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結圩路(滬武高速連接線南延)建設工程(第二次)中標候選人公示
招標單位 | 馬鞍山市博望區(qū)交通運輸局 | 地區(qū) | 安徽馬鞍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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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單位 | 江蘇海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通建工集團有限公司 | 項目編號 | 皖E0-31-2024-0389001 |
中標金額 | 發(fā)布時間 | 2024-09-04 | |
項目分類 | 中標候選人 | 行業(yè)分類 | 公路,房建,水利 |
相關產品 |
項目名稱 |
團結圩路(滬武高速連接線南延)建設工程(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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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皖E0-31-2024-0389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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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團結圩路(滬武高速連接線南延)建設工程(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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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編號 |
皖E0-31-2024-0389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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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 |
馬鞍山市博望區(qū)交通運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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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統(tǒng)一代碼 |
2310-340506-04-01-238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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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價 |
28320017.0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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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 |
馬鞍山市興馬項目咨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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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
馬鞍山市雨山區(qū)印山東路2009號(印山東路與湖東中路交叉口)匯通大廈附樓五樓王璐0555-520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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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評標辦法 |
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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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時間 |
2024/9/3 9:00:00 |
計劃工期 |
24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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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決的投標人名稱 |
詳見附件 |
被否決的依據和原因 |
詳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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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標候選人 |
名稱 |
江蘇海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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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具備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投標工期 |
24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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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連云港市連云區(qū)金港路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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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 |
1822364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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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項目經理:汪亞波 項目總工:孫懷軍 |
資格證書名稱及編號 |
項目經理:公路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具備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項目總工: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高級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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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證書編號:蘇1322008201000176、蘇交安B(21)G01422 項目總工證書編號:14110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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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無技術負責人要求 |
質量標準 |
質量要求:標段工程交工驗收的質量評定:合格;竣工驗收的質量評定:合格。 安全目標:“零死亡”目標,且達到國家和安徽省、馬鞍山市有關安全生產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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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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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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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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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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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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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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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標候選人 |
名稱 |
安徽省合通建工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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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具備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投標工期 |
24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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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安慶市桐城經濟開發(fā)區(qū)興源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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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 |
209920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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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項目經理:楊森 項目總工:陳張林 |
資格證書名稱及編號 |
項目經理:公路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具備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項目總工: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高級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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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證書編號:皖1342017201827563、皖交安B18G04008 項目總工證書編號:9342022000602029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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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無技術負責人要求 |
質量標準 |
質量要求:標段工程交工驗收的質量評定:合格;竣工驗收的質量評定:合格。 安全目標:“零死亡”目標,且達到國家和安徽省、馬鞍山市有關安全生產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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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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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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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負責人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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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負責人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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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企業(yè)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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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企業(yè)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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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時間 |
公示發(fā)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為雙休日或節(jié)假日,則順延至雙休日或節(jié)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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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異議和投訴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標人對公示中的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提出,提出方式(線上或線下)見招標文件(受理異議的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蔣超;0555-5200310)。 如以書面形式提出的,應在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雙休日、節(jié)假日休息)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 2、若投標人對異議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市場監(jiān)督科提出投訴(提出方式見招標文件)。聯(lián)系人:馬工,聯(lián)系電話:0555-5200185。 3、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異議應實名提出,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如以書面形式提出的異議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權委托書原件)簽字并加蓋公章。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