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彩云湖公交站場充電樁建設項目(高壓部分) ,建設資金來自業(yè)主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重慶驛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彩云湖公交站場充電樁建設項目(高壓部分)
招標單位 | 重慶驛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地區(qū) | 重慶轄區(q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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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8-13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9-09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市政,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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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設地點:本公交站場位于重慶市九龍坡區(qū)彩云湖公交站,為現(xiàn)有已建公交站場。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guī)模:彩云湖公交站場充電樁建設項目(高壓部分),建設地點在重慶市九龍坡區(qū)彩云湖公交站,此次擬選取(設計+施工)總承包單位,本站點擬建箱變3臺,變壓器安裝容量為4200KVA,其中1000kva1臺,1600kva2臺。
2.3 本次招標項目工程總投資額:約180.13萬元
本次招標項目合同估算金額:約180.13萬元(其中設計估算0.5萬元,建安估算179.63萬元 )
2.4 招標范圍:主要包括現(xiàn)場勘察,施工圖設計、高壓端的工程施工(電纜溝線、排管等)、箱式變壓器及基礎制作安裝等、具體范圍為::
(1)勘察和設計:完成現(xiàn)場地勘工作,摸清施工現(xiàn)場地下建筑物,構筑物,管網(wǎng)情況,進行施工圖設計(含預算編制)等全部設計工作(包括項目所需涵蓋的所有設計內容),以及施工、竣工驗收階段的設計服務等工作。
(2)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包含不限于變壓器、電纜等)的采購安裝:生產、供貨(含備品、備件、預埋件、專用工具)、裝配(含出廠前測試和檢測、檢驗、相應檢驗材料)、包裝、運輸、保險(含產品保險、產品質量責任險、質保期內的保險)、裝卸、安裝、調試、試運行、技術資料及設備材料供貨廠家的售后服務承諾的提交、人員培訓、維修維護、保養(yǎng)、通過質檢部門的檢驗等
(3)施工:經招標人確認的全部設計內容均為本工程施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平基土石方工程、基礎工程、主體工程、裝修工程、給排水工程、電氣照明安裝工程、消防設施設備安裝工程、防雷工程、配電工程、智能化工程、環(huán)境工程。達到項目EPC交鑰匙工程驗收標準。
(4)驗收:配合招標人負責完成本項目成果、材料、設備、半成品的全過程驗收,配合招標人完成項目所有充電樁與招標人平臺的數(shù)據(jù)對接、完成計量計價工作試運行及最終驗收。(竣工驗收前,除須完成圖紙和清單工程施工和設備采購安裝調試內容外,還須負責配合充電樁設備的調試工作,須保證高壓順利通電,須配合招標人進行充電樁平臺建設和調試工作。)
(5)工程項目全部設施的修建、維護、操作培訓和管理等工作,編制完整適用的《維護手冊》送交發(fā)包方。
(6)外聯(lián)協(xié)調:主導辦理與本工程有關的報建、審查、審批、核準、辦證、備案、外協(xié)談判等相關工作和手續(xù)辦理。
(7)EPC總承包管理:對承包項目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和管控。
注:本項目為EPC總承包交鑰匙工程,工程竣工驗收必須是完成全部使用功能,做到整體一次性移交,不得有缺項漏項。
2.5 工期要求:從合同簽訂之日起120 日歷天內完成EPC交鑰匙工程。其中前期設計、報裝等供電手續(xù)辦理周期60 日歷天,施工工期 60 日歷天,缺陷責任期24個月。
2.6 標段劃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3.1.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資質條件: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以下資質:
設計資質: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電力行業(yè)工程設計行業(yè)乙級及以上或電力行業(yè)(變電工程、送電工程)專業(yè)丙級及以上資質。
施工資質: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須同時具備國家能源局頒發(fā)的四級及以上承裝、承修、承試電力設施許可證。
3.1.2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業(yè)績條件:投標人提供的類似業(yè)績應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3.1.2.1業(yè)績時間要求: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工程總承包業(yè)績或施工業(yè)績以工程竣工時間為準,設計業(yè)績以施工圖審查合格時間為準)。
3.1.2.2業(yè)績類型要求:只須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
(1)1個工程總承包業(yè)績;
(2)具有1個設計業(yè)績、1個施工業(yè)績。
投標人提供的業(yè)績?yōu)槁?lián)合體業(yè)績的,其在該業(yè)績中的工作分工應與本項目承擔的分工一致。
3.1.2.3業(yè)績規(guī)模要求:
工程類別:電氣工程(提供的業(yè)績材料中需明確顯示有充電樁工程內容)
工程造價(設計業(yè)績對應為工程投資額): 130 萬元及以上
3.1.3 投標人還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實施能力,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條內容。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2條內容。
招標人: | 重慶驛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機構: |
重慶國際投資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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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 |
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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