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馬鞍山市花山區(qū)長江入河口排查提升整治-管道檢測和設計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
招標單位 | 馬鞍山市花山區(qū)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交通運輸局 | 地區(qū) | 安徽馬鞍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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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單位 | 沈陽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 馬鞍山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 | 項目編號 | 2304-340503-04-01-522814 |
中標金額 | 792萬元 | 發(fā)布時間 | 2024-08-23 |
項目分類 | 中標候選人 | 行業(yè)分類 | 市政,水利,房建 |
相關產品 |
項目名稱 |
2024年馬鞍山市花山區(qū)長江入河口排查提升整治-管道檢測和設計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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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皖E0-18-2024-035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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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2024年馬鞍山市花山區(qū)長江入河口排查提升整治-管道檢測和設計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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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編號 |
皖E0-18-2024-0357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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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 |
馬鞍山市花山區(qū)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交通運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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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統(tǒng)一代碼 |
2304-340503-04-01-522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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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價 |
110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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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 |
馬鞍山市興馬項目咨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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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
馬鞍山市雨山區(qū)印山東路2009號(印山東路與湖東中路交叉口)匯通大廈附樓五樓王璐 0555-520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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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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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時間 |
2024/8/22 9:00:00 |
計劃工期 |
合同簽訂后1095日歷天內完成水質檢測、溯源排查及整治、管道檢查、施工圖設計等招標范圍內的全部工作。(主管部門審批時間不含在上述服務期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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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決的投標人名稱 |
詳見附件 |
被否決的依據和原因 |
詳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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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標候選人 |
名 稱 |
聯(lián)合體牽頭人:合肥淼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聯(lián)合體成員:沈陽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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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1)有效期內的乙級測繪資質,專業(yè)類別包含工程測量 (2)市政(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行業(yè)甲級 |
投標工期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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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聯(lián)合體牽頭人: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qū)臨泉路與肥西路交口映月灣一街3座604室 聯(lián)合體成員:沈陽市沈河區(qū)文萃路3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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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 |
9411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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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繆成群 |
資格證書名稱及編號 |
市政工程相關專業(yè)正高級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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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001901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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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無技術負責人要求 |
質量標準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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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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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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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負責人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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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負責人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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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企業(yè)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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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企業(yè)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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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標候選人 |
名 稱 |
聯(lián)合體牽頭人:長江勘測規(guī)劃設計研究有限責任公司 聯(lián)合體成員:馬鞍山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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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1)有效期內的甲級測繪資質,專業(yè)類別包含工程測量 (2)市政行業(yè)(排水工程)專業(yè)設計乙級資質 |
投標工期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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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聯(lián)合體牽頭人:武漢市江岸區(qū)解放大道1863號 聯(lián)合體成員:馬鞍山市花山區(qū)公園路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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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 |
79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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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吳智威 |
資格證書名稱及編號 |
市政工程相關專業(yè)高級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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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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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無技術負責人要求 |
質量標準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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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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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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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負責人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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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負責人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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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企業(yè)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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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企業(yè)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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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時間 |
公示發(fā)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為雙休日或節(jié)假日,則順延至雙休日或節(jié)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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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異議和投訴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標人對公示中的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提出,提出方式(線上或線下)見招標文件(受理異議的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蔣超;0555-5200310)。 如以書面形式提出的,應在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雙休日、節(jié)假日休息)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 2、若投標人對異議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市場監(jiān)督科提出投訴(提出方式見招標文件)。聯(lián)系人:馬工,聯(lián)系電話:0555-5200185。 3、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異議應實名提出,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如以書面形式提出的異議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權委托書原件)簽字并加蓋公章。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