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城北街道宜居宜業(yè)和美鄉(xiāng)村建設項目(雙龍社區(qū))工程等資格后審公告
招標單位 | 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辦事處 | 地區(qū) | 江蘇南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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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10-14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10-28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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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城北街道宜居宜業(yè)和美鄉(xiāng)村建設項目(雙龍社區(qū))工程
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如皋市城北街道宜居宜業(yè)和美鄉(xiāng)村建設項目(雙龍社區(qū))工程已經批準建設,項目招標人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辦事處,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村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財政資金79%、村集體資金21%。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如皋市城北街道宜居宜業(yè)和美鄉(xiāng)村建設項目(雙龍社區(qū))工程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如皋市城北街道雙龍社區(qū)
2.1.2建設規(guī)模:如皋市城北街道宜居宜業(yè)和美鄉(xiāng)村建設項目(雙龍社區(qū))工程,建設內容包含為如皋市城北街道雙龍社區(qū)新建道路及綠化工程。包括天龍小區(qū)南側水泥路改造成瀝青路,北側新做3.5米寬車行道,雨污水管網,綠化;社區(qū)公共服務中心周圍綠化及完善工程等。具體詳見圖紙及清單。
2.1.3合同估算價:約188.8萬元;
2.1.4工期要求:50日歷天,須確保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0%,2024年12月31日前竣工驗收。
2.1.5 質量要求:合格;
2.2招標范圍:如皋市城北街道宜居宜業(yè)和美鄉(xiāng)村建設項目(雙龍社區(qū))工程,建設內容包含為如皋市城北街道雙龍社區(qū)新建道路及綠化工程。包括天龍小區(qū)南側水泥路改造成瀝青路,北側新做3.5米寬車行道,雨污水管網,綠化;社區(qū)公共服務中心周圍綠化及完善工程等。具體詳見圖紙及清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具備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投標人擬選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貳級及以上執(zhí)業(yè)資格,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4)根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的規(guī)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tǒng)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若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為一級建造師,則須提供符合建辦市(2021)40號文件要求的電子注冊證書,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根據江蘇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發(fā)布的《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我省二級建造師、二級造價工程師、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證書電子證照換發(fā)的公告》〔2023〕第26號的規(guī)定,二級建造師統(tǒng)一使用新版電子證照,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請各投標人及時更新主體庫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時而導致資格審查不通過,其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3.4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4.1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近2年內,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4.2企業(yè)近1年內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4.3企業(yè)近3個月內,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蘇清辦〔2024〕12號文中有明確要求的,以其要求為準。
前款3.4.1中“近2年”是指從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是2024年10月28日,則“近2年”是指從2022年10月29日以來的2年內,以此類推。前款3.4.2~3.4.3中所稱“近1年”、“近3個月”的定義與上同。
3.4.4根據《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建筑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不合格企業(yè)參加招投標相關事宜的復函》(蘇建函建管〔2019〕233號)文件要求,投標人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不得參加該資質的招投標、合同備案等經營活動。
3.4.5按照《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 號)的規(guī)定,“失信被執(zhí)行人”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笆疟粓?zhí)行人”的認定以開標當日“信用中國”網站或“信用江蘇”網站公布名單為準。
3.4.6項目負責人與投標單位簽訂有效勞動合同。
3.5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7根據江蘇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切實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蘇建質安〔2020〕75號)以及《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落實蘇建質安〔2020〕75號文的補充通知》(蘇建質安(2022)198號)文件要求,投標單位因生產安全事故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且被限制承攬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內的,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活動。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8日09時00分;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5.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4年10月28日09時00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合理低價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上發(fā)布。
9.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辦事處
地址:如皋市城北街道時代大廈
聯(lián)系人:張先生、姚先生
電話: 13862730951、15189448760
招標代理機構:南通皋審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健康路1號興業(yè)銀行4樓
聯(lián)系人:朱凱慧
電話:15851311802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