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禪城區(qū)排水設施提升工程(一期)施工答疑澄清公告
招標單位 | 佛山市禪城區(qū)盈浩排水建設管養(yǎng)有限公司 | 地區(qū) | 廣東佛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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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7-08 | 項目編號 | GC2024(CC)WZ0039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7-25 | 開標時間 | 2024-07-22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市政,房建,水利 |
相關產品 |
佛山市禪城區(qū)排水設施提升工程(一期)施工
第1次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
項目編號:GC2024(CC)WZ0039
項目名稱:佛山市禪城區(qū)排水設施提升工程(一期)施工
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發(fā)出時間:
原定開標時間:2024年7月22日
一、答疑內容
1、問:招標文件19頁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分部與合計金額不一致,請問以那個為準?
答:合計金額為3978844.69元,以此金額為準。
2、問:本項目由市政施工資質與檢測資質組成聯合體招標,工程量清單也主要由市政和檢測組成,但招標控制價只有一個總價,請問市政與檢測各部分控制價是多少?
答:投標單位按工程量清單進行報價,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得超過招標控制價(最高投標限價)。
3、問:招標文件第131、132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是否只是牽頭單位提供即可?其他沒說明的是否按照投標人須知1.4.2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中的“投標人”一詞亦指聯合體各方執(zhí)行?
答: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應由聯合體各方提供,除非另有規(guī)定和說明,本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中的“投標人”一詞亦指聯合體各方。
4、招標文件第11頁要求的工期是270日歷天,而合同條款第69頁又這樣要求“若工程因承包人原因不能在180日歷天內完工的”,這是如何定位180日歷天的?
答:按招標文件第60頁:總工期:270日歷天,其中施工工期(開工至完工)為180日歷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辦理各方面的手續(xù)等因素而延長。
5、項目涵蓋禪城區(qū)全域幾個街道,涉及面廣。招標文件未提出按片區(qū)推進的相關條款,項目是否按片區(qū)推進及驗收?
答:按招標文件執(zhí)行。
6、項目主要工程量為清淤項目,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清淤項目是不能規(guī)定保修期的,而招標規(guī)定保修期為二年,是否合理?
答:詳見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第二、澄清修改內容的第4點。
二、澄清修改內容
1、現就《招標文件》第 五 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第61 頁的如下內容作出修改:
原內容: |
修改為: |
2.合同價格形式:綜合單價包干,工程量按實結算。臨時工程及措施項目等按總價承包,結算時不作調整。最終結算價以項目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審定的結算價為準。結算時如因設計變更或清單漏項發(fā)生項目預算清單外的工作內容,則根據2013年《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2018年《廣東省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綜合定額》、2018年《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2018年《廣東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2018年《廣東省園林綠化綜合定額》、佛山市2019補充定額和相關配套文件;《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2018)》、施工期的《佛山工程造價信息》(無信息價的材料價格參考同期的市場價及佛山市禪城區(qū)規(guī)定的相關行業(yè)驗收標準)確定項目預算清單外的工作內容的結算價款。若項目要整改,乙方應在限期內整改完畢,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費用??偝邪鼏挝?,包工、包料、包機械設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驗收(合格或以上)、包資料移交(歸檔)、包垃圾(含建筑垃圾等)清運、包竣工清場、包環(huán)境保護、包水電費用、包檢測、包保險、包稅金等。 最終結算價以項目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審定的結算價為準。 |
2.合同價格形式:綜合單價包干,工程量按實結算。臨時工程及措施項目等按總價承包,結算時不作調整。最終結算價以項目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審定的結算價為準。結算時如因設計變更或清單漏項發(fā)生項目預算清單外的工作內容,則根據2013年《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2018年《廣東省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綜合定額》、2018年《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2018年《廣東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2018年《廣東省園林綠化綜合定額》、佛山市2019補充定額和相關配套文件;《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2018)》、施工期的《佛山工程造價信息》(若材料發(fā)布價為區(qū)間范圍值,則按最低值取值、計價;無信息價的材料價格參考同期的市場價及佛山市禪城區(qū)規(guī)定的相關行業(yè)驗收標準)確定項目預算清單外的工作內容的結算價款。若項目要整改,乙方應在限期內整改完畢,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費用。總承包單位,包工、包料、包機械設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驗收(合格或以上)、包資料移交(歸檔)、包垃圾(含建筑垃圾等)清運、包竣工清場、包環(huán)境保護、包水電費用、包檢測、包保險、包稅金等。 最終結算價以項目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審定的結算價為準。 |
2、現就《招標文件》第 五 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第83 頁的如下內容作出修改:
原內容: |
修改為: |
4、新增工程項目的單價編制中,若投標人投標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項目綜合單價的,按投標文件綜合單價結算;若投標文件沒有相同或相似項目綜合單價的,執(zhí)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 50500-2013、2018年《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執(zhí)行結算;材料價按施工期間的《佛山市工程造價信息》發(fā)布價計算,沒有發(fā)布價的按市場價計算,特殊材料須經發(fā)包人、承包人、監(jiān)理、設計四方簽證,并乘以中標折率=中標總價÷招標控制價×100%,最終以相關部門審定金額為準。 |
4、新增工程項目的單價編制中,若投標人投標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項目綜合單價的,按投標文件綜合單價結算;若投標文件沒有相同或相似項目綜合單價的,執(zhí)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 50500-2013、2018年《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執(zhí)行結算;材料價按施工期間的《佛山市工程造價信息》發(fā)布價計算(若材料發(fā)布價為區(qū)間范圍值,則按最低值取值、計價),沒有發(fā)布價的按市場價計算,特殊材料須經發(fā)包人、承包人、監(jiān)理、設計四方簽證,并乘以中標折率=中標總價÷招標控制價×100%,最終以相關部門審定金額為準。 |
3、現就《招標文件》第 五 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第84 頁的如下內容作出修改:
原內容: |
修改為: |
11.1 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 (1)本工程可調整材料價格的主要材料包括:鋼筋、水泥、中(粗)砂、碎石、塊石、半成品(商品混凝土及混凝土管)。其余材料不作調整。 當上述主要材料價格變化波動幅度超過±10%,則可調整以上材料的價格,當主要材料發(fā)布價浮動在±10%以內(含10%)時,不作調整。材料價格以工程開標當日向前推28天對應月份的“ 佛山市工程造價信息”材料發(fā)布價為基準價,工程施工過程中材料使用時間(以建設單位批復進度款計量報表的時間為準)的 “佛山市工程造價信息” 材料發(fā)布價較基準價波動幅度超過±10%時,以計算材料價差的形式調整超出±10%以外部分的價格,材料價格調整按下列公式計算: 某材料的價差=定額消耗量×[施工期(以建設單位批復進度款計量報表的時間為準)的信息單價-基準期的信息單價×(1±10%)]×(建安費中標費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計算稅金。 主要材料補差以獨立補償費用形式在結算時給予確認,最終以財政部門或項目主管部門審定的價格為準。 在財政部門或項目主管部門審定后,根據本合同的支付條款約定,主要材料補差的97%在完工驗收結算后支付,剩余部分待保修期滿后支付。 (2)設備機械臺班的市場價格波動以及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fā)布的機械臺班單價或機械使用費系數的變動,均不作為本工程價格調整的因素。 (3)人工調價按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執(zhí)行。 |
11.1 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 (1)本工程可調整材料價格的主要材料包括:鋼筋、水泥、中(粗)砂、碎石、塊石、半成品(商品混凝土及混凝土管)。其余材料不作調整。 當上述主要材料價格變化波動幅度超過±10%,則可調整以上材料的價格,當主要材料發(fā)布價浮動在±10%以內(含10%)時,不作調整。材料價格以工程開標當日向前推28天對應月份的“ 佛山市工程造價信息”材料發(fā)布價為基準價,工程施工過程中材料使用時間(以建設單位批復進度款計量報表的時間為準)的 “佛山市工程造價信息” 材料發(fā)布價較基準價波動幅度超過±10%時,以計算材料價差的形式調整超出±10%以外部分的價格,材料價格調整按下列公式計算: 某材料的價差=定額消耗量×[施工期(以建設單位批復進度款計量報表的時間為準)的信息單價-基準期的信息單價×(1±10%)]×(建安費中標費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計算稅金。 若上款的“佛山市工程造價信息”材料發(fā)布價為區(qū)間范圍值,則按最低值取值、計價。 主要材料補差以獨立補償費用形式在結算時給予確認,最終以財政部門或項目主管部門審定的價格為準。 在財政部門或項目主管部門審定后,根據本合同的支付條款約定,主要材料補差的97%在完工驗收結算后支付,剩余部分待保修期滿后支付。 (2)設備機械臺班的市場價格波動以及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fā)布的機械臺班單價或機械使用費系數的變動,均不作為本工程價格調整的因素。 (3)人工調價按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執(zhí)行。 |
4、現就《招標文件》第 五 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第85 頁的如下內容作出修改:
原內容: |
修改為: |
1、單價合同。 綜合單價包含的風險范圍:工程結算的價格、以中標價、發(fā)包人提供的招標控制價及招標補充文件、招標答疑會紀要為依據,費用不因市場人工、材料、機械的價格變化以及其它政策性文件的下達而調整(合同有約定的除外);在編制投標文件時,投標人應考慮施工圖預算包干費、風險系數以及各種試驗費和檢測費用。投標單位漏報、少報的項目不調整工程量和價格。 |
1、單價合同。 綜合單價包含的風險范圍:工程結算的價格、以中標價、發(fā)包人提供的招標控制價及招標補充文件、招標答疑會紀要為依據,費用不因市場人工、材料、機械的價格變化以及其它政策性文件的下達而調整(合同有約定的除外);在編制投標文件時,投標人應考慮施工圖預算包干費、風險系數以及各種試驗費和檢測費用。投標單位漏報、少報的項目不調整工程量和價格(合同有約定的除外)。 |
5、現就《招標文件》第 五 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第97 頁的如下內容作出修改:
原內容: |
修改為: |
二、質量保修期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為 5 年; 3.裝修工程為2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2年; 5.供熱與供冷系統(tǒng)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區(qū)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2年; 7.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 本工程保修期為2年,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若發(fā)生需重新驗收情形的,以最終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項目主要設備的質保期為2年,從設備安裝調試完畢正常運行之日起計算(在保質期內,由設備生產廠家提供質保服務,設備因故障或更換影響運行3個月的,質保期從新計算)。 |
二、質量保修期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為 5 年; 3.裝修工程為2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2年; 5.供熱與供冷系統(tǒng)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區(qū)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2年; 7.清淤項目為0年; 8.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 本工程保修期為2年,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若發(fā)生需重新驗收情形的,以最終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項目主要設備的質保期為2年,從設備安裝調試完畢正常運行之日起計算(在保質期內,由設備生產廠家提供質保服務,設備因故障或更換影響運行3個月的,質保期從新計算)。 |
6、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遞交投標保證金截止時間修改為2024年7月25日9時30分,開標地點為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禪城分中心指定開標室。
三、其他說明
(1)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是對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修改或補充,對于招標文件及其他函件內容相同(或相同性質)的內容應作修改或補充,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內容的也應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則后果自負。
(2)如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的內容與在此之前發(fā)出的招標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頭答復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的內容為準。
(3)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遞交投標保證金截止時間已改變。
(4)本“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共 6 頁,請投標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標人:佛山市禪城區(qū)盈浩排水建設管養(yǎng)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廣東建宇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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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7月8日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