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灣沚區(qū)新蕪開發(fā)區(qū)零星突擊性及市政維修等二期項目
招標單位 | 安徽新蕪經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 | 地區(qū) | 安徽蕪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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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單位 | 安徽東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國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項目編號 | WH100SZ24SG3138 |
中標金額 | 185.528529萬元 | 發(fā)布時間 | 2024-10-24 |
項目分類 | 中標 | 行業(yè)分類 | 市政,水利 |
相關產品 |
項目名稱 |
蕪湖市灣?b區(qū)新蕪開發(fā)區(qū)零星突擊性及市政維修等二期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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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WH100SZ24SG3138 (任務書編號:FS3402212024056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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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蕪湖市灣?b區(qū)新蕪開發(fā)區(qū)零星突擊性及市政維修等二期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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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編號 |
WH100SZ24SG31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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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 |
名稱 |
安徽新蕪經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 |
地址 |
安徽新蕪經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鳩茲大道與新蕪大道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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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及電話 |
陳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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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 |
名稱 |
安徽求是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
地址 |
蕪湖市蘇寧環(huán)球寫字樓A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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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及電話 |
王康、王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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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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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時間 |
2024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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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標 |
單位名稱 |
安徽東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標資格響應條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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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報價(元)/費率(%) |
185528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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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項目總監(jiān) |
張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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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編號:皖234232312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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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名稱:市政公用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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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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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承諾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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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定公示的單位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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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定公示的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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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標 |
單位名稱 |
安徽國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投標資格響應條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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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報價(元)/費率(%) |
185548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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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項目總監(jiān) |
湯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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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編號:皖234212118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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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名稱:市政公用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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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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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承諾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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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定公示的單位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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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定公示的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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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標 |
單位名稱 |
安徽熙強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投標資格響應條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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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報價(元)/費率(%) |
185590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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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項目總監(jiān) |
王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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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編號:皖234101082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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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名稱:市政公用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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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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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承諾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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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定公示的單位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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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定公示的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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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標被否決單位及原因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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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時間 |
公示發(fā)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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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公示項 |
詳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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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在線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異議(網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同上。 2、若投標人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滿意的,可根據《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投訴接收轉辦暫行辦法》(公管辦[2018]11號)規(guī)定,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線向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投訴受理中心提出投訴(網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聯(lián)系電話:0553-3121232。 3、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現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原件)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