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腦科醫(yī)院項目樁基及基坑支護工程
招標單位 | 江蘇省公共工程建設中心有限公司 | 地區(qū) | 江蘇南京 |
---|---|---|---|
發(fā)布時間 | 2024-07-29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市政,房建 |
相關產品 |
江蘇省腦科醫(yī)院項目樁基及基坑支護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蘇省腦科醫(yī)院項目已由江蘇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蘇發(fā)改投資發(fā)〔2023〕836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江蘇省公共工程建設中心有限公司,建設資金由省基本建設項目專項資金安排,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樁基及基坑支護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南京市江寧區(qū)淳化街道。本項目擬新建醫(yī)院由1#門急診醫(yī)技樓、2#綜合病房樓、3#精神科病房樓、4#康復宣教中心、5#培訓管理樓、6#門衛(wèi)以及地下1~2層通盤地下室組成。基坑開挖面積約為45200平方米,支護周長約1320米,基坑深度11.3米。
2.2招標范圍:江蘇省腦科醫(yī)院項目樁基及基坑支護工程,包含樁基坑支護、土石方開挖、外運及4#樓樁基工程。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2.3最高投標限價:本項目的最高投標限價詳見招標文件。投標報價超過最高投標限價的投標文件,按無效投標處理。
2.4工期:286日歷天。具體詳見合同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投標人企業(yè)具有安全生產條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證(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投標人其他要求:
投標人具有獨立簽訂合同的能力;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自2021年7月1日以來(日期以竣工驗收證明為準)在本投標人單位完成過合同金額≥人民幣4000萬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類項目、工業(yè)廠房類項目除外)的基坑支護工程或樁基工程或基坑支護及樁基工程(基坑支護工程或樁基工程或基坑支護及樁基工程業(yè)績是指:①單獨承擔的基坑支護工程或樁基工程或基坑支護及樁基工程(金額以合同為準);②總承包項目分包的基坑支護工程或樁基工程或基坑支護及樁基工程(金額以合同為準,如分包合同未能反映單項合同金額的不予認可);③總承包范圍包含的基坑支護工程或樁基工程或基坑支護及樁基工程(金額以單項竣工驗收證明材料為準,單項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必須是基坑支護工程或樁基工程或基坑支護及樁基工程單獨的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如單項竣工驗收證明材料未能反映單項合同金額的不予認可))單項合同業(yè)績且擔任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業(yè)績證明材料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fā)包通知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以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企業(yè)信用平臺誠信庫中獲取的資料為準;
投標人提供的施工業(yè)績中項目負責人違反規(guī)定,在項目承接時(招標項目指中標時,直接發(fā)包項目指簽訂合同時)非本企業(yè)注冊建造師、或不具備注冊建造師資格、或未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或超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范圍執(zhí)業(yè)的,該業(yè)績不予認可。投標人提供的施工業(yè)績中項目負責人違反規(guī)定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項目上擔任項目負責人的,涉及業(yè)績均不予認可;
企業(yè)近 1 年內(截止本次招標公告發(fā)布時間前 1 日)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投標人在2021年度-2023年度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年度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詳見省公建中心履約評價公告:https://www.jspwc.com/JSGJZX_XMZX_LYPJ);
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
3.4投標人不得有以下規(guī)定的情形。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標人近3年內(截止本次招標公告發(fā)布時間前1日)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5投標人應提供企業(yè)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負責人注冊證書和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等。
3.6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8投標人須提供“投標承諾函(一)、投標承諾函(二)、投標承諾函(三)”如下,并按格式要求簽字蓋章:
投標承諾函(一)
致:江蘇省公共工程建設中心有限公司
本投標人鄭重承諾如下內容:
1.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
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2.企業(yè)近1年內(截止本次招標公告發(fā)布時間前 1日)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投標人在2021年度-2023年度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年度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詳見省公建中心履約評價公告:https://www.jspwc.com/JSGJZX_XMZX_LYPJ)。;
4.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標人近3 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 年的。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注:以上1-4項應提供證明材料,如(1)營業(yè)執(zhí)照;(2)投標人控股與被控股關系,天眼查截圖、公司關系架構等;(3)相關主管部門網站截圖等。(以上僅作為示例,證明材料作為承諾的佐證材料,投標人應按誠實守信原則提供真實有效材料,具體材料投標人可根據自身情況自行提供)
5.投標人須提供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在江蘇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中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在建工程查詢材料,并保證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在查詢結果中無在建工程,否則視為投標人未提供本承諾函。
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在建工程查詢結果 |
(注:相關查詢資料放在此位置) |
6.投標人須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查詢結果截圖,否則視為投標人未提供本承諾函。
查詢截圖 |
(注:相關查詢資料放在此位置) |
7.如本投標人在本次招投標活動中有串通投標、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如:投標過程中提供虛假業(yè)績;企業(yè)、人員資料作假)及本項目履約過程中有轉包、違法分包等行為;本投標人投標文件中項目經理與項目現場項目經理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視為本投標人違約行為,招標人均有權予以公示,并列入江蘇省公共工程建設中心有限公司“違約單位名單”。
8.我司承諾嚴格按照招標文件中主要設備材料采購要求的規(guī)定,進行本項目設備材料的采購、驗收、使用、管理等工作。如出現違反承諾的行為,我司愿接受公建中心的處理。
投標人單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標承諾函(二)
致:江蘇省公共工程建設中心有限公司(招標人)
本單位作為 ???????? ?????? 項目的投標人鄭重承諾本次投標無《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所稱的“弄虛作假”行為,具體條款如下:
(一)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
(二)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者業(yè)績;
(三)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
(四)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
(五)其他弄虛作假的行為。
如本投標人被認定為弄虛作假或無法就相關疑點作出合理說明的,???????? ???????????????? (投標人名稱) ? 同意招標人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并將弄虛作假行為在招標人網站和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告,且3年內不確定為評定分離項目和限額以下項目的中標人。招標人有權將上述線索移交有關主管部門查處,涉嫌犯罪的,向公關機關報案。
本投標人如有違反《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六十條,《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第六十九條、第七十四條、第七十七條所列情形,同意招標人按上條款規(guī)定辦理。
投標人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標承諾函(三)
致:江蘇省公共工程建設中心有限公司(招標人)
一、本人作為????????????????? (項目名稱)的投標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承諾本人符合以下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具體證明材料有:
(1)全國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平臺(四庫一平臺)(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從業(yè)人員——個人工程業(yè)績查詢截屏和工程所在地各省級一體化平臺項目經理在建工程查詢截屏。
(2)項目經理工程業(yè)績竣工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僅為示例,投標人可根據自身情況自行提供。)
如被認定有在建工程或違反上述承諾或提供的上述材料是虛假的, (投標人名稱)和本人同意招標人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將弄虛作假行為在招標人網站和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告,且3年內不確定為評定分離項目和限額以下項目的中標人。
二、本投標人如中標本項目,鄭重承諾如下內容:
完全響應招標文件中合同條款,項目經理不變更,確需更換的,書面報請招標人,同時承擔更換項目經理20萬元/人次的違約金(不可抗力、非承包人原因除外);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或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項目經理的,均需承擔20萬元的違約金;無條件接受合同條款中人員變更的罰則。
如若更換項目經理,承諾將在今后三年內不得參與招標人項目投標。
??????????????????????????????? 投標人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章)
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執(zhí)業(yè)印章或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字證書”登錄“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http://www.jszb.com.cn/JSZB/)“省屬項目網上投標”或“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jsggzy.jszwfw.gov.cn/)的“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獲取招標文件。(投標人網上下載文件前需辦理“江蘇省建設工程電子招標投標用戶CA證書”,具體辦理流程詳見“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辦事指南”)。
5.投標截止時間
5.1投標截止時間:詳見招標文件。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標采用_江蘇省“不見面”開標交易系統形式進行開標。
6.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
7.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評定分離方式,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一)評標程序:評標階段,確定7名中標候選人,具體方法如下:
1.初步評審:本次招標在初步評審結束后進入評標入圍環(huán)節(jié),確定評標入圍的投標人后進行詳細評審。
2.評標入圍:根據《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制度的實施意見》(蘇建規(guī)字〔2017〕1號)附件3第五條第(二)項規(guī)定,本次招標在初步評審結束后進入評標入圍環(huán)節(jié),確定評標入圍的投標人后進行詳細評審,與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中第一條評審標準1.1、1.2評標順序不一致的按上述評標流程進行評審。其他評審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入圍方法:方法三(R=15,報價平均值上7家,報價平均值下8家)。
3.詳細評審:評分100分,按評標結果的優(yōu)劣順序推薦7名中標候選人(若得分相同的,則以施工組織設計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施工組織設計得分仍相等,則以投標人業(yè)績中金額大的排名靠前;若得分仍然相同,則由評標委員會投票表決)如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合格的投標人不足7名但不少于3名時,推薦所有投標人進入定標階段;少于3名時,評標委員會作出是否具備競爭性判斷,如具備競爭性,可繼續(xù)推薦中標候選人。中標候選人推薦不排序。評審方法如下:
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
1 | 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 投標報價:90分 施工組織設計:7分 投標報價合理性:1分 投標人業(yè)績:2分 | |
2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1、評標基準值計算方法的確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標文件(有效投標文件是指初步評審合格且入圍的投標文件,下同)的評標價(評標價是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術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下同)算術平均值為A(當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去掉其中的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標報價相同的均保留)后進行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6家時,剔除最高報價(最高報價相同的均剔除)后進行算術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家時,則以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A)。 評標基準價=A×K,K值在開標時隨機抽取確定,K值的取值范圍為95%-98%(抽取數值為95%、95.5%、96%、96.5%、97%、97.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算術平均值為A(當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進行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6家時,剔除最高報價(最高報價相同的均剔除)后進行算術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家時,則以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A),招標控制價為B,則:評標基準價=A×K1×Q1+B×K2×Q2,Q2=1-Q1;Q1的取值范圍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圍為95%,96%,97%,98%;Q1、K1值在開標時隨機抽取確定。K2=98%。 上述兩種評標基準值計算方法在開標時現場隨機抽取其中一種,作為計算的依據。 2、特殊情形下,評標基準價調整方式:除確認存在評委評審和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說明:①評標價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術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②有效投標文件是指未被評標委員會判定為無效標的投標文件。 3、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根據《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制度的實施意見》(蘇建規(guī)字(2017)1號)附件3第五條第(二)項規(guī)定,本次招標在初步評審結束后進入評標入圍環(huán)節(jié),確定評標入圍的投標人后進行詳細評審,與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中第一條評審標準1.1、1.2評標順序不一致的按上述評標流程進行評審。其他評審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 |
3 | 投標報價 (90分) | 投標報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投標報價相對評標基準價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 |
4 | 投標報價合理性 (1分) | 1.報價合理性分析基準值的確定。最高投標限價各子目綜合單價下浮比率:8%,乘以權重系數50%,加所有通過評標入圍的投標報價中相應子目綜合單價的算術平均值(剔除超過最高投標限價中相應價格正負20%的綜合單價)乘以權重系數50%,確定報價合理性分析基準價。 2.將投標文件中工程量清單相應子目的綜合單價金額與報價合理性分析基準值進行比較,其偏差率的絕對值>10%且該子目的合價金額超過該投標文件的評標價0.5%的,有一項扣0.1分,最多扣1分。 | |
5 | 施工組織設計 (7分) | 1、評標委員會按下列評分因素和評分標準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評審。 2、施工組織設計各評分點得分應當取所有技術標評委評分中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和最低評分后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 3、施工組織設計中除缺少相應內容的評審要點不得分外,其它各項評審要點得分不應低于該評審要點滿分的70%(不包含篇幅扣分)。 4、投標文件中施工組織設計符合暗標要求。 | |
總體概述:施工組織總體設想、方案針對性及施工標段劃分 | 優(yōu):1分;良:0.9分;中:0.8分;一般:0.7分;無:0分。頁數最多不超過5頁,每超過1頁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 ||
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臨時道路布置 | 優(yōu):1分;良:0.9分;中:0.8分;一般:0.7分;無:0分。頁數最多不超過4頁,每超過1頁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 ||
施工進度計劃和各階段進度的保證措施 | 優(yōu):1分;良:0.9分;中:0.8分;一般:0.7分;無:0分。頁數最多不超過10頁,每超過 1頁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 ||
施工過程各階段質量安全的保證措施 | 優(yōu):1分;良:0.9分;中:0.8分;一般:0.7分;無:0分。頁數最多不超過5頁,每超過1頁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 ||
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 | 優(yōu):1分;良:0.9分;中:0.8分;一般:0.7分;無:0分。頁數最多不超過12頁,每超過1頁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 ||
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 | 優(yōu):2分;良:1.8分;中:1.6分;一般:1.4分;無:0分。頁數最多不超過28頁,每超過1頁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 ||
6 | 投標人業(yè)績 (2分) | 投標人自2021年7月1日以來(日期以竣工驗收證明為準)完成過合同金額≥人民幣4000萬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類項目、工業(yè)廠房類項目除外)的基坑支護工程或樁基工程或基坑支護及樁基工程(基坑支護工程或樁基工程或基坑支護及樁基工程業(yè)績是指:①單獨承擔的基坑支護工程或樁基工程或基坑支護及樁基工程(金額以合同為準);②總承包項目分包的基坑支護工程或樁基工程或基坑支護及樁基工程(金額以合同為準,如分包合同未能反映單項合同金額的不予認可);③總承包范圍包含的基坑支護工程或樁基工程或基坑支護及樁基工程(金額以單項竣工驗收證明材料為準,單項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必須是基坑支護工程或樁基工程或基坑支護及樁基工程單獨的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如單項竣工驗收證明材料未能反映單項合同金額的不予認可))單項合同業(yè)績。 業(yè)績證明材料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fā)包通知材料、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以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企業(yè)信用平臺誠信庫中獲取的資料為準。業(yè)績資料不明確而影響評委評審的,不得分。 |
評標委員會應當在評標結束后向招標人提交評標報告,評標報告應當明確記錄中標候選人的優(yōu)勢、缺點、風險等評審情況和推薦理由,并對技術、質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術咨詢建議。
評標結果公示期間,因質疑或投訴導致中標候選人發(fā)生改變時,應當重新公示中標候選人。
(2)定標程序:
招標人對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進行答辯。
定標委員會成員數量:5人
定標會在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召開,按照以下程序進行:招標人介紹項目情況、招標及評標有關情況,定標委員會審閱評標報告,定標委員會按照定標標準和方法擇優(yōu)確定中標人。
定標方法:
①票決法;
②定標委員會成員根據定標標準對各中標候選人進行評價比較后票決,并確定得票數最多的為中標人;當得票數相同無法確定中標人時,應當對得票數相同的單位再次票決。
定標標準:
①投標報價;
②施工組織設計文件、投標人及項目經理業(yè)績情況;
③企業(yè)實力:包括企業(yè)規(guī)模、資質等級、專業(yè)技術人員規(guī)模等;
④企業(yè)信譽:包括獲得各種信譽、過往業(yè)績履約情況、建設單位履約評價等;
⑤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答辯情況。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上發(fā)布。
9.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江蘇省公共工程建設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23號建達大廈19樓
聯 系 人:俞工
電??? 話:025-85500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