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縣塔集糧食購銷有限公司廟溝糧庫收納倉建設項目配電工程
招標單位 | 金湖縣塔集糧食購銷有限公司 | 地區(qū) | 江蘇淮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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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11-07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11-20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市政,房建 |
相關產品 |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金湖縣塔集糧食購銷有限公司廟溝糧庫收納倉建設項目已由金湖縣行政審批局以金審批投備〔2023〕372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金湖縣塔集糧食購銷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單位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金湖縣塔集糧食購銷有限公司廟溝糧庫收納倉建設項目配電工程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金湖縣塔集鎮(zhèn)廟溝糧庫。
2.2工程規(guī)模及招標范圍:10KV配電工程(含變壓器、配電柜、開關柜、電纜、設備安裝及調試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2.3招標控制價:31.09萬元。
2.4工期:60日歷天。
2.5質量要求:合格。
2.6付款方式:驗收合格且送電后付至合同價款的80%,結算審計后付至結算審計價款的97%,剩余款項質保期滿后付清。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1)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承修類、承試類均為五級及以上);
3.3擬選派項目負責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備機電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貳級(含)以上資格同時執(zhí)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有效期內),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fā)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⒐を炇兆C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注:投標人使用一級建造師作為本項目項目負責人的,其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應符合《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的相關要求。
3.4投標人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3.5投標人在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當日,投標人擬投標的企業(yè)資質在“江蘇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未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
3.6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9)近兩年內因違反招投標規(guī)定受到行政處罰的。
3.7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特別說明:
1、以上投標人資格要求3.1至3.7項所需提供的資料詳見招標文件。
2、投標人必須滿足以上所有的條件,如果以上條件有其中一項不能滿足,則該投標人的資格審查將不能通過,不能進入下一步的評標階段。以上承諾書格式詳見投標文件格式中承諾書格式。
3、投標人在本工程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將要求提交的資格審查資料隨電子投標文件一起上傳遞交,紙質文件將不作為審查對象。
4、在評審時如發(fā)現(xiàn)造價鎖號、MAC碼一致,即視為圍標串標,按相關規(guī)定處罰。
5、本項目執(zhí)行蘇信用辦【2018】23號《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投標人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取消其中標候選人或中標人資格,招標人將重新確定中標人。
6、投標保證金:本工程保證金人民幣 0 元。
7、圖紙獲取地址為:投標申請人直接在招標文件下載系統(tǒng)中下載。
8、特殊說明事項
(1)投標人在招投標活動中出現(xiàn)如下失信行為,公示1—3個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無故不獲取招標文件或者獲取招標文件后放棄投標,或者投標人在投標截止后無故撤銷投標文件等,公示2個月;
②遞交無競爭力的投標文件的(無競爭力投標是指不以中標為目的的投標,包括投標報價畸高、投標文件故意漏項缺項、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違反招標文件中已醒目標識的無效投標條款且事先未質疑等情形),公示1個月;
③企業(yè)一年內4次在全省投訴反映情況不屬實,缺乏事實或法律依據(jù)的,公示1個月;
④投訴人故意捏造事實、偽造證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等進行惡意投訴的,公示3個月。
(2)招標人謝絕掛靠單位參與本工程的投標,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招標人如發(fā)現(xiàn)系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掛靠施工的,可以立即無責任終止合同,沒收履約保證金,清退其出場,已完工程量不予結算;對招標人的損失,招標人將依法追償。
(3)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或者撤銷投標、或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放棄投標、放棄中標資格的,不得參加該項目重新招標的投標,并依法予以處理。
(4)根據(jù)淮安市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標后監(jiān)督工作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關于規(guī)范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電子招投標交易活動的通知》,投標人依法對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開標和評標結果提出異議,招標人對異議的答復,均應當通過電子招投標系統(tǒng)進行。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本次招標公告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淮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發(fā)布。投標人使用“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淮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
4.2投標工具使用費100元及手續(xù)費5元。
4.3投標申請人直接在招標文件下載系統(tǒng)中下載招標文件,成功下載招標文件的投標申請人方可參加該項目的投標。未在網上提交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CA辦理程序及資料詳見: 淮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
CA 證書辦理點:淮安市深圳路16號淮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大廳;
CFCA認證聯(lián)系人:孫丹丹,電話:18994570775;
國信CA認證聯(lián)系人:何銀平,聯(lián)系電話:18952327879。
網上操作如遇技術問題,電話:4008503300、15380802178。
五.投標截止時間
5.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20日上午9:30分。
5.2開標時間同投標截止時間(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開標當日潛在投標單位無需到達開標現(xiàn)場。不見面開標大廳具體事項見招標文件投標須知前附表相關要求)。
5.3逾期上傳或者未上傳至指定平臺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六.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2.1評標入圍 | |||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2.1.1 | 評標入圍條件 | 投標文件存在所列情況之一的,不再進行后續(xù)評標: ?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未足額遞交投標保證金; ?投標函中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期限; ?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質量標準未響應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報價高于招標人期望值:招標人期望值=招標控制價*100% | |
2.1.2 | 評標入圍方法 | 1.評標入圍方法: ?直接確定: ?方法三;均值入圍法 2.評標入圍方法具體細則見附件A。其中: 方法三中R取值為:15,平均值以上7家、平均值以下8家; G1取值為:10%、15%、20%,G2取值為:10%、15%、20%、25%、30%; 注:(1)系數(shù)由招標人代表隨機抽取; (2)除確認存在計算錯誤外,評標入圍結果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3)當進入評標入圍環(huán)節(jié)的投標人少于20家時(不包含20家),采用全部入圍方法,超過20家(包含20家)時采用均值入圍法。 | |
2.2初步評審 | |||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2.2.1 | 形式評審標準 | 投標人名稱 | 與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一致; |
投標函簽字 蓋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電子簽章并加蓋法人電子印章 | ||
報價唯一 | 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 | ||
2.2.2 | 資格評審標準 | 營業(yè)執(zhí)照 |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投標人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從誠信庫中勾選上傳) |
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 (1)具有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其中承裝類、承修類、承試類均為五級及以上); (投標人提供有效資質證書,從誠信庫中勾選上傳) | ||
項目負責人資格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 具有有效的機電工程專業(yè)貳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同時執(zhí)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證;(投標人提供有效注冊建造師證書和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證書,從誠信庫中勾選上傳) 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fā)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⒐を炇兆C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span>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注:申請人如實提供:1、滿足上述要求的承諾書,具體格式詳見投標文件格式承諾書格式中承諾書(一),承諾書原件掃描件上傳; 2、項目負責人提供有效的:與企業(yè)簽訂在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身份證、社保機構出具的連續(xù)3個月及以上(2024年4月起)投標申請人為其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繳費證明材料原件并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加蓋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視為原件,以上材料從誠信庫中勾選上傳。 3、投標人使用一級建造師作為本項目項目負責人的,其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應符合《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的相關要求。 | ||
投標人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 投標人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提供企業(yè)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從誠信庫中勾選上傳) | ||
投標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9)近兩年內因違反招投標規(guī)定受到行政處罰的。 (申請人如實提供:滿足上述1—9條要求的承諾書,具體格式詳見投標文件格式承諾書格式中承諾書(二),承諾書掃描件上傳) | ||
建筑企業(yè)資質 動態(tài)監(jiān)管 | 投標人在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當日,投標人擬投標的企業(yè)資質在“江蘇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未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 (招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江蘇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檢查投標人擬投標的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狀態(tài),對動態(tài)監(jiān)管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的投標人進行截圖保存,提供給評標委員會) | ||
聯(lián)合體投標 |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是聯(lián)合體投標即可)。 | ||
2.2.3 | 響應性評審標準 | 投標內容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1項規(guī)定 |
工期 | 投標函中載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2項規(guī)定 | ||
工程質量 | 投標函中載明的質量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3項規(guī)定 | ||
投標有效期 | 投標函附錄中承諾的投標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3.1項規(guī)定 | ||
投標保證金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1項規(guī)定 | ||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2.2項規(guī)定 ①投標報價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標文件設定的招標控制價或者招標人設置的投標限價的; ②未改變“招標工程量清單”給出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的; ③未改變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暫估價、暫列金額; ④未改變不可競爭費用項目或費率或計算基礎的 | ||
其他要求 | 無評標辦法第3.3.6條所列情形 | ||
注:1.以上所有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在本工程投標截止時間之前,用投標文件制作軟件制作并生成上傳至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紙質文件不作為審查對象。如電子投標文件無法查閱上述所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評委將以未提供證明材料作為評審依據(jù)。 2.在評審時如發(fā)現(xiàn)造價鎖號、MAC碼一致,即視為圍標串標,并按相關規(guī)定處罰。 3.本項目執(zhí)行蘇信用辦【2018】23號《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投標人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取消其中標候選人或中標人資格,招標人將重新確定中標人。 |
七.評標方法
本工程評標辦法采用合理低價法,具體評審因素和標準詳見第三章。
2.3詳細評審 | ||
條款號 | 評審標準 | |
2.3.1 | 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 ?以投標報價為評審因素 投標報價:100分 |
2.3.2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1、評標基準值計算方法的確定 ?開標時從以下方法中隨機抽取確定: ?方法一:抽取K值法;?方法二:抽取Q1、K1值法;(評標基準價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附件B) 2、評標基準值計算具體細則見本章附件B,參數(shù)設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圍:95%、96%、97%、98%,開標時隨機抽取確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圍:95%、96%、97%、98%,開標時隨機抽取確定; Q1值取值范圍:65%、70%、75%、80%、85%,開標時隨機抽取確定; K2取值為:100%; 3、特殊情形下,評標基準價調整方式: □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除確認存在評委評審和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除確認存在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注:因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上述系數(shù)的抽取均由招標人抽取確定,各投標單位不得有異議。 |
2.3.3 | 投標報價得分計算 | 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評標價相對評標基準價每低1%扣0.6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0.9分(負偏離扣分的1.5倍);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
八.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淮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fā)布。
九.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金湖縣塔集糧食購銷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縣塔集鎮(zhèn)
聯(lián)系人:張主任
聯(lián)系電話:18252322333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同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縣金湖西路139號
聯(lián)系人:楊工
電話:0517-86890580
十.監(jiān)督電話:0517-86850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