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職業(yè)技術學校(二期)建設項目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單位 | 林芝市職業(yè)技術學校 | 地區(qū) | 西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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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10-14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11-06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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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職業(yè)技術學校(二期)建設項目(項目名稱)
三標段施工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 本招標項目林芝市職業(yè)技術學校(二期)建設項目(項目名稱) 已由林芝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林發(fā)改社會[2024]262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林芝市職業(yè)技術學校 ,建設資金來自中央預算內投資:22158萬元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政府投資100% ,社會投資0% 。招標人為林芝市職業(yè)技術學校。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 公開招標。
1.2 本招標項目由 林芝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核準機關名稱)核準,組織形式為 委托招標。 招標代理機構是 云南潤滇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林芝市巴宜區(qū)八一鎮(zhèn)覺木片區(qū)林芝市職業(yè)技術學校校內;
2.2 建設內容及規(guī)模:教學實訓綜合樓7004.33平方米,機動車停車位261.25平方米、實體圍墻63.6米、通透式圍墻769米,成品門衛(wèi)室18平方米,及園林綠化、石材鋪裝地面、瀝青道路、混凝土硬化、現狀道路破除及恢復、總體電氣、總體給排水、總體暖通等附屬工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包含的全部內容);
2.3 計劃工期:12個月(365日歷天);
2.4 招標范圍:教學實訓綜合樓7004.33平方米,機動車停車位261.25平方米、實體圍墻63.6米、通透式圍墻769米,成品門衛(wèi)室18平方米,及園林綠化、石材鋪裝地面、瀝青道路、混凝土硬化、現狀道路破除及恢復、總體電氣、總體給排水、總體暖通等附屬工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包含的全部內容);
2.5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三個標段,本標段為第三標段招標;
2.6 質量要求:合格;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3.1.1 資質條件: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
3.1.2 企業(yè)業(yè)績要求:無。
3.1.3 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
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資格:建筑工程(注冊專業(yè)) 二級建造師及以上(級別)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 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建安B證),且不得擔任其他在建項目的項目經理。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因特殊情況需要兩個以上資質的,應當接受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本項目報名、遞交投標文件等相關事項由聯合體牽頭單位負責。
3.2.2由同一專業(yè)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3.3聯合體各方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者以其他聯合體成員的名義參加同一項目的投標。
3.3.4聯合體成員(含牽頭人)不得少于2家,投標時需提交聯合體協議書。
3.3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3(具體數量)標段投標,
4、投標參與及招標文件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北京時間 2024-10-15 00:00:00 至 2024-10-22 00:00:00, 在西藏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網址:https://ggzy.xizang.gov.cn/)關注本項目招投標有關事宜。
4.2報名者請于北京時間 2024-10-15 0:00:00 至 2024-10-22 0:00:00, 在西藏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免費下載招標文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4.3招標人不提供招標文件獲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標文件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北京時間 2024-11-6 9:40:00 ,地點為西藏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5.2未按上述要求遞交(上傳)投標文件,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將自動拒收。開標后,投標人應在規(guī)定時限內對自行上傳的電子投標文件進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標無效。
5.3投標文件未按格式要求使用CA鎖在簽章處進行電子簽章的,為無效投標文件。
6.公告發(fā)布
7.開標方式
*8.評標方式
8.1本項目評標采用智能化評審。評標內容包括投標報價、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建筑企業(yè)信用、擬派項目管理班子綜合評估(含項目經理工程業(yè)績和項目管理班子動態(tài)信用評價)。 為了確保項目評標公平、公正,評標內容中的建筑企業(yè)信用、擬派項目管理班子綜合評估數據均從全國“四庫一平臺”及自治區(qū)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平臺自動獲取。 投標前,投標人應對上述相關數據進行更新、維護和確認。若系統自動獲取數據與投標人上傳投標文件不一致的,以系統自動獲取的評審數據為準。
8.2本項目評標由智能化評標系統自動完成,評標專家負責對智能化評審結果進行復核。復核中評標專家如未發(fā)現系統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存在違法違規(guī)行為或評審存在重大偏差的, 不得修改智能化評標結果。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簽章)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 (簽章)
202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