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新港區(qū)白沙湖作業(yè)區(qū)公用碼頭3#泊位工程勘察設計更正公告(第二次)
招標單位 | 汕尾新港投資有限公司 | 地區(qū) | 廣東汕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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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9-19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民航/水運,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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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新港區(qū)白沙湖作業(yè)區(qū)公用碼頭3#泊位工程勘察設計更正公告(第二次)
各潛在投標人:
汕尾新港區(qū)白沙湖作業(yè)區(qū)公用碼頭3#泊位工程勘察設計于2024年9月10日在汕尾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廣東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wǎng)發(fā)布了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現(xiàn)對招標文件內容作如下補充:
補充內容所在位置 | 補充內容 |
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1.3.4條款號安全目標 | 安全目標: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確??辈煸O計期間無死亡事故、無重傷事故。 |
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三節(jié)合同附件格式 | 附件五:安全生產合同 安全生產合同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為切實做好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明確項目參建各方的安全生產責任,促進實現(xiàn)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目標,建設單位全稱 (以下簡稱“委托人”)與勘察設計單位全稱 (以下簡稱“承包人”)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合同: 一、委托人職責 1.按照法律法規(guī)及合同文件約定督促、檢查承包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2.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承包人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信用情況、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及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確要求并檢查實施情況。 二、承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guī),落實合同中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 2.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條件,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承擔主體責任。 3.按規(guī)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和責任體系,落實安全生產培訓教育,依法參加各類安全保險。 4.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政策等規(guī)定的其他職責。 5.在承擔項目勘察設計工作中,遵守安全管理規(guī)定,落實安全措施,對勘察設計安全承擔主體責任。 三、違約責任 如因一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xié)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在按照合同條款的規(guī)定,結清勘察設計費用后自然失效。
甲方: (蓋單位章) 乙方: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經辦人: (簽字) 經辦人: (簽字) 2024年 月 日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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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及招標公告中涉及上述內容的均作出相應修改,其他內容不變。本更正公告為招標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若招標文件與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為準。
招標人:汕尾新港投資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汕尾工科工程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