單位報送工程進度、質量、安全以及資金使用等情況。
(5)配合完成質量和安全監(jiān)督工作、項目檢查、稽察、審計及航道、海事等矛盾協(xié)調處置工作。
(6)按照驗收相關規(guī)定,組織項目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合同工程驗收;組織參建單位做好項目階段驗收、專項驗收、竣工驗收各項準備工作;按照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相關規(guī)定,編報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竣工驗收后及時辦理資產移交和竣工財務決算審批手續(xù)。
(7)組織項目的各類手續(xù)報批、報建、報表和組織協(xié)調各方面關系,整理匯編移交有關項目資料等。
(8)負責項目檔案管理與驗收,竣工驗收后及時辦理資產移交手續(xù)。
(9)配合完成江蘇省淮河流域重點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湖縣境內工程批復建設內容的竣工驗收各項工作。
(10)代建合同約定的其他職責。
2.4本合同項目服務期限:約23個月,為建設服務期+缺陷責任期(電子投標文件中填695 天)。其中,建設服務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項目所有建筑安裝工程及相關專業(yè)工作完工驗收合格,并完成完工結算、竣工審計、竣工驗收及產權登記(如有)、資產、資料移交等,配好做好后評價工作(如有),約11個月;缺陷責任期:12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且滿足下列條件的獨立法人單位。
(1)資質條件:投標人須具有獨立的事業(yè)或企業(yè)法人資格。
(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5年內(2019年7月1日以來,以完工或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具有從事施工合同總額3000萬元及以上水利工程參建業(yè)績,包括水利工程設計或水利工程監(jiān)理或水利工程咨詢或水利工程施工或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或水利工程代建業(yè)績(業(yè)績證明材料須提供合同協(xié)議書、驗收證明(竣工或完工驗收鑒定書,或者由建設、設計、監(jiān)理、施工等參建單位簽字并蓋章的驗收證),兩者缺一不可;如證明材料中未能反映工程投資的,應附有業(yè)績項目發(fā)包人出具的相應證明)。
(3)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未出現基本存款賬戶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
(4)項目負責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類專業(yè)高級(含)以上技術職稱。
(5)其他人員要求:/
(6)投入的設備要求:/
(7)信用等級要求:/
(8)其他要求:
①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擬任項目負責人近3年內未因行賄犯罪被有關機關限制目前投標(投標人出具書面承諾)。
②投標人不得存在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情形。
③投標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情形。
④不得與本代建管理范圍內的工程建設正在提供勘察設計服務的單位或與其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⑤不得與本招標項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商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本招標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從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1日(北京時間,下同)為招標文件獲取期,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招標文件獲取期滿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相關下載(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tǒng)—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相關下載)辦理數字證書(具體要求見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相關下載,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登錄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企業(yè)信用信息系統(tǒng)(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tǒng)—投標單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臺)建立、更新企業(yè)信息庫(有關證書證件和業(yè)績證明等原件的電子掃描件錄入、更新)。
(2)登錄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tǒng)—投標單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臺要求完成本項目有關投標信息填報。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由投標人承擔責任。
4.2獲取招標文件
完備上述準備工作后,在第4.1款規(guī)定的招標文件獲取期內使用單位數字證書登錄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tǒng)—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網上免費下載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簡稱“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7月26日9時30分。逾期送達的電子投標文件(線上文件),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5.2 開標模式及遞交方式
5.2.1電子投標文件向本交易平臺遞交。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5.2.2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參與開標(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tǒng)—投標單位—不見面開標大廳)。
5.2.3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當場予以答復,并制作記錄。開標結束后投標人不得對開標事項再提出異議。
5.2.4首次參與“不見面”開標的投標人請確保CA證書為適用版本,并提前(開標前兩天以上)使用CA測試登錄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如遇顯示用戶名和密碼不匹配或其他異常情況無法登錄,請及時聯系翔晟客服(工作時間8:30-20:30),進行遠程CA證書升級,客服電話: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錄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后系統(tǒng)出現問題,請及時聯系新點客服,客服電話: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統(tǒng)相關問題,請及時聯系江蘇百盛,客服電話: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集中組織投標人進行踏勘現場,投標人可自行踏勘現場。招標人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7.評標標準和方法
7.1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
7.2資格評審標準:
評審標準打“/”的為不作評審要求。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1.營業(yè)執(zhí)照 | 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其他法人單位證明 |
2.資質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1)項規(guī)定 |
3.業(yè)績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2)項規(guī)定 |
4.財務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3)項規(guī)定 |
5.項目負責人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4)項規(guī)定 |
6.其他人員要求 | / |
7. 投入的設備要求 | / |
8.信用等級要求 | /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8)項規(guī)定 |
10.社會保險 | 符合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規(guī)定 |
11. 聯合體投標人 | 符合招標公告第3.2項規(guī)定 |
12.不存在禁止投標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
13.資格審查資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評標基準價;
T—最高投標限價;
β—T在評標基準價中所占的權重,取值范圍為:60%、65%、70% ,開標現場抽??;
B—投標人有效報價平均值,計算方法為:
剔除被否決的投標以及低于最高投標限價85%的投標后,剩余投標人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①當剩余投標報價個數在5家以下時,全部參與算術平均值計算;②當剩余投標報價個數在5家(含)以上時,需去除最高投標報價和最低投標報價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計算算術平均值。③若所有有效報價均低于最高投標限價的85%,則B按最高投標限價的85%計算。
評標基準價計算結果四舍五入,小數點后保留2位小數。
評標委員會在評標報告上簽字確認后,評標基準價不因為質疑、投訴、復審等情形而改變(糾正評標委員會計算錯誤的除外)。
最高投標限價: 220萬元 ,超過最高投標限價的投標將被否決。
7.4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單位業(yè)績:2分;項目負責人:4分;資源配置:16分;代建實施方案:58分;投標報價:20分。
7.5評分因素與評分標準
評審內容 | 評分因素 | 評分標準 | 分值 |
單位業(yè)績評分標準 | 類似項目業(yè)績 | 投標人近5年內(2019年7月1日以來,以完工或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具有從事施工合同總額4000萬元及以上水利工程項目代建(或建設管理或水利工程設計或水利工程監(jiān)理或水利工程咨詢或水利工程施工)業(yè)績,每有1項得1分,本項最多得2分。(業(yè)績證明材料須提供合同協(xié)議書、驗收證明(竣工或完工驗收鑒定書,或者由建設、設計、監(jiān)理、施工等參建單位簽字并蓋章的驗收證),兩者缺一不可;如證明材料中未能反映工程投資的,應附有業(yè)績項目發(fā)包人出具的相應證明)。 | 2 |
3.項目負責人 | 項目負責人資歷和業(yè)績 | (1)下列證書中: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水利部監(jiān)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注冊咨詢工程師(水利水電專業(yè))、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水利工程專業(yè))、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項目負責人具備上述任一證書得1分,每增加一項加1分,最多得2分。提供相應證書,否則不得分。 (2)擬任項目負責人近5年內(2019年7月1日以來,以完工或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擔任過施工合同總額4000萬元及以上水利工程項目代建(或建設管理或水利工程設計或水利工程監(jiān)理或水利工程咨詢或水利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每有1項得2分,本項最多得2分。(業(yè)績證明材料須提供合同協(xié)議書、驗收證明(竣工或完工驗收鑒定書,或者由建設、設計、監(jiān)理、施工等參建單位簽字并蓋章的驗收證),兩者缺一不可。如果證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該人員姓名、任職情況、工程投資的,應附有業(yè)績項目發(fā)包人出具的相應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須提供2024年1月1日以來任意1個月在本單位依法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否則不得分。 | 4 |
4.資源配置 | 項目管理機構、崗位職責 | (1)項目管理機構形式合理,招投標管理、進度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管理、合同(支付)管理、檔案管理、財務管理、驗收管理崗位人員設置齊全合理,職責任務明確,得4分,每少一個崗位扣0.5分,扣完為止,上述崗位人員不得兼任。 (2)各專業(yè)人員的專業(yè)和人員數量配備合理(項目負責人除外),有注冊咨詢工程師(水利水電專業(yè))、一級注冊水利造價工程師(水利工程專業(yè))、注冊一級建造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能很好地滿足項目代建管理要求得3分(每少1個專業(yè)扣1分,扣完為止),提供相應證書,否則不得分。 (3)代建項目組成員中(項目負責人除外)具有水利工程專業(yè)高級及以上職稱的每人得1分,具有水利工程專業(yè)中級職稱的每人得0.5分,本項最多得3分,提供職稱證書,否則不得分。 上述人員須提供2024年1月1日以來任意1個月在本單位依法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員,需提供該人員退休證明、本單位與其簽訂的聘用合同及為其辦理的人身意外保險的證明材料,否則不得分。 | 10 |
擬投入設備 | 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辦公、交通、檢測等設備滿足工作需要的得4分,有缺陷扣0.1~2.0分,無表述不得分。 | 4 | |
隨時可調用的后備資源 | 投標人擬隨時可調用的后備資源充足,質量和數量有保障的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無表述不得分。 | 2 | |
5.代建實施方案 | 工程概況 | 工程概況與工程特點敘述準確、全面的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無表述不得分。 | 3 |
項目代建管理的范圍、內容、依據及目標 | 代建管理的范圍、內容敘述準確、全面的得5分,有缺陷扣0.1~2.5分,無表述不得分。 | 5 | |
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代建管理的工作程序、方法科學合理,制度措施健全,能夠以此指導代建職責履行的得10分,有缺陷扣0.1~5.0分,無表述不得分。 | 10 | |
安全、造價、質量、進度、環(huán)境保護、水土保持目標管理的方法和措施 | 針對本項目質量、進度、安全、造價、環(huán)境保護、水土保持管理特點,管理目標明確、措施科學合理的得10分,有缺陷扣0.1~5.0分,無表述不得分。 | 10 | |
組織協(xié)調內容及措施 | 組織協(xié)調內容及措施科學合理,針對性強的得6分,有缺陷扣0.1~3.0分,無表述不得分。 | 6 | |
合同管理、設計變更管理、檔案管理、工程驗收、保修服務 | 合同管理、設計變更管理、檔案管理、工程驗收、保修服務等方面的措施與方案,敘述完整、合理可行的8分,有缺陷扣0.1~4.0分,無表述不得分。 | 8 | |
重點和難點分析 | 項目建設管理的工作重點、難點分析準確,針對性強,重點突出的得7分,有缺陷扣0.1~3.5分,無表述不得分。 | 7 | |
廉政建設措施 | 對本項目代建工作的廉政建設措施到位,合理可行的得4分,有缺陷扣0.1~2.0分,無表述不得分。 | 4 | |
合理化建議 | 對本項目建設管理提出有價值的合理化建議得5分,有缺陷扣0.1~2.5分,無表述不得分。 | 5 | |
6.投標報價 | 投標報價 (金額) | 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得超過招標人最高限價,否則將否決其投標。 l、與評標基準價相同的得20分; 2、偏差率每超過評標基準價-1%,在20分的基礎上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率每超過評標基準價1%,在20分的基礎上扣1分,最多扣至0分。 偏差率=(投標人報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100% 數值之間采用內插法計算。 上述計算結果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字,小數點后第3位數字“四舍五入”。 | 20 |
7.6關聯標段限制中標項目數量規(guī)定
江蘇省淮河流域重點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湖縣境內結余資金工程施工監(jiān)理、江蘇省淮河流域重點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湖縣境內結余資金工程建設實施代建為同一批次招標的兩個關聯標段,同一投標人可以同時參加施工監(jiān)理、建設實施代建2個標段中的1個或以上標段的投標,但只允許被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1次,并按建設施工監(jiān)理、建設實施代建的順序依次推薦,其余標段參與評審但不再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當某個標段出現對中標候選人的質疑或投訴時,不改變其余標段的中標候選人推薦順序。若被質疑或投訴標段的中標候選人被取消中標資格時,已經在其余標段被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人,其將不再參加被質疑、投訴的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推薦。
8.其他內容
無。
9.發(fā)布公告媒介
本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蘇水利網上發(fā)布。
10.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建湖縣水利局重點水利工程建設處
地 址:江蘇省建湖縣市民廣場北巷9號
聯 系 人:吉鑫
聯系電話:0515-86218821 18651481009
招標代理單位:江蘇蘇盛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臺區(qū)花神大道23號10號樓3樓1038室
聯 系 人:王 楊 張玉清 張曉磊
電 話:025-86570485 17314408268
開 戶 行:中信銀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
賬 號:732151018280001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