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J-J-2024-001地塊商服項目EPC工程總承包
招標單位 | 蘇州星投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 地區(qū) | 江蘇蘇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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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8-01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9-03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房建,市政,水利 |
相關產品 |
WJ-J-2024-001地塊商服項目EPC工程總承包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WJ-J-2024-001地塊商服項目EPC工程總承包已由 蘇州市吳江區(qū)行政審批局以吳行審備〔2024〕210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蘇州星投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 WJ-J-2024-001地塊商服項目EPC工程總承包 (標段)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吳江東太湖度假區(qū)(太湖新城)笠澤西路北側、秋楓街東側02地塊
2.1.2建設規(guī)模:總建筑面積約42684.12平方米,地上最大單體建筑面積約12790.6 平方米、地下總建筑面積約11192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55.9米、最大單跨11米,最高層數13層。
2.1.3合同估算價:31000萬元
2.1.4工期要求:總工期要求:350日歷天。
設計開工日期: 2024 年 09 月15 日
施工開工日期: 2024 年 11 月 01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5 年 08 月 30 日
除上述總工期外,發(fā)包人要求以下節(jié)點工期:/。
2.1.5 其他:
2.2招標范圍:WJ-J-2024-001地塊商服項目EPC工程總承包的設計、采購、施工、竣工、整體交付并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工程缺陷承擔維修責任的工程總承包。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2.2.1設計范圍:包含地塊紅線范圍內,所有為完成本項目實施所必須的設計工作和專業(yè)設計配合工作。
2.2.1.1所有建筑物及地下工程的建筑(含建筑外立面裝飾、幕墻等)、結構、給排水(除必須由市政供水部門負責的小區(qū)給水設計)、電氣(除供電部門負責的電力設計)、暖通空調、人防、建筑室內裝飾(含方案優(yōu)化、深化)、建筑弱電智能化、室外工程(室外道路、室外給排水、室外消防、室外強弱電等室外管線綜合設計)、景觀綠化工程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含概算)及施工圖設計。
2.2.1.2裝配式建筑、防雷、通信工程、標識導示、泛光照明、綠色建筑、海綿城市、基坑支護、施工臨時用電工程等本項目竣工驗收及使用所需的所有專項方案設計、深化設計、施工圖設計。
2.2.1.3市政給水設計、居民用電及配電房變配電設計、燃氣設計、有線電視等所有本項目竣工驗收和交付使用所必須的專業(yè)工程設計配合工作。
2.2.1.4施工及驗收階段的設計服務工作。
2.2.2采購范圍:包括不限于與本項目建設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設備等采購(含供貨、運輸、裝卸、保管、安裝、運行及試運行、質保期的維修管養(yǎng)等全部內容)。
2.2.3施工范圍:包括但只限于地塊紅線范圍內的各單體的土石方工程、基坑支護、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筑室內外裝飾裝修、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除必須由市政供水部門負責的給水施工)、建筑供電(除電力公司負責的供電施工)、建筑弱電智能化、暖通空調、電梯、建筑節(jié)能工程、人防工程、泛光照明、導示標識及標線、室外市政工程(除必須由市政供水部門負責的給水施工)、通信工程、景觀綠化、幕墻、門窗工程、外墻涂料、欄桿工程、防火門、入戶門、防水工程、保溫工程、消防與通風工程、太陽能工程、樁基工程、地坪漆、充電樁、玻璃雨棚等專項工程施工、設備采購及安裝、調試、有關部門的竣工驗收、移交工作,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工作。項目現(xiàn)場內外的臨時施工道路及開設道口等相關工作。
2.2.4服務范圍:
2.2.4.1負責設計、施工合同備案工作,各類施工圖審查。
2.2.4.2負責進行設計及施工過程中各項專業(yè)設計方案及施工方案評審。
2.2.4.3安排專門指定的人員配合發(fā)包人做好以下協(xié)助工作:開工前協(xié)助發(fā)包人辦理開工前各項報建報批和審查手續(xù);施工過程中配合發(fā)包人完成由發(fā)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檢測、監(jiān)測等各項服務工作;完工后配合發(fā)包人完成各項驗收和項目交付使用。
2.3 質量目標:
2.3.1設計質量目標:所有工程設計須符合現(xiàn)行國家、行業(yè)、地方的相關設計規(guī)范、標準、規(guī)定等要求并確保通過施工圖審查(包括各專項審查)。
2.3.2施工質量目標:符合現(xiàn)行國家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標準要求,符合國家“合格”標準。
2.3.3采購質量:合格,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和國家及地方規(guī)范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申請人應具備 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專業(yè)甲級 設計資質,同時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施工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3.2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聯(lián)合體投標的牽頭單位派遣)應當具有與招標項目規(guī)模標準和要求相適應的工程建設類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一級建筑師或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或注冊二級建造師或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2)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3)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
3.3.1.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工程;
? 3.3.1.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工程;
1)類似工程認定標準:2021-06-01至今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10000萬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積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項目工程總承包業(yè)績,且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單項合同金額10000萬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積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項目施工總承包業(yè)績,且擔任施工項目經理】或【單項合同金額10000萬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積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設計業(yè)績,且擔任設計負責人】。
注:(1)工程總承包和施工類似工程業(yè)績必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fā)包備案表)、合同、竣工驗收證明,日期以竣工驗收證明中注明的驗收時間為準。設計類似工程業(yè)績必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如有)、設計合同、審圖機構出具的審圖合格證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日期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建筑面積以設計合同上的面積為準。
(2)金額以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fā)包備案表為準,如果直接發(fā)包備案表中沒有金額的,以合同中的簽約合同價為準。
(3)業(yè)績須為工程項目負責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在本單位承擔的業(yè)績,否則視為未提供。
□3.3.1.2投標人承擔過類似工程:投標人應當承擔過以下類似工程業(yè)績之一:/
□3.3.2自2022年5月10日(近2年)以來,投標人和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3.3自2024年5月10日(近1年)以來,投標人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總承包項目經理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3.4自2024年2月10日(近3個月)以來,投標人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3.5自 年 月日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3.3.6其他要求:
(1)申請人或聯(lián)合體投標的施工總承包企業(yè)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guī)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如為注冊建造師的需具備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合格證書(B證);
(3)施工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4)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fā)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或合同信息歸集)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⒐を炇兆C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5)本項目執(zhí)行《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號)(采用聯(lián)合體投標的,包含聯(lián)合體中各成員);
(6)本工程拒絕投標單位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核查整改期間以不達標的建筑業(yè)資質參加投標(采用聯(lián)合體投標的,包含聯(lián)合體中各成員);
(7)本項目執(zhí)行蘇建招辦[2022]2號《關于在我省國有資金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中應用建筑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有關要求的通知》: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如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則資格審查不通過(采用聯(lián)合體投標的,包含聯(lián)合體中各成員);
(8)項目開標當日,項目負責人如有擔任其他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記錄但未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完成變更信息備案的,投標文件中需包含變更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司決議或市場主體登記機關出具的備案受理通知書,作為后期解決異議、投訴的證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決議、備案受理通知書等證明材料將不予認可;
(9)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模式,招標文件條款中凡不適用于不見面開標的內容均取消,具體 流程詳見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的“招標人補充的其他內容”;
(10)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評標委員會不排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有效投標大于6家時,不排序推薦中標候選人5名;有效投標為4~6家時,不排序推薦中標候選人3名;有效投標等于3家時,則不再采用“評定分離”確定中標人,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評分辦法,推薦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標候選人;有效投標少于3家時,評標委員會作出是否具備競爭性判斷,如具備競爭性,可繼續(xù)推薦有排序的中標候選人,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招標人組建定標委員會,采用票決法,在中標候選人中擇優(yōu)確定中標人。
3.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采用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guī)定。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 2024 年08月01日 08 時 00 分至 2024 年 08月 19 日 17 時 00 分;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選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
5.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 2024 年 09 月 03 日 09 時 30 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的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fā)布。
9. 招投標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電話
蘇州市吳江區(qū)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
10.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蘇州星投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協(xié)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東太湖大廈406 地 址:蘇州工業(yè)園區(qū)蘇州大道西世紀金融大廈907室
郵 編: 郵 編:215000
聯(lián) 系 人:劉大慶 聯(lián) 系 人:黃芳、宋羽
電 話:15524846930 電 話:0512-68660989
傳 真: 傳 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850268492@qq.com
2024 年 08 月 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