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區(qū)黃墩街道東教片區(qū)老舊小區(qū)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一期)補充通知(二)
招標單位 | 南平市延平區(qū)人民政府黃墩街道辦事處 | 地區(qū) | 福建南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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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11-04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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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區(qū)黃墩街道東教片區(qū)老舊小區(qū)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一期)補充通知(二)
各潛在投標人:
延平區(qū)黃墩街道東教片區(qū)老舊小區(qū)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一期)(E3507020701100300001)補充通知內容如下:
一、招投標監(jiān)督機構地址統(tǒng)一修改為:南平市延平區(qū)人民路196號4樓412室。
二、原招標文件專用合同條款12.4.1
12.4.1 付款周期
關于付款周期的約定:安全文明施工費與進度款同期支付,待上級資金撥付到位后按進度付款①按季度支付工程進度款,按季度支付完成合格工程量75%工程款;
②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7日內支付80%的工程款,在承包人辦妥有關竣工備案和竣工圖等相關手續(xù)的前提下,發(fā)包人應在收到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后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應積極配合結算審核工作,完成結算審核后28日歷天內發(fā)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款至財審結算價的97%,余3%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
③工程款全部以銀行轉賬形式支付。承包人支取工程款時,應提交同等金額的正式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否則發(fā)包人有權不予支付工程進度款。
現(xiàn)修改為
12.4.1 付款周期
關于付款周期的約定:安全文明施工費與進度款同期支付,待上級資金撥付到位后按進度付款①按季度支付工程進度款,按季度支付完成合格工程量80%工程款;
②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7日內支付85%的工程款,在承包人辦妥有關竣工備案和竣工圖等相關手續(xù)的前提下,發(fā)包人應在收到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后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應積極配合結算審核工作,完成結算審核后28日歷天內發(fā)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款至財審結算價的97%,余3%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
③工程款全部以銀行轉賬形式支付。承包人支取工程款時,應提交同等金額的正式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否則發(fā)包人有權不予支付工程進度款。
三、原招標文件專用合同條款12.2.1
12.2.1 預付款的支付
預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額: 無 。
預付款支付期限: 無 。
預付款扣回的方式: 無 。
現(xiàn)修改為
12.2.1 預付款的支付
預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額:簽約合同價的10%(不含暫列金、暫估價) 。
預付款支付期限: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的7天內 。
預付款扣回的方式:承包完成金額累計達到合同總價的10%后,預付款在進度付款中同比例扣回。發(fā)包人至少在合同規(guī)定的完工期前三個月將工程預付款的總計金額按逐次分攤的辦法扣回 。
四、原招標文件專用合同條款6.1.6
6.1.6 關于安全文明施工費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約定:安全文明施工費與進度款同期支付。
現(xiàn)修改為
6.1.6 關于安全文明施工費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約定:發(fā)包人應在開工后28天內預付安全文明施工費總額的50%,其余部分在按施工進度安全文明施工費達50%后與進度款同期支付。
本補充通知為招標公告、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和招標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內容做同樣修改,并以本通知為準。
本補充通知將同時在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平臺(https://ggzyfw.fujian.gov.cn/)和南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延平區(qū)分中心網站(https://ggzy.np.gov.cn:9095/yp/)上發(fā)布。投標人應自行查閱。
招標人:南平市延平區(qū)人民政府黃墩街道辦事處
招標代理: 中禹鑫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