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淞江(江蘇段)整治工程(工業(yè)園區(qū))施工八標段招標公告
招標單位 | 蘇州市水利工程建設處 | 地區(qū) | 江蘇蘇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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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10-09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10-31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水利,房建,民航/水運 |
相關產品 |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吳淞江(江蘇段)整治工程已由江蘇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省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吳淞江(江蘇段)整治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蘇發(fā)改農經發(fā)〔2023〕78號)批準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項目法人為蘇州市水利工程建設處,集中建設單位為蘇州蘇水工程設計咨詢有限公司,招標人為蘇州市水利工程建設處,委托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省鴻源招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現(xiàn)對吳淞江(江蘇段)整治工程(工業(yè)園區(qū))施工八標段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一)項目概況
吳淞江源于江蘇省境內東太湖的瓜涇口,經瓜涇港、吳淞江、蘇州河至上海市黃浦公園入黃浦江,全長約109.5公里,歷史上是太湖排水入海的主要通道之一。由于逐年淤淺,吳淞江河道局部河段萎縮,河道行洪排澇能力大幅下降,供水能力減弱,生態(tài)環(huán)境較差,水環(huán)境問題突出,通航能力不足,制約吳淞江的防洪、水資源配置、水生態(tài)環(huán)境改善和航運等綜合功能的發(fā)揮。吳淞江整治工程是國務院批復的《長江三角洲區(qū)域一體化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太湖流域防洪規(guī)劃》《太湖流域綜合規(guī)劃》確定的流域綜合治理骨干工程之一,并已列入國家172項節(jié)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項目。
吳淞江(江蘇段)整治工程任務為:增加太湖洪水出路,提高流域防洪能力;增強陽澄淀泖區(qū)防洪排澇能力;兼顧改善生態(tài)、水資源、水環(huán)境和航運條件。
(二)工程規(guī)模及建設內容
根據(jù)江蘇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蘇發(fā)改農經發(fā)〔2023〕78號批復等文件,園區(qū)段堤防工程規(guī)模及建設內容如下:
吳淞江(江蘇段)整治工程(工業(yè)園區(qū))施工八標段工程包括新建蘇墅河閘(1×6m鋼壩)、園區(qū)44號河閘(2×8m雙孔升臥門)、千金塘閘(2×10m雙孔升臥門)、西江塘閘(2×12m雙孔升臥門)4座口門建筑物及加固通園河閘(1×4m升臥門)1座口門建筑物,蘇墅河閘至西江塘閘段蘇申外港線北岸,實施堤防總長約1.85km,護岸總長約1.43km,防汛道路(含巡堤道路)約1.69km。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拆建護岸、新建堤防、新建防汛道路等。對應投資金額;7600萬元。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項目計劃工期:計劃工期為18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資質證書: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
(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自2019年9月1日(以完(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以來,具有一項單項合同金額(簽約合同價)3000萬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業(yè)績。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中標公示(網絡查詢截圖及查詢路徑)、合同協(xié)議書、完工或者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如上述材料無法提現(xiàn)業(yè)績內容要求的,則必須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圖紙或業(yè)主蓋章的確認的業(yè)績證明材料等),否則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
(3)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未出現(xiàn)基本存款賬戶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
(4)信用等級要求:/;
(5)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6)項目經理資格要求: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證書,且自2019年9月1日(以完(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以來,具有單項合同金額3000萬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業(yè)績,且在該項目擔任項目經理職務。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中標公示(網絡查詢截圖及查詢路徑)、合同協(xié)議書、完工或者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如上述材料無法提現(xiàn)業(yè)績內容要求的,則必須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圖紙或業(yè)主蓋章的確認的業(yè)績證明材料等),否則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
(7)技術負責人資格要求:具有工程類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8)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員無在建工程(執(zhí)行江蘇省水利廳文件“蘇水基[2016]17號”規(guī)定),如上述人員有在建工程的符合以下情形①-⑤之一的,且經該在建工程建設單位同意,并完善有關手續(xù)后滿足⑥要求的,可以參加本工程項目的投標,相關證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設單位同意書須作為與投標資格審查文件一并提交。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體工程已完成。
②通過水下(泵站機組啟動、河道通水)驗收。
③通過合同完工驗收。
④工程具備合同完工驗收條件,已向建設單位提出合同完工驗收申請,并經建設單位確認。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
⑥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且變更手續(xù)完成之日起已滿6個月。
(9)其他人員要求: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資格評審標準: / ;
(10)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要求:企業(yè)負責人、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須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分別為A、B、C三類),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最低數(shù)量為2人;
(11)主要施工設備要求: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資格評審標準: / ;
(12)其他要求1: /;
(13)其他要求2: /。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要求見第7.2款“資格評審標準”。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本招標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從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北京時間,下同)為招標文件發(fā)售期,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招標文件發(fā)售期滿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請各投標人于招標文件發(fā)售截止時間前在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企業(yè)信用信息系統(tǒng)(具體要求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tǒng)—投標單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臺)中建立企業(yè)投標信息資料庫,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由投標人承擔責任;
(2)投標人在購買招標文件前,須辦理投標所需的電子CA及簽章(具體要求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tǒng)—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相關下載)。
4.2獲取招標文件
完備上述準備工作后,在第4.1款規(guī)定的招標文件發(fā)售期內登陸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具體要求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tǒng)—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登錄)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10月31日10時00分。逾期送達的電子投標文件(線上文件),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5.2遞交方式及開標模式
5.2.1電子投標文件向本交易平臺遞交。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5.2.2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參與開標(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tǒng)—投標單位—不見面開標大廳)。
5.2.3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xiàn)場提出,招標人當場予以答復,并制作記錄。開標結束后投標人不得對開標事項再提出異議。
5.2.4首次參與“不見面”開標的投標人請確保CA證書為適用版本,并提前(開標前兩天以上)使用CA測試登陸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如遇顯示用戶名和密碼不匹配或其他異常情況無法登陸,請及時聯(lián)系翔晟客服(工作時間8:30-20:30),進行遠程CA證書升級,客服電話: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陸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后系統(tǒng)出現(xiàn)問題,請及時聯(lián)系新點客服,客服電話: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統(tǒng)相關問題,請及時聯(lián)系江蘇百盛,客服電話: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現(xiàn)場踏勘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組織踏勘現(xiàn)場和投標預備會,投標人可以自行踏勘現(xiàn)場。
7.評標標準和方法
7.1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
7.2資格評審標準
評審標準打“/”的為不作評審要求。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1.營業(yè)執(zhí)照 | 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
2.資質證書 | 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 |
3.業(yè)績要求 | 投標人自2019年9月1日(以完(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以來,具有一項單項合同金額(簽約合同價)3000萬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業(yè)績。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中標公示(網絡查詢截圖及查詢路徑)、合同協(xié)議書、完工或者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如上述材料無法提現(xiàn)業(yè)績內容要求的,則必須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圖紙或業(yè)主蓋章的確認的業(yè)績證明材料等),否則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 |
4.財務要求 | 財務狀況良好,未出現(xiàn)基本存款賬戶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 |
5.信用等級要求 | / |
6.安全生產許可證 | 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7.項目經理資格 | 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證書,且自2019年9月1日(以完(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以來,具有單項合同金額3000萬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業(yè)績,且在該項目擔任項目經理職務。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中標公示(網絡查詢截圖及查詢路徑)、合同協(xié)議書、完工或者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如上述材料無法提現(xiàn)業(yè)績內容要求的,則必須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圖紙或業(yè)主蓋章的確認的業(yè)績證明材料等),否則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 |
8.技術負責人資格 | 具有工程類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
9.其他人員要求 | 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員無在建工程(執(zhí)行江蘇省水利廳文件“蘇水基[2016]17號”規(guī)定),如上述人員有在建工程的符合以下情形①-⑤之一的,且經該在建工程建設單位同意,并完善有關手續(xù)后滿足⑥要求的,可以參加本工程項目的投標,相關證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設單位同意書須作為與投標資格審查文件一并提交。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體工程已完成。 ②通過水下(泵站機組啟動、河道通水)驗收。 ③通過合同完工驗收。 ④工程具備合同完工驗收條件,已向建設單位提出合同完工驗收申請,并經建設單位確認。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 ⑥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且變更手續(xù)完成之日起已滿6個月。 |
10.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 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要求:企業(yè)負責人、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須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分別為A、B、C三類),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最低數(shù)量為2人 |
11.施工機械設備 | / |
12.其他要求1 | / |
13.其他要求2 | / |
14.社會保險 | 項目管理機構所有人員需提供相應證書掃描件及近3個月(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社保證明 |
15.聯(lián)合體 |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
16.分包人資格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1款規(guī)定 |
17.不存在禁止投標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
18.資格審查資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
1、超過最高投標限價的報價為無效報價,作無效標處理。
2、低于最高投標限價的85%(不含)的投標報價不參與投標基準價的計算。
3、評標基準價為 C=a×A+β×B 其中:C--評標基準價,A—最高投標限價,B—剔除無效標后,有效投標人標價的算術平均值【如有效投標人超過10家(不含10家),則去掉1個最高標價和1個最低標價;如有效投標人超過15家(不含15家),則去掉2個最高標價和2個最低標價;如有效投標人超過20家(不含20家),則去掉3個最高標價和3個最低標價);如有效投標人超過25家(不含25家),則去掉N個最高標價和N個最低標價,N=有效投標單位數(shù)量×20%(去除小數(shù)取整);若所有報價均低于最高投標限價的85%,則B按最高投標限價的85%計算。】。
a取0.6,0.65,0.70中的一個(開標會上由電腦自動隨機抽?。?1-a。
最高投標限價: 72740651.75元。
7.4分值構成
(1)商務部分:73分
(2)技術部分:27分
7.5評分因素與評分標準
序號 | 評分要素 | 分值 | 評分標準 |
1 | 商務部分 | 73 | |
1.1 | 投標報價 | 70 | 1、投標報價得分:最高得分70分,最低得分0分;投標報價與評標基準價偏離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則,保留2位小數(shù)): ①投標報價位于評標基準價的100%,得分70分; ②投標報價高于評標基準價的100%,每高1%(與100%相比),扣0.5分。 ③投標報價低于評標基準價的100%,每低1%(與100%相比),扣0.3分。 ④以上采用內插法計算。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詳見招標公告“7.3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 |
1.2 | 項目管理機構及資源配置 | 2 | 1、項目部組織機構完整及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滿足工程需要(質檢員(提供相應合格證書)、施工員(提供相應合格證書)、材料員(提供相應合格證書)、資料員(提供相應合格證書)等,缺一個扣0.25分。(1分) 2、項目經理具有工程類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得1分。(1分) 上述人員需提供相應證書掃描件及近3個月(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社保證明。 項目經理和項目技術負責人不能為同一人。 |
1.3 | 業(yè)績 | 1 | 技術負責人業(yè)績:自2019年9月1日(以完(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以來,具有一項單項合同金額(簽約合同價)3000萬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業(yè)績且在該項目擔任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的得1分。(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中標公示(網絡查詢截圖及查詢路徑)、合同協(xié)議書、完工或者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如上述材料無法體現(xiàn)業(yè)績內容要求的,則必須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業(yè)主蓋章的確認的業(yè)績證明材料等)),否則不得分。 |
2 | 技術部分 | 27 | 投標文件中技術部分(暗標)頁數(shù)限制范圍為:不超過300頁(含300頁),對超過限制頁數(shù)的投標文件,每超過一頁扣0.1分 |
2.1 |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 9 | 1、內容完整、總體方案切合現(xiàn)場實際、技術措施有針對性得(1分),否則酌情賦分; 2、專業(yè)工程施工方案先進、合理、可行得(8分),否則酌情賦分; 1.土方工程;(1分) 2.地基處理工程(軟淤土處理方案等);(2分) 3.混凝土;(1分) 4.堤防工程;(1分) 5.金屬結構安裝工程;(1分) 6.機電設備安裝工程;(1分) 7.其他工程;(1分) |
2.2 | 施工總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布置 | 2 | 1、平面布置圖分區(qū)合理、標識清晰得(1分),否則酌情賦分; 2、主要臨時設施考慮全面,布置合理可行得(1分),否則酌情賦分;
|
2.3 | 施工進度計劃和保證措施 | 6 | 1、影響進度的關鍵因素分析準確、關鍵線路保證措施合理可行得(4分),否則酌情賦分; 2、勞動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滿足進度要求,有施工進度計劃及勞動力安排圖(或表)得(1分),否則酌情賦分; 3、機械設備配備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滿足進度要求得(1分),否則酌情賦分; |
2.4 | 質量管理體系和措施 | 5 | 1、質量管理體系、制度、崗位職責健全得(1分),否則酌情賦分; 2、質量保證措施科學合理,影響質量的關鍵因素分析準確,關鍵工序有質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得(3分),否則酌情賦分; 3、質量檢測有計劃,現(xiàn)場抽檢/送檢滿足相關規(guī)范及相關規(guī)定要求得(1分),否則酌情賦分; |
2.5 | 安全管理體系和措施 | 3 | 1、安全管理體系、制度、崗位職責健全得(1分),否則酌情賦分; 2、安全保證措施、投入計劃科學合理得(1分),否則酌情賦分; 3、安全專項方案先進、合理、可行得(1分),否則酌情賦分; |
2.6 | 文明施工及環(huán)境保護 | 2 | 1、文明施工總體計劃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得(1分),否則酌情賦分; 2、環(huán)境保護及水土保持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經費落實得(0.5分),否則酌情賦分; 3、揚塵控制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經費落實得(0.5分),否則酌情賦分; |
3 | 合 計 | 100 |
8.其他內容
8.1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交易的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8.2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tǒng)—投標單位—不見面開標大廳)參與開標。
8.3 投標人對開標過程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xiàn)場由不見面開標系統(tǒng)提出,招 標人當場通過系統(tǒng)做出答復。開標結束后投標人不得再對開標過程提出異議。
9.發(fā)布公告媒介
本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江蘇水利網上發(fā)布。
10.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蘇州市水利工程建設處
地 址:蘇州市玉山路11號
聯(lián) 系 人:葉霖
電 話: 0512-65201718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省鴻源招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鄴區(qū)嘉陵江東街18號1幢6樓
聯(lián) 系 人:王揚、刁吉峰、談暢
電 話:025-86338777、13921113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