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陽市重點污染源治理工程(皇塘鎮(zhèn))EPC+0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招標單位 | 丹陽市皇塘鎮(zhèn)人民政府 | 地區(qū) | 江蘇鎮(zhèn)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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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9-09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9-30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市政,房建,水利 |
相關產品 |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丹陽市重點污染源治理工程(皇塘鎮(zhèn))EPC+0工程總承包已由 丹陽市經濟發(fā)展局以丹經發(fā)行【2024】104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丹陽市皇塘鎮(zhèn)人民政府,建設資金70%由省級太湖流域統(tǒng)籌資金補助,其余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述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1.1 建設地點:丹陽市皇塘鎮(zhèn);
2.1.2 建設規(guī)模:
(1)對鶴溪產業(yè)園區(qū)周邊皇蔣線、兆豐路、綠葉路等以及蘆蕩河兩岸現狀共約6.3公里污水管道進行檢測,針對問題管道修復;
(2)對接入皇塘河兩岸的污水支管由舊管改接入新污水主管;
(3)對一家重點企業(yè)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及配套壓力管將污水排至現狀污水主管。
2.1.3 合同估算價:1785萬元。
2.1.4 總工期要求:60日歷天;2024年12月25日前工程竣工并通過驗收。本項目全部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進入運營維護期,運維期為29年。
2.1.5 質量要求:合格(符合國家驗收標準)。
2.2 招標范圍:包括本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直至竣工驗收合格整體移交及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運維等全部工作。
2.2.1設計內容包含:包括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圖報審以及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工程規(guī)模的調整及各種變更均屬本設計范圍,所有的設計費用包含在此次報價中(包括但不限于概預算編制等費用);
2.2.2施工內容:與本項目相關的所有建設內容,工程施工及協調、手續(xù)的辦理、竣工驗收、保修等和本工程相關的全部項目工作。
2.2.3采購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建設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設備及工器具購置等采購(含供貨、運輸、裝卸、保管、安裝、調試及運行、相關各類技術培訓服務、質保期的維修保養(yǎng)等全部內容)
2.2.4 運維內容:在合作期內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guī)范、行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及甲方的要求執(zhí)行。
2.2.5 其他內容包含但不限于:發(fā)包人要求中需建設的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 未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
(3) 企業(yè)沒有因詐騙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fā)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 企業(yè)的資質及等級要求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A、設計資質:①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②工程設計市政行業(yè)(排水工程)專業(yè)丙級及以上資質;或③工程設計市政行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或④工程設計市政行業(yè)資質(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級及以上資質;
B、施工資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且具備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注: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要求具體詳見3.7。
3.2 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1)二級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證書);(如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為注冊一級建造師,須根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事[2021]40號)的規(guī)定提供有效的電子證書,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2)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專業(yè));
(3)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書(給水排水專業(yè))。
注:(1)投標人擬委派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以兼任施工項目經理或設計負責人,若為聯合體投標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為聯合體中單位的在職人員;
(2)須提供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社會保險證明(2024年07月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社保,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軍事管理等部門人員不能提供社會保險證明繳納證明的,由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3)如申請人注冊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明確的最大查詢期與資審文件規(guī)定的月份不一致時,須提供相應的文件規(guī)定;
(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無需提供社保證明材料;項目經理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退休證明材料;
3.2.1 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工程總承包中的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或者“施工工程中的項目負責人”職務。
(2)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 (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解鎖手續(xù),或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3.3項目管理機構:
(1) 設計負責人須具有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書(給水排水專業(yè));
(2) 施工項目負責人須具有二級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證);(如擬派施工項目負責人為注冊一級建造師,須根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事[2021]40號)的規(guī)定提供有效的電子證書,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3.3.1 擬派施工項目負責人經理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 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工程總承包中的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或者“施工工程中的項目負責人”職務。
(2) 施工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 施工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施工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 (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施工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施工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施工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3.3.2 擬派的設計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設計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 5 年的。
3.4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
投標人應當承擔過以下類似業(yè)績之一:
(1)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交(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以來投標人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1000萬元(含)以上的類似管網工程的EPC總承包項目業(yè)績。
注:(1)投標人提供的類似業(yè)績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者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缺一無效;(2)類似工程指標以中標通知書或合同為準,出現不一致的情況時以合同證明為準;(3)要求的類似工程指標不能在以上原件掃描件中體現的,須提供業(yè)績項目所在地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能反應相關指標的證明原件掃描件,否則業(yè)績不予認可;(4)投標人提供的類似工程必須錄入鎮(zhèn)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誠信庫中,否則視為無效業(yè)績;
(2)設計業(yè)績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總投資金額1000萬元(含)以上的類似管網工程的設計業(yè)績(含EPC項目或PPP項目的設計業(yè)績)。
注:(1)投標人提供的類似業(yè)績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合同,以上兩份材料缺一不可;(2)類似工程單項合同投資額以合同或初設批復文件所載投資額為準;(3)投標人提供的類似業(yè)績必須錄入鎮(zhèn)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誠信庫中,否則視為無效業(yè)績;
(3)施工業(yè)績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交(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1000萬元(含)以上的類似管網工程的施工項目業(yè)績(含EPC項目或PPP項目的施工業(yè)績)。
注:(1)投標人提供的類似業(yè)績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者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缺一無效;(2)類似工程指標以中標通知書或合同為準,出現不一致的情況時以合同證明為準;(3)要求的類似工程指標不能在以上原件掃描件中體現的,須提供業(yè)績項目所在地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能反應相關指標的證明原件掃描件,否則業(yè)績不予認可;(4)投標人提供的類似工程必須錄入鎮(zhèn)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誠信庫中,否則視為無效業(yè)績;
3.5 投標人不得出現如下行為:
(1) 近兩年內(2022年9月30日),投標人和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2) 近一年內 (2023年9月30日) ,投標人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 (不含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 、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 近三個月內 (2024年6月30日) ,投標人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 (市、區(qū))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6 投標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形: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 (單位) ;
(2)工程總承包招標的投標人不得是工程總承包項目的代建單位、項目管理單位、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監(jiān)理單位、造價咨詢單位、招標代理單位或者與前述單位有利害關系的關聯單位;
(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5)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6)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在“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3.7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家數不超過2家,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能力;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4)必須指定施工單位為聯合體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
(5)聯合體須以牽頭人的名義繳納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對聯合體各成員具有約束力;
(6)聯合體投標的必須由牽頭人報名并下載招標文件。
3.8根據《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開展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號)、《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不合格企業(yè)參加招投標相關事宜的復函》(蘇建函建管〔2019〕233號),資格審查時,若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資格要求資質的核查結果為不達標,仍在公示期的,將作為資格審查不通過處理。(企業(yè)動態(tài)資質查詢信息以江蘇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發(fā)布的信息為準)。
3.9投標人或項目負責人未被江蘇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關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節(jié)期間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fā)群體性事件被限制市場準入及通報批評企業(yè)和人員名單的通知》(蘇清辦〔2024〕12號)中列入限制市場準入企業(yè)名單或限制市場準入人員名單。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09月10日00:00至2024年09月14日24:00 期間使用企業(yè)CA證書登錄 https://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網上支付工具軟件使用費人民幣105.0元(含手續(xù)費5元)(售后不退),并網上下載招標文件,逾期不得下載。
5. 投標截止時間
投標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30日9時30分。(具體以招標文件及答疑文件發(fā)布的時間為準)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評標辦法
本項目采用兩階段評標,開標、評標活動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先進行資格審查,再對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進行方案設計文件評審。在方案設計文件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標人中,只有方案設計文件得分匯總排前9名的,才能進入第二階段開標、評標(投標人得分相同時,得分相同的單位并列同時進入第二階段)。合格投標人數量大于等于9家,取前9名進入第二階段開標、評標;如果合格投標人數量小于9家大于等于3家時,則全部進入第二階段開標、評標;方案設計文件得分帶入第二階段。如果合格投標人數量小于3家時,則中止本次招標程序,重新招標。
第二階段:開啟所有投標文件的商務技術部分后,宣布進入第二階段評審入圍的投標人,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商務技術標進行評審。商務技術部分包括項目管理組織方案、工程總承包報價、項目管理機構、工程業(yè)績。
綜合評估法(評定分離法)
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 1、方案設計文件:35分 2、項目管理組織方案:9分 | ||
3、工程總承包報價:52分 | |||
4、項目管理機構:3分 5、工程業(yè)績:1分 | |||
序號 | 評審項 | 評分因素(分值) | 評分標準 |
1 | 方案設計文件(35分) | 1.設計說明(7分) | 1.對項目背景、由來及項目歷程分析明確且全面,明確本工程的建設內容。(0-2 分) 2.對相關總體規(guī)劃及專項規(guī)劃分析全面,滿足相關規(guī)劃要求。(0-2 分) 3.對工程范圍基本情況、水質、排水系統(tǒng)等分析完善,明確工程范圍存在的主要問題。(0-2 分) 4.項目設計是否符合國家規(guī)范標準及地方規(guī)劃要求。(0-1 分) |
2.技術方案(15分) | 1.明確項目設計目標及相關計算方法并對管道設計方案、修復方案等進行比選分析。(0-2分) 2.工程內容完整、準確,設計方案符合現場實際情況,因地制宜。(0-2分) 3.設計方案需有包括本工程總布局圖,細化方案包括平面設計、縱斷面設計及結構設計及主要工程量表。(0-3分) 4.滿足深度的設計圖紙,需包括主要平面圖、縱斷面圖、結構圖紙。(0-5分) 5.根據工程內容對工程削減能力進行計算,并進行可達性分析。(0-3分) | ||
3.設計深度(5分) | 1.是否符合“發(fā)包人要求”。(0-2 分) 2.是否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guī)定》。(0-3 分) | ||
4.工程組織運維及監(jiān)測方案(3 分) | 1.明確工程的組織管理機構及措施。(0-1 分) 2.提出切實可行的運維措施及人員安排。(0-1 分) 3.對相關設施養(yǎng)護提出管養(yǎng)建議,方案科學合理。(0-1分) | ||
5.經濟分析(5分) | 1.概算文件編制內容完整、合理。(0-2 分) 2.是否滿足概算深度要求。(0-2 分) 3.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標準及地方政府有關的政策文件規(guī)定。(0-1 分) | ||
注:方案設計各評分點得分取所有技術標評委評分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 | |||
2 | 項目管理組織方案(9分) | 1.總體概述(2分) | 對工程總承包的總體設想、組織形式、各項管理目標及控制措施、設計與施工的協調措施等內容進行評分。(1.4-2分) |
2.設計管理方案(1分) | 對設計執(zhí)行計劃、設計組織實施方案、設計控制措施、設計收尾等內容進行評分。(0.7-1分) | ||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對施工執(zhí)行計劃、施工進度控制、施工費用控制、施工質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現場管理、施工變更管理等內容進行評分。(1.4-2分) | ||
4.采購管理方案(1分) | 對采購工作程序、采購執(zhí)行計劃、采買、催交與檢驗、運輸與交付、采購變更管理、倉儲管理等內容進行評分。(0.7-1分) | ||
5.運維方案(1分) | 對運營維護工作的實施計劃、實施方案進行評分。(0.7-1分) | ||
6.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陳述及答辯(2分) | 項目經理在評標環(huán)節(jié)現場回答(書面形式)評標委員會提出的問題。評標委員會擬定答辯題目時,同時明確答案及得分點。(1.4-2分) | ||
注:1.項目管理組織方案總篇幅不超過100頁,超過100頁(包含封面、目錄、圖片、封底等所有頁面),每增加一頁扣0.1分,扣完以止。 2.項目管理組織方案各評分點得分應當取所有技術標評委評分中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和最低評分后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除缺少相應內容的評審要點不得分外,其它各項評審要點得分不應低于該評審要點滿分的70%。 3. 項目負責人陳述及答辯采用書面方式回答,答辯采用暗標評審。投標人委派的項目負責人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在2024年09月30日11:00 前抵達丹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413(丹陽市開發(fā)區(qū)蘭陵路88 號丹陽行政審批中心四樓)并簽到,逾期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陳述答辯。簽到完成后直至答辯結束,項目負責人不得再離開答辯現場,各投標人及相關人員需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 |||
3 | 工程總承包報價(52分) | 1.評標基準價 | 以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進行算術平均,該平均值下?。?span>3%;3.5%;4%;4.5%開標時隨機抽?。樵u標基準價。 |
2.報價評審(工程總承包范圍內的所有費用)52分 | 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每低于評標基準價1%扣0.1分;每高于評標基準價1%扣0.6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 ||
說明: 1.評標價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術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 2.有效投標文件是指未被評標委員會判定為無效標的投標文件。 | |||
4 | 項目管理機構(3分) | 1.項目管理機構(3分) | 除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外,投標人按下列要求配備項目管理機構,滿分3分,否則不得分。 (1)施工技術負責人1人:注冊二級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且具有工程建設類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得1分; (2)給水排水設計專業(yè)負責人1人:一級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的得1分; (3)造價專業(yè)人員1人:國家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土建或安裝專業(yè))且具有工程建設類高級工程師職稱的得1分。 備注: (1)提供上述項目管理機構人員的相關證書原件掃描件以及社保機構出具的2024年7月所屬單位為其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證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軍事管理等部門人員不能提供養(yǎng)老保險證明的,由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若相應人員中有任一人員不提供,則相應得分項不得分。 (2)上述項目管理機構人員一人一崗,不得兼職,且不得由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兼任。否則不得分。 (3)以上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反映出相關數據和內容,否則視為未提供。 |
5 | 工程業(yè)績(1分) | 投標人類似業(yè)績(1分) | 2021年1月1日(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投標人承擔過單項合同工程造價1400(含)以上的類似管網項目施工及運維的業(yè)績,有1個得1分(如僅有類似施工業(yè)績乘以0.7,如僅有類似運維業(yè)績乘以0.5),最高得1分。 注:聯合體承擔過的工程總承包業(yè)績分值計算方法為:牽頭方按該項分值的100%計取、參與方按該項分值的60%計取。以聯合體方式投標的,只對參加本次投標聯合體牽頭人承擔過的工程總承包業(yè)績加分。 |
注:(1)投標人提供的類似業(yè)績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者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合同(合同中應體現施工及運維內容,若施工、運維分別簽訂合同,則兩份合同均需提供,否則不予認可)、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缺一無效; (2)類似工程指標以中標通知書或合同為準,出現不一致的情況時以合同證明為準; (3)要求的類似工程指標不能在以上原件掃描件中體現的,須提供業(yè)績項目所在地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能反應相關指標的證明原件掃描件,否則業(yè)績不予認可; (4)投標人提供的類似工程必須錄入鎮(zhèn)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誠信庫中,否則視為無效業(yè)績; | |||
備注: (1)以上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反映出相關數據和內容,否則視為未提供。 (2)投標單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員證書必須真實可靠,如發(fā)現投標單位弄虛作假,則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標資格,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匯報。 (3)評標委員會成員按照上述評分細則進行評審,最后根據各投標人的總分匯總(方案設計文件得分、投標報價得分、項目管理組織方案、項目管理機構、工程業(yè)績得分匯總)進行排名,評分采用百分制,數據和評分的計算過程以及計算結果均保留兩位小數,小數點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合計得分,將得分最高的前7名推薦為中標候選人(排名不分先后順序),經評標委員會評審,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人數≤7名,則全部入圍中標候選人。評標委員會在推薦中標候選人時,當出現并列綜合得分時,投標報價低者優(yōu)先推薦;如投標報價仍一致時,以設計方案得分高者優(yōu)先推薦;如果設計方案得分仍一致時,則通過投標人授權委托人抽簽確定中標候選人。 (4)所有資料需傳到電子投標文件中。 |
8.定標程序
(一)定標方法:票決法。定標委員會成員根據定標標準對各中標候選人進行評價比較后記名票決,并確定得票數最多的為中標人;當得票數相同無法確定中標人時,應當對得票數相同的單位再次票決。
(二)定標程序:
(1)評標:評標委員會擇優(yōu)推薦中標候選人名單。中標候選人為7名。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標人少于7名,全部推薦為中標候選人;少于3名時,評標委員會作出是否具備競爭性判斷,如具備競爭性,可繼續(xù)推薦中標候選人。
(2)公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依法進行評標結果公示,公示期3日。
(3)定標: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10日內,在丹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召開定標會。
(4)定標委員會的組建
定標委員會由招標人自主組建,定標委員會成員數量為11人,招標人單位人員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三)具體定標因素:由組建的定標委員會對中標候選人進行綜合比較,投票決定。比較的內容為:
(1)設計方案的適應性、詳盡程度、設計方案由中標候選人在定標會當天提供紙質設計文件(加蓋公章);
(2)運維方案:中標候選人擬選派的項目負責人須說明運維期間的運維方案。說明方式可以采用PPT、PDF或視頻格式,但不得有體現公司名稱、人員姓名,說明時間控制在10分鐘以內。
9.投標保證金繳納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人民幣35萬元。投標保證金允許多種形式提交,詳見招標文件正文附件。
10.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鎮(zhèn)江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上發(fā)布。
11.其他
11.1 本工程電子招投標活動中投標和資格審查認定等以電子招標投標企業(yè)誠信庫中的信息、數據為準,投標人需將招投標所需的所有材料錄入至鎮(zhèn)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企業(yè)誠信庫后選擇編入投標文件;
11.2 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造成項目招標失敗的,不得參加該項目重新招標的投標。
11.3 投標人遞交無競爭力的投標文件(無競爭力投標是指不以中標為目的的投標,包括企業(yè)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yè)、資格等級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投標報價畸高、投標文件故意漏項缺項、類似工程業(yè)績明顯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違反招標文件中已醒目標識的無效條款且事先未質疑等情形)將被公示1個月,在公示期間,其他國有投資項目的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拒絕其投標。
11.4 異議與投訴:本項目的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次招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可以依法提出異議或投訴。異議或投訴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參照蘇建規(guī)字[2016]4號和蘇建規(guī)字[2017]1號文規(guī)定的方式和程序,通過“鎮(zhèn)江市有形建筑市場開放式應用信息平臺”網上提出。招標人或監(jiān)管部門將依法受理和處理異議或投訴。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開標和評標結果提出投訴的,應當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異議和投訴均應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猜測式、懷疑式的異議和投訴將不被接受。
12.聯系方式
12.1 招標主體:
招標人地址:丹陽市皇塘鎮(zhèn)新 招標代理機構地址:丹陽市開發(fā)區(qū)鳳凰南路御瓏
豐街106號 辦公樓六樓
聯系人:梅建軍 聯系人:姜萍
電話:0511-86633460 電話:0511-86921820
郵編:212300 郵編:212300
E—mail: E—mail:
12.2 相關部門:
公共資源交易部門: 招投標行政監(jiān)督部門:
丹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丹陽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工程交易科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0511-86568807
網絡信息科聯系電話: 0511-86906601
12.3 技術支持:
網上招投標系統(tǒng):國泰新點軟件股份有限公司
CA簽章辦理指南:https://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聯系電話:4009980000
在線辦理網址: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負責人 (電子簽名):
招標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 (電子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