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通第二過江通道工程投資人
招標單位 | 江蘇省交通運輸廳 | 地區(qū) | 江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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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9-18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11-26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公路,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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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通第二過江通道工程(項目名稱)投資人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蘇通第二過江通道工程(項目名稱)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并由江蘇省人民政府(政府機關名稱)批準采用經營性公路投資方式建設。招標人為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投資人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蘇通第二過江通道(下簡稱“本項目”)位于長江下游通州沙水道上段,連接南通市和蘇州市,擬建橋位位于滬蘇通大橋至蘇通大橋之間,距離上游滬蘇通大橋、下游蘇通大橋各約20km。前期研究推薦的路線是北起沈海高速-滬陜高速小海樞紐節(jié)點附近,向西利用源興路走廊,沿通啟運河敷設高速,跨越長江后,在蘇州張家港常陰沙現代農業(yè)示范園登陸,繼續(xù)向南與滬武高速設置樞紐交叉后,終點南接G204,路線全長約43公里。擬采用高速公路技術標準,過江段雙向八車道,接線段雙向六車道。過江段設計速度為100km/h,路基標準橫斷面寬度41m;南接線(張家港、常熟段)設計速度120km/h,路基標準橫斷面寬度34.5m;北接線(南通段)高速穿越南通市主城區(qū),設計速度采用100km/h,路基標準橫斷面寬度33.5m。全線設置26座主線橋梁(含特大橋6座),1座特長隧道,7處互通立交,1處服務區(qū),7處收費站。
本項目前期研究工作估算的投資總金額約450億元人民幣(工可內審投資額),其中項目資本金暫按總投資的50%考慮。項目暫計劃2025年開工,2032年通車,建設工期7年。
本項目建設方案、估算投資額和資本金比例以工可批復為準,概算投資額以初步設計批復為準,項目最終總投資以竣工決算為準。
2.2 招標范圍
2.2.1本次招標范圍為蘇通第二過江通道項目的投資人。
2.2.2投資經營期:本項目的投資經營期分為投資建設期和運營期(含收費期)兩個階段,其中建設期:7年,自項目開工日起至交工日止;運營期(含收費期):自交工日起至項目移交日止,收費期以投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收費期為準(最長不得超過25年),自本項目獲得收費許可通車運營之日起計。
2.2.3工作內容:中標后,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投資協(xié)議,中標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它相關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組建項目公司,項目公司在約定時間內與招標人簽訂投資經營權協(xié)議,由項目公司負責項目的資金籌措和運營管理,在投資經營權協(xié)議規(guī)定的投資經營期滿后,項目公司按照投資經營權協(xié)議的約定將公路(含土地使用權)、公路附屬設施及相關資料無償移交給招標人或招標人指定的機構。項目公司應對項目的資金籌措、運營管理、養(yǎng)護維修、債務償還和資產管理等全過程負責,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資格條件包括:
(1)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均應為中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yè)法人,且合法存續(xù),沒有處于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等不良狀態(tài)。
(2)截止2023年末,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合計凈資產不低于157.5億元人民幣。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合計具有不低于450億元人民幣的投融資能力。(投融資能力以提供的有效期內的銀行授信額度可用金額、銀行存款證明、針對本項目的銀行貸款意向書及針對本項目的其他融資意向書的合計金額為準,須提供銀行授信可用額度或銀行存款證明或針對本項目的銀行貸款意向書或針對本項目的其他融資意向書等證明材料的掃描件或影印件,銀行授信額度可用金額證明材料的有效期須覆蓋投標有效期;同一家銀行出具的銀行授信額度和針對本項目的銀行貸款意向書,不同時累計,僅按兩者中金額高的計算。)
(3)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2021年、2022年、2023年每年均為盈利,且年度財務報告應當經具有法定資格的中介機構審計。
(4)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均應滿足下列要求:
a.未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或禁止進入該區(qū)域公路建設市場;
b.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c.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網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
d.商業(yè)信譽良好,在經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行為。
(5)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中至少有一方完成過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投融資。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5家,聯合體各單位出資額及出資比例不得為零,聯合體牽頭人應當為出資比例最高的一方。
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獨立參與投標的,投標人不得同時參加聯合體投標。
3.3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均按否決其投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10月18日,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頁左側“招投標管理”中點擊“預約管理”,在本項目招標公告下側自行下載招標文件,并點擊“申請預約”按鈕填寫聯系人信息(請務必留上手機號碼,以便聯系),完成招標文件領取工作。若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應在“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中進行預約并邀請副聯單位。
4.2 招標文件不收費。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招標人不統(tǒng)一組織現場考察,也不召開投標預備會議??疾熨M用由投標人自理,安全自負。
5.2 本項目采用電子投標,投標人不需要提交紙質的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為加密的投標文件。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上傳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加密的投標文件上傳至電子交易平臺本項目相應的標段中,并保存上傳成功后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電子簽收憑證,上傳時間即為電子簽收憑證時間。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按規(guī)定加密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予以拒收。
5.3 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投標人無需到開標現場,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文件解密截止時間前完成投標文件的遠程解密。投標人應自備電腦設備用于投標文件的上傳與解密,因投標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標文件上傳或解密失敗,招標人概不負責。開標過程將向各投標人網絡直播,具體網絡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標文件的解密在投標文件上傳截止時間之后進行,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文件解密截止時間前完成投標文件的解密。
投標文件上傳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26日14時00分;
投標文件解密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26日15時00分。
招標人定于上述投標文件上傳截止的同一時間在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鄴區(qū)漢中門大街145號二期三樓)公開開標。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fā)布,同時鏈接至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fā)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江蘇省交通運輸廳
聯系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號
招標代理:江蘇交通工程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電話:025-87715117/87715119
聯系人:楊海峰、李揚
mail:js86531176@126.com
8.其他
8.1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以電子郵件形式或在電子交易平臺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聯系方式見本公告“7.聯系方式”)提交文字異議,提交截止時間為開標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異議須加蓋單位公章;投標人對開標結果有異議的應在開標現場提出;投標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凡超出上述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期限提出的異議,招標人均不受理。
8.2 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蓋章簽字的地方全部修改為“電子簽章”,投標人應使用投標人單位電子簽章或法定代表人電子簽章進行簽章。
8.3 請各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上傳截止時間前15日自行到“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及時下載招標補遺書(如有),招標人不另行通知。投標人未留意該補遺書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8.4 本項目監(jiān)督部門及聯系方式如下:
行政監(jiān)督部門: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建設管理處
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號
電話:025-52853073
監(jiān)督部門:江蘇省紀委、省監(jiān)委駐省交通運輸廳紀檢監(jiān)察組
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號
電話:025-52853051
郵政編碼:210001
8.5 本招標文件中所述時間均為北京時間。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