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湖北路過江通道項目10KV外電工程中標候選人公示
招標單位 | 馬鞍山躍馬交通投資有限公司 | 地區(qū) | 安徽馬鞍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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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單位 | 安徽首瀚電力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晨皖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 項目編號 | 2301-340000-04-01-196100 |
中標金額 | 發(fā)布時間 | 2024-10-21 | |
項目分類 | 中標候選人 | 行業(yè)分類 | 水利,房建 |
相關產品 |
項目名稱 |
馬鞍山湖北路過江通道項目10KV外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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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皖E0-51-2024-044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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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馬鞍山湖北路過江通道項目10KV外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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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編號 |
皖E0-51-2024-0441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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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 |
馬鞍山躍馬交通投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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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統一代碼 |
2301-340000-04-01-19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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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價 |
27772734.7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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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 |
馬鞍山市興馬項目咨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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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地址和聯系方式 |
馬鞍山市雨山區(qū)印山東路2009號(印山東路與湖東中路交叉口)匯通大廈附樓五樓王璐0555-520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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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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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時間 |
2024/10/16 9:00:00 |
計劃工期 |
9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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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決的投標人名稱 |
詳見附件 |
被否決的依據和原因 |
詳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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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標候選人 |
名稱 |
安徽首瀚電力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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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和電力管理部門頒發(fā)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三級資質 |
投標工期 |
9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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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長豐縣吳山鎮(zhèn)合淮路西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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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 |
2145538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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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傅敏成 |
資格證書名稱及編號 |
機電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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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1342018201901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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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無技術負責人要求 |
質量標準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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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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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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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負責人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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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負責人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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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企業(yè)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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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企業(yè)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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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標候選人 |
名稱 |
安徽晨皖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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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和電力管理部門頒發(fā)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三級資質 |
投標工期 |
9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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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廬江經濟開發(fā)區(qū)城西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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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 |
2228168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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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宮四艷 |
資格證書名稱及編號 |
機電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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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1342020202103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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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無技術負責人要求 |
質量標準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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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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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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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負責人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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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負責人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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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企業(yè)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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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企業(yè)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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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時間 |
公示發(fā)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為雙休日或節(jié)假日,則順延至雙休日或節(jié)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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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異議和投訴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標人對公示中的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提出,提出方式(線上或線下)見招標文件(受理異議的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蔣超;0555-5200310)。 如以書面形式提出的,應在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雙休日、節(jié)假日休息)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 2、若投標人對異議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市場監(jiān)督科提出投訴(提出方式見招標文件)。聯系人:馬工,聯系電話:0555-5200185。 3、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現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異議應實名提出,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如以書面形式提出的異議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權委托書原件)簽字并加蓋公章。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