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交投三佳新基智造項目工程總承包
招標單位 | 蘇州三佳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地區(qū) | 江蘇蘇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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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8-12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9-12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市政,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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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建交投三佳新基智造項目已由蘇州相城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相開管審投備【2024】39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蘇州三佳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政府投資:0.00%,私有資金:72.38%,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0%,境外私人投資:0.00%,其他國有:27.62%,招標人為蘇州三佳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蘇州交投建設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提出投標。 特別提醒:本招標項目采用電子化招標,并使用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以下簡稱“交易平臺”)開展招標投標活動,招標文件(含補充、答疑文件)、投標文件均為使用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提供的“招投標文件制作軟件”制作生成的指定電子格式文件。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蘇州相城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鳳北蕩路南、元和塘西 規(guī)模:用地面積83432平方米,新建廠房(含研發(fā)辦公),總建筑面積為106330平方米,建筑限高100米。合同估算價約41000萬元。 標段劃分: | |||||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工期(天) | ||
N3205010304000652001001 | 新建交投三佳新基智造項目工程總承包 | 新建交投三佳新基智造項目工程總承包 | 730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資質,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須由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建筑行業(yè)甲級]或[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專業(yè)甲級]的設計單位和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施工資質的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本項目的聯合體牽頭單位須為設計單位。2、組成聯合體投標的需提供聯合體投標協議,協議中應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指定聯合體的牽頭人。3、投標人只能出現在一個投標聯合體中,不允許雙重或多重投標,聯合體的各成員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參加本次投標,也不得同時加入兩個或兩個以上聯合體參加本次投標,如有違反將取消該聯合體及聯合體各成員的投標資格。4、聯合體成員方須在規(guī)定端口上傳營業(yè)執(zhí)照及資質證書原件掃描件,未上傳或上傳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3.3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1個標段提出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1個標段。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8月12日14:00至2024年8月19日23:59:59止,可以在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中下載招標文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撤回與修改(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內評審時) 5.1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9月12日 09時30分前可以在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遞交投標文件; 5.2 超過遞交截止時間后上傳成功的投標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標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撤回投標文件的,應當通過交易平臺向招標人提交撤回投標文件的申請。 5.4 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對已經成功遞交的投標文件進行修改、補充的,投標人應當使用“招投標文件制作軟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標文件,并上傳交易平臺。投標文件以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最后上傳成功的投標文件為準。 6.其他明確事項 6.1招標范圍和內容: (1)本項目的設計內容及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建筑、結構、給排水、電氣、暖通)、地下人防設計(含人防轉換預案、人防標識)、室外綜合管網、地下管廊結構設計、皮帶過街桁架地上結構及基礎、大跨魚雷罐過街桁架外包地上結構及基礎、軌道裝配式車間養(yǎng)護池、30噸重載地面、10噸重載地面、軌道裝配式車間、橋梁裝配式車間混凝土養(yǎng)護窯設計、立體料倉房框架支承平臺設計、存梁區(qū)箱梁雙支點存梁區(qū)設計、生產線箱梁樁基礎、行車結構配合設計、二次機電配合裝修設計、綠色建筑設計、景觀綠化(含室外重載路面)、幕墻設計、智能化設計、室內精裝修設計、標識標牌設計、基坑支護、泛光照明設計、裝配式設計等完成本工程設計,達到建設單位使用要求的所有專業(yè)及其深化設計。 (2)本項目的施工內容及范圍:本項目的施工及采購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標范圍內的采購及管理、施工及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本標段范圍內的樁基、基坑圍護及降水工程、土方工程、建筑(含PC)、結構、電氣、給排水、二次供水、消防、暖通、鋼結構、幕墻、門窗、室外總體、市政道路、綠化景觀、室外雨污水、智能化、室內裝修等為實現本合同目的而涉及的所有工程施工(不含瀝青車間),質保期內的保修等工作,竣工試驗、竣工驗收、備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關部門結(決)算、審計、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環(huán)保、進度、費用全面負責。 6.2申請人應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建筑行業(yè)甲級]或[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專業(yè)甲級]的設計資質,并且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的施工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6.3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聯合體投標的牽頭單位派遣)應當具有:[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或[建筑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或[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或[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設計負責人:須具有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及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施工項目經理:須具有建筑工程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及安全考核合格證(B)證。 注:(1)擬派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以兼任設計負責人或施工項目經理。(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3)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擔任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6.4投標人及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以下類似工程業(yè)績之一: (1)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自2021年08月01日至今承擔過單項合同總建筑面積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總承包,且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須為投標單位業(yè)績,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資料、工程總承包合同、竣工驗收證明、還須提供江蘇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或全國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平臺相應查詢網頁截圖;時間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面積以合同建筑面積為準)。 (2)施工總承包業(yè)績:自2021年08月01日至今承擔過單項合同總建筑面積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且擔任施工項目經理。(須為投標單位業(yè)績,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資料、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還須提供江蘇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或全國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平臺相應查詢網頁截圖;時間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面積以合同建筑面積為準)。 (3)設計業(yè)績:自2021年08月01日至今承擔過單項合同總建筑面積為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且擔任設計負責人(須為投標單位業(yè)績,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資料、設計合同、審圖合格證,還須提供江蘇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或全國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平臺相應查詢網頁截圖;時間以設計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面積以合同建筑面積為準)。 注:以上業(yè)績須為工程項目負責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在投標人本單位承擔過的業(yè)績(如為聯合體的,提供聯合體牽頭方項目負責人在聯合體牽頭方本單位的業(yè)績)。 6.5投標人不得有下列情形:(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2)工程總承包單位是工程總承包項目的代建單位、項目管理單位、監(jiān)理單位、造價咨詢單位、招標代理單位。(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5)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6)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7)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6.6其擬派的施工項目經理必須滿足下列條件:施工項目經理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施工項目經理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經理解鎖手續(xù),或施工項目經理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經理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施工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6.7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1)自2022年08月01日以來,企業(yè)和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2)自2023年08月01日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3)自2024年06月01日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6.8投標申請人或聯合體投標的施工單位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6.9投標申請人須在投標文件端口上傳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及施工項目經理的投標承諾書,未按規(guī)定格式上傳的資格審查不予通過。(格式見招標文件第八章)。 6.10本項目執(zhí)行《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合懲戒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 號)文件。 6.11根據省、市清欠辦被限制市場準入和通報批評的企業(yè)及人員名單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場準入的單位和人員未經解禁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建筑施工企業(yè)不得與限制準入的勞務企業(yè)開展勞務合作。 6.12本項目執(zhí)行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關于公布的適用于開標當日所在季度的“建筑業(yè)企業(yè)投標行為考評結果”。 6.13本項目執(zhí)行蘇建招辦[2022]2號文,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本次招標中需要的企業(yè)施工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 6.14本項目執(zhí)行《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 6.15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評標委員會不排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有效投標大于6家時,不排序推薦中標候選人5名;有效投標為4~6家時,不排序推薦中標候選人3名;有效投標等于3家時,則不再使用“評定分離”確定中標人,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評分辦法,推薦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標候選人;有效投標少于3家時,評標委員會作出是否具備競爭性判斷,如具備競爭性,可繼續(xù)推薦有排序的中標候選人,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招標人組建定標委員會,采用票決法,在中標候選人中擇優(yōu)確定中標人。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http://www.szzyjy.com.cn/上發(fā)布 8.聯系方式 | |||||
招 標 人: | 蘇州三佳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機構: | 蘇州交投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蘇州相城區(qū)北橋街道莊基吳開路2號 | 地 址: | 蘇州市南環(huán)東路1號 | ||
郵 編: | 215000 | 郵 編: | 215000 | ||
聯 系 人: | 徐洋 | 聯 系 人: | 陳工 | ||
電 話: | 0512-65999340 | 電 話: | 0512-68220032 | ||
傳 真: | / | 傳 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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