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至德州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
招標單位 | 河北交投衡德高速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 地區(qū) | 河北衡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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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11-21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12-12 09:00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公路,房建,水利 |
相關產(chǎn)品 | 高速公路改擴建 |
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衡水至德州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項目已由河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關于衡水至德州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冀發(fā)改基礎核字〔2024〕77號)核準,河北省交通運輸廳以 《關于衡水至德州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兩階段初步設計文件的批復》(冀交函審批〔2024〕120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單位為:河北交投衡德高速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yè)自籌出資比例:100%,招標人為河北交投衡德高速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雙信封形式,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衡水市。
2.1.2建設規(guī)模:
本項目主線起自鄧家莊樞紐互通,與大廣高速相接,向東止于衡德高速冀魯界南運河,與山東省濱德高速相接,路線全長49.24公里。
主線(含互通區(qū))設置大橋1056.2米/4座,中橋472.4米/8座,小橋258.36米/18座,涵洞23道。設置主線上跨分離式立交3座,主線下穿分離式立交18座,天橋10座,通道34道。全線共設置互通式立交6座(改建4座、新建2座),其中設置鄧家莊、景縣南樞紐互通式立交2座,清涼店(新建)、龍華、王瞳(新建)、廟鎮(zhèn)服務型互通式立交4座。設置匝道收費站5處(改造3處、新建2處)、服務區(qū)1處(原位改擴建王瞳停車區(qū)為服務區(qū))、養(yǎng)護工區(qū)1處(移位改建)、監(jiān)控通訊分中心1處(改造利用)。建設連接線1條,全長9.304公里。
2.1.3技術標準:
本項目主線道路路線全長49.24公里,全段采用整體式路基。主線采用原路兩側拼寬方式擴建為雙向六車道高速公路,設計速度120公里/小時,路基寬度34.5米。新建及拼寬橋涵設計汽車荷載等級采用公路-Ⅰ級,其他技術指標按照現(xiàn)行部頒《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01-2014)及有關設計規(guī)范執(zhí)行。新增清涼店互通連接線采用雙向兩車道二級公路標準建設,設計速度采用80公里/小時,路基全寬12米,橋涵設計荷載為公路—Ⅰ級。
本項目現(xiàn)狀為雙向四車道高速公路,原設計速度為120公里/小時,路基寬度為26米,中央分隔帶寬2米。改造后采用雙向六車道高速公路標準,設計速度120公里/小時,整體式路基寬度為34.5米,其中:中間帶寬4.5米(中央分隔帶3.0米,左側路緣帶2×0.75米),行車道寬度2×3×3.75米,硬路肩寬(含右側路緣帶2×0.5米)為2×3.0米,土路肩寬度2×0.75米。主要技術標準見表。
主要技術指標表
序號 |
項目 |
擴建前 |
擴建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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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訖樁號 |
K36+981.823~ K86+221.411 |
K36+981.823~ K86+221.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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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路線長度 |
49.24公里 |
49.24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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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路等級 |
雙向四車道高速 |
雙向六車道高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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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路基寬度 |
26米 |
34.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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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設計速度 |
120 公里/小時 |
120 公里/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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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荷載標準 |
汽車-超20級,掛車-120(JTJ001-97標準) |
1、新建橋涵(含拼接新建部分):公路-I級(JTG B01-2014標準) 2、直接利用的原有橋涵:汽車-超20級,掛車-120(JIJ001-97標準) 3、拼寬利用原有橋涵:極限承載能力按公路-I級(JTG B01-2014標準)、正常使用極限狀態(tài)按汽車-超20級,掛車-120(JIJ001-97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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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地震動峰值加速度 |
0.05/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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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設計洪水頻率 |
特大橋 1/300、其它橋梁和路基1/100 |
2.2計劃工期:計劃開工時間 2024 年12月,工期24個月(其中合同簽訂后60日歷天內(nèi)完成施工圖設計及報批),機電工程試運行期 3 個月,缺陷責任期 24 個月。
2.3招標范圍和標段劃分
衡水至德州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項目(含連接線)全線詳勘、定測、施工圖設計全部內(nèi)容,以及全線的路基、路面、橋涵、交叉工程(連接線上跨石德鐵路橋主橋除外)、排水與防護、交通安全設施、機電與智慧交通、房建、綠化環(huán)保工程、河道防護等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缺陷責任期階段的全部相關工作。本項目共分為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zhì)要求:詳見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zhì)最低要求)。
3.1.2財務要求:詳見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要求)。
3.1.3業(yè)績要求:詳見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要求)。
3.1.4信譽要求:詳見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3.1.5主要人員要求:詳見附錄5 資格審查條件(主要人員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1)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jiān)督管理系統(tǒng)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資質(zhì)企業(yè)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zhì)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yè)名稱和資質(zhì)完全一致(勘察綜合資質(zhì)、設計綜合資質(zhì)、建筑工程總承包資質(zhì)除外)。(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次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3)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經(jīng)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均不含分公司)及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參加投標。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lián)合體所有成員數(shù)量不得超過 8 家,聯(lián)合體資格滿足本招標公告附件1資格審查條件關于聯(lián)合體的要求。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 11月22日09:00至2024年 11 月26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登錄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下載電子招標文件及其相關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技術資料每套售價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12月12 日9時00分,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使用河北CA數(shù)字證書登錄“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將加密的投標文件上傳成功。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招投標形式,招標人不再邀請投標人參加現(xiàn)場開標,但須在開標時間登陸“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ggzy.hebei.gov.cn)進入項目流程按時完成投標文件解密、確認工作。本公告5.2款修改為: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在電子交易平臺完成上傳的、未按要求進行加密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請投標人按要求遞交投標文件。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河北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www.hebeieb.com.cn)、“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網(wǎng)站”(http://jtt.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站”(http://ggzy.hebei.gov.cn/hbjyzx/)、河北交投招標與采購服務平臺上發(fā)布。
7、其他公示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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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
將加蓋單位公章的異議說明彩色掃描后發(fā)送至郵箱zgydhbef@163.com,發(fā)送后電話通知招標代理機構(聯(lián)系人:趙陽,電話:0312-3013260)
9. 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督部門
監(jiān)督部門名稱:河北省交通運輸綜合執(zhí)法監(jiān)督局
電話:0311-66726995 0311-66726997
10. 招標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臺的付費主體及收費標準
標段名稱 |
付費主體 |
收費金額(元) |
衡水至德州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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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1.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河北交投衡德高速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區(qū)前進街以東、北環(huán)路以北1199號
電 話: 17732101857
聯(lián)系人: 高志良
招標代理:中國遠東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競秀區(qū)電谷源盛廣場B座2617室
聯(lián) 系 人:趙陽
電 話:0312-3013260
郵 箱:zgydhbef@163.com
附件1:資格審查條件
附件2:隨機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的規(guī)則與程序
附件3:評標辦法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zhì)最低要求)
資質(zhì)要求 |
1.具有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 2.勘察、設計資質(zhì): (1)具備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zhì); (2)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zhì)或公路行業(yè)甲級資質(zhì)或公路行業(yè)(公路、交通工程)專業(yè)甲級資質(zhì)。 3.施工資質(zhì): (1)具備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zhì); (2)具備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公路交通工程專業(yè)承包公路安全設施分項一級資質(zhì); (3)具備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公路交通工程專業(yè)承包公路機電工程分項一級資質(zhì); (4)具備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工程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zhì); (5)具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4.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的,聯(lián)合體所有成員數(shù)量不得超過 8家。 其中聯(lián)合體牽頭人應具備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zhì)。 |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要求)
財務要求 |
1.承諾為本合同所提供的營運資金(以經(jīng)會計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最新財務報表(2023年度)中:營運資金=流動資產(chǎn)-流動負債,以年末數(shù)計算)以及為本項目而專門開具的銀行信貸證明總和不得低于 2 億元。 2.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的,聯(lián)合體牽頭人應滿足第 1 項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要求)
業(yè)績要求 |
1.設計業(yè)績: 近5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以項目施工圖設計批復時間為準),至少完成過1個里程不少于 40 公里的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同時包含路基、路面、橋梁)施工圖設計項目。 2.施工業(yè)績: (1)近5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為準),至少完成過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主體工程施工項目。 (2)近5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為準),至少完成過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房建施工項目。 (3)近5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為準),至少完成過1個高速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設施施工項目。 (4)近5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為準),至少完成過1個高速公路工程機電(包含監(jiān)控、通信、收費三大系統(tǒng))施工項目。 (5)如果1個業(yè)績同時滿足上述第(1)-(4)項中多項要求,視為滿足多項施工業(yè)績要求。 注: 1.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的,聯(lián)合體應滿足本項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2.施工業(yè)績中高速公路主體工程指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或路面工程或橋梁工程或互通立交工程。 |
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信譽要求 |
1.投標人在近1年(2023年1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工程項目中違約而被驅逐或因投標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2.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的,聯(lián)合體各成員均滿足第 1 項的資格條件。 |
附錄5 資格審查條件(主要人員最低要求)
崗位 |
數(shù)量 |
資格標準 |
在崗要求 |
項目經(jīng)理 (兼施工負責人) |
1 |
高級工程師 具有“公路工程”專業(yè)的“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注冊單位須與投標人單位名稱一致; 具有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類),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的登記單位須與投標人單位名稱一致。 至少擔任過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設計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施工項目的項目經(jīng)理或項目副經(jīng)理或項目總工。 |
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
項目總工 |
1 |
高級工程師 具有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類),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的登記單位須與投標人單位名稱一致。 至少擔任過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設計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施工項目的項目經(jīng)理或項目副經(jīng)理或項目總工或項目副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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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負責人 |
1 |
高級工程師 至少擔任過 1 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設計施工總承包或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至少包含路基、路面、橋梁)施工圖設計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 |
無 |
注: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的,項目經(jīng)理(兼施工負責人)和項目總工必須是聯(lián)合體牽頭人單位人員。
附件2:隨機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的規(guī)則與程序
一、隨機抽取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規(guī)則
參與隨機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的各方當事人(以下簡稱“各方”)應當嚴格遵守以下規(guī)則:
(一)各方必須嚴格遵守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
(二)隨機抽取活動在招標人的主持下進行,招標人做好影像記錄,并存檔備查;
(三)用于隨機抽取的器具由招標人提供;
(四)各方必須嚴格遵守現(xiàn)場紀律,確保隨機抽取活動有序進行;
(五)投標人對隨機抽取過程有異議的,在“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項目流程中點異議按鈕在線提出異議,招標人當場作出答復,并作好記錄。
二、隨機抽取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的程序
(一)確定隨機抽取代碼球
用抽取器具隨機確定抽取代碼球一套,作為本次隨機抽取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的代碼球。
(二)本次招標共設置三種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詳見評標辦法)。
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的編號及代碼球,1號球代表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1;2號球代表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2;3號球代表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3。
(三)在投標文件第一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開標現(xiàn)場,將編號1、2、3代碼球全部放入隨機抽取器具中,由抽取器具隨機抽取產(chǎn)生本次招標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四)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需要的系數(shù)(如有)。
1、如果抽取的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為方法一,則需要抽取評標基準價系數(shù)K1。K1取值范圍為0.98、0.985、0.99、0.995、1.00共5個數(shù)值。將編號為1~5的代碼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隨機抽取1個代碼球。1號球代表K1值為0.98;2號球代表K1值為0.985;3號球代表K1值為0.99;4號球代表K1值為0.995;5號球代表K1值為1.00。在投標文件第一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開標現(xiàn)場通過隨機抽取方式確定一個評標基準價系數(shù)K1,并當場公布。
2、如果抽取的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為方法二,則需要抽取最高投標限價所占比例系數(shù)K2。K2取值范圍為0.10、0.15、0.20、0.25、0.30。將編號為1~5的代碼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隨機抽取1個代碼球,1號球代表K2值為0.10;2號球代表K2值為0.15;3號球代表K2值為0.20;4號球代表K2值為0.25;5號球代表K2值為0.30。在投標文件第一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開標現(xiàn)場通過隨機抽取方式確定一個最高投標限價所占比例系數(shù)K2,并當場公布。
3、如果抽取的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為方法三,則不需要抽取系數(shù)。
三、如果遇到抽取器具發(fā)生故障,導致隨機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過程中斷時,招標人應及時宣布發(fā)生故障之前的隨機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結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隨意處理抽取器具,并請招標人、監(jiān)督人員對故障發(fā)生情況進行書面確認。故障排除或更換抽取器具后,招標人應宣布繼續(xù)后續(xù)的抽取程序。
附件3:評標辦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條款號 |
條款名稱 |
評審因素與評審標準 |
1 |
評標辦法 |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zhì)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規(guī)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綜合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1-3名中標候選人。綜合評分相等時,評標委員會依次按照以下優(yōu)先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 (1)評標價低的投標人優(yōu)先; (2)承包人建議書部分得分較高的投標人優(yōu)先; (3)滿足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要求)要求所附業(yè)績中最高單項合同金額較大的優(yōu)先。 |
2.1.1 2.1.3 |
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標準 |
第一個信封(商務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nèi)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了項目名稱、補遺書編號(如有)、工程質(zhì)量、安全目標、工期、項目經(jīng)理(兼施工負責人)、項目總工和設計負責人信息; b.投標函附錄的所有數(shù)據(jù)均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nèi)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提供了投標保證金。 a.投標保證金金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金額,且投標保證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標有效期; b.若投標保證金采用電匯或轉賬形式提交,投標人應在遞交投標文件截 止時間之前,將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的基本賬戶轉入招標人指定賬戶; c.若投標保證金采用銀行保函形式提交,銀行保函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d.若投標保證金采用其他保函形式提交,保函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e.若投標保證金采用保證保險形式提交,保證保險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5)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投標文件的,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6)投標人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時,聯(lián)合體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 (7)投標人如有分包計劃,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11款規(guī)定,且按招標文件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寫了“擬分包項目情況表”。 (8)同一投標人未對本項目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 (9)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中未出現(xiàn)有關投標報價的內(nèi)容。 (10)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11)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zhì)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12)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b.投標人未增加發(fā)包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辦法; 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個信封(技術文件)評審標準: (1)承包人建議書(暗標),承包人實施方案(暗標)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9.6款的規(guī)定。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nèi)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了項目名稱、補遺書編號(如有)、投標價(包括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 b.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nèi)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報價未超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及分項最高限價。 (4)投標報價的大寫金額能夠確定具體數(shù)值。 (5)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報價。 (6)投標人未提交調(diào)價函。 (7)投標文件未對價格清單說明進行實質(zhì)性修改。 (8)價格清單中的投標報價和投標函大寫金額報價一致。 |
2.1.2 |
資格評審標準 |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zhì)證書、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2)投標人的資質(zhì)等級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人的財務狀況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4)投標人的業(yè)績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5)投標人的信譽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6)投標人的項目經(jīng)理(兼施工負責人)、項目總工、設計負責人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7)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3 項、第 1.4.4項、第 1.4.5 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8)投標人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6項規(guī)定。 (9)以聯(lián)合體形式參與投標的,聯(lián)合體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lián)合體的投標;獨立參與投標的,投標人未同時參加聯(lián)合體的投標。 |
2.2.1 |
分值構成(總分值100分) |
本款修改為: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分分值構成: (1)承包人建議書(暗標):20分 (2)資信業(yè)績部分:10分 (3)承包人實施方案(暗標):20分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分分值構成: (4)評標價:50 分 |
2.2.2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評標基準價的計算: 在第二個信封開標現(xiàn)場,招標人將按照第一信封開標現(xiàn)場抽取的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當場計算并宣布評標基準價。 (1)評標價的確定:評標價=投標函文字報價 (2)評標價平均值的計算: 除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2.3項規(guī)定開標現(xiàn)場被宣布為不進入評標基準價計算的投標報價,所有投標人的評標價去掉n1個最高評標價和n2個最低評標價后的算術平均值即為評標價平均值(評標價平均值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果參與評標價平均值計算的投標人數(shù)量<6 家時,n1=0,n2=0; 6家≤參與評標價平均值計算的投標人數(shù)量<10 家時,n1=1,n2=2; 10家≤參與評標價平均值計算的投標人數(shù)量<20家時,n1=2,n2=4; 20家≤參與評標價平均值計算的投標人數(shù)量<30家時,n1=3,n2=6; 30家≤參與評標價平均值計算的投標人數(shù)量<50家時,n1=4,n2=8; 參與評標價平均值計算的投標人數(shù)量≥50 家時,n1=5,n2=10。 (3)評標基準價的確定: 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從下列方法中確定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 方法一:評標價平均值乘以評標基準價系數(shù)K1,作為評標基準價P。招標人設置評標基準價系數(shù)K1(取0.98、0.985、0.99、0.995、1.00共5個數(shù)值)。在開標現(xiàn)場隨機抽取確定。 方法二:評標基準價P=評標價平均值×(1-K2)+最高投標限價×K2。 K2為開標現(xiàn)場隨機確定的最高投標限價所占比例系數(shù),取值范圍為0.10、0.15、0.20、0.25、0.30。 方法三:評標價平均值與投標人報價的中位數(shù)的平均值作為評標基準價。 中位數(shù):把所有評標價按高低排序后找出正中間的一個作為中位數(shù)。如果評標價有偶數(shù)個,取最中間的兩個數(shù)值的平均值作為中位數(shù)(平均值均保留2位小數(shù))。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對招標人計算的評標基準價進行復核,存在計算錯誤的應予以修正并在評標報告中作出說明。除此之外,評標基準價在整個評標期間保持不變,不隨任何因素發(fā)生變化。 |
2.2.3 |
評標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 |
偏差率=100%×(評標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 |
2.2.4 |
評分標準 |
(1)承包人建議書標準:見本表后具體評分標準; (2)資信業(yè)績部分標準:見本表后具體評分標準; (3)承包人實施方案標準:見本表后具體評分標準; (4)評標價評分標準:見本表后具體評分標準; |
3 |
評標程序 |
本款修改為: 3. 評標程序 3.1 第一個信封初步評審 3.1.1 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3.5.1 項至第 3.5.6 項規(guī)定的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以便核驗。評標委員會依據(jù)本章第 2.1 款規(guī)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2 第一個信封詳細評審 3.2.1 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 2.2 款規(guī)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各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承包人建議書計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資信業(yè)績部分計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承包人實施方案計算出得分C; 3.2.2 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 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 A+B+C。 3.3 第二個信封開標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結束后,招標人將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5.1 款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對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開標。 3.4 第二個信封初步評審 3.4.1 評標委員會依據(jù)本章第 2.1.1 項、第 2.1.3 項規(guī)定的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4.2 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jīng)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2)總價金額與依據(jù)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shù)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3.4.3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若超過最高投標限價,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4.4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僅作為簽訂合同的一個依據(jù),不參與評標價得分的計算。 3.5 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 3.5.1 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 2.2.4(4)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評標價計算出得分D。評標價得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標人綜合得分=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D。 3.5.3 評標委員會發(fā)現(xiàn)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評標委員會應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并否決其投標。 3.6 投標文件相關信息的核查 3.6.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對投標人以下信息進行查詢: (1)投標人名稱和資質(zhì)與“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jiān)督管理系統(tǒng)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的復核結果一致(勘察綜合資質(zhì)、設計綜合資質(zhì)、建筑工程總承包資質(zhì)除外); (2)投標人的業(yè)績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所附相關項目詳細信息網(wǎng)頁截圖復印件與“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jiān)督管理系統(tǒng)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的復核結果一致(房建業(yè)績除外); (3)所附項目經(jīng)理(兼施工負責人)、項目總工、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網(wǎng)頁截圖復印件與“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jiān)督管理系統(tǒng)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的核查結果一致; 所附項目經(jīng)理(兼施工負責人)一級注冊建造師信息的網(wǎng)頁截圖復印件與“全國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平臺(http://jzsc.mohurd.gov.cn/) ”核查的結果一致,并滿足招標文件資格審查條件要求。項目經(jīng)理(兼施工負責人)的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注冊單位名稱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 所附項目經(jīng)理(兼施工負責人)、項目總工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的網(wǎng)頁截圖復印件與“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工程企業(yè)負責人和安全生產(chǎn)管理人員信息公共平臺查詢網(wǎng)站(http://219.143.235.78:8080/khglui/) ” 核查的結果一致,并滿足招標文件資格審查條件要求。項目經(jīng)理(兼施工負責人)、項目總工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的登記單位名稱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 (4)投標人信用情況網(wǎng)頁截圖內(nèi)容與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不含分公司)和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中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經(jīng)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均不含分公司)的復核結果一致。 前述(1)、(2)、(3)、(4)項如投標人未提供相關網(wǎng)頁截圖或所附截圖與復核結果不一致,評標委員會應按照其不滿足資格條件否決其投標。 投標人應當及時核查并更新政府網(wǎng)站公開的相關信息,并承擔由于信息填報不完整或者不準確等原因導致投標可能被否決的后果。相關信息由投標人填報的,其真實性由投標人負責,經(jīng)查證與事實不符的,視為投標過程中的弄虛作假行為,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5)評標委員會在評標時按照投標人提供的驗證方式對電子保證保險保函進行驗證。如投標人未提供電子保證保險保函在線驗證方式,或根據(jù)提供的驗證方式無法核實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6.2 評標委員會應對在評標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投標人與投標人之間、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存在的串通投標的情形進行評審和認定。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投標人之間協(xié)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zhì)性內(nèi)容; b.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 c.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中標; d.屬于同一集團、協(xié)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xié)同投標; e.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聯(lián)合行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個人編制; b.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c.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d.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投標報價呈規(guī)律性差異; e.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f.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個人的賬戶轉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 a.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 b.招標人直接或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 c.招標人明示或暗示投標人壓低或抬高投標報價; d.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 e.招標人明示或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 f.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4)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弄虛作假的行為: a.使用通過受讓或租借等方式獲取的資格、資質(zhì)證書投標; b.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 c.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業(yè)績; d.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 e.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 f.其他弄虛作假的行為。 3.7 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說明 3.7.1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nèi)容、明顯文字或計算錯誤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投標人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或說明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7.2 澄清和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zhì)性內(nèi)容。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7.3 評標委員會不得暗示或誘導投標人作出澄清、說明,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或說明,直至滿足評標委員會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或給發(fā)包人帶來未曾要求的利益的變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評標時不予考慮。 3.8不得否決投標的情形 投標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12.3 項所列情形的,均視為細微偏差,評標委員會不得否決投標人的投標,應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12.4 項規(guī)定的原則處理。 3.9 評標結果 3.9.1 評標委員會按綜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薦綜合得分前三名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人。 3.9.2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 |
具體評分標準如下:
評分因素與權重分值 |
評分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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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因素 權重分值 |
各評分因素細分項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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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承包人建議書(暗標) |
20分 |
對項目的理解和總體設計思路 |
2分 |
對招標項目的總體設計理解準確,思路與初步設計的設計理念、思路高度吻合,得1.6(不含)-2分; 對招標項目的總體設計理解較準確,思路與初步設計的設計理念、思路吻合,得1.2(不含)-1.6(含)分; 對招標項目的總體設計理解一般,思路與初步設計的設計理念、思路基本吻合,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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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圖設計方案 |
10分 |
總體設計方案優(yōu),適合現(xiàn)場條件、滿足施工要求、總體布局科學合理,得8.0(不含)-10.0分; 總體設計方案較好,滿足施工要求、總體布局合理,得6.0(不含)-8.0(含)分; 總體設計方案一般,基本滿足施工要求、總體布局基本合理,得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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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質(zhì)量保證措施 |
2分 |
保證措施具體、全面合理,得1.6(不含)-2.0分; 保證措施較具體、較合理,得1.2(不含)-1.6(含)分; 保證措施一般,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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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進度計劃保證措施 |
2分 |
保證措施具體、全面合理,得1.6(不含)-2.0分; 保證措施較具體、較合理,得1.2(不含)-1.6(含)分; 保證措施一般,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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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工作的重點、難點分析 |
2分 |
分析透徹,把握準確,可行性強,得1.6(不含)-2.0分; 分析較透徹,把握較準確,可行性較強,得1.2(不含)-1.6(含)分; 分析一般,可行性一般,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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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文件的優(yōu)化建議 |
2分 |
優(yōu)化建議科學、有效,關鍵技術問題對策明確、合理,得1.6(不含)-2.0分; 優(yōu)化建議較科學,關鍵技術問題對策較合理,得1.2(不含)-1.6(含)分; 優(yōu)化建議一般,關鍵技術問題對策基本合理,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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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資信 業(yè)績 |
10分 |
業(yè)績 |
10分 |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要求,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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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加一項已交工的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主體工程的施工業(yè)績或設計施工總承包業(yè)績加 4分,最多加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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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承包人實施方案 (暗標) |
20分 |
總承包管理 方案 |
3分 |
內(nèi)容完整,編制科學合理,可行性強,得2.4(不含)-3.0分; 內(nèi)容較完整,編制較合理,可行性較強,得1.8(不含)-2.4(含)分; 內(nèi)容基本完整,編制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得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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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組織設計 |
總體施工組織布置及規(guī)劃 |
2分 |
組織布置完備,規(guī)劃詳細具體、全面合理,得1.6(不含)-2.0分; 組織布置較完備,規(guī)劃較具體、較合理,得1.2(不含)-1.6(含)分; 組織布置一般,規(guī)劃基本合理,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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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項目的施工方案、方法與技術措施 |
4分 |
方案詳盡,措施合理,可行性較強,得3.2(不含)-4.0分; 方案較詳盡,措施較合理,可行性較強,得3.2(不含)-2.4(含)分; 方案一般,措施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得2.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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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通方案及保證措施 |
2分 |
體系完備,保證措施具體、全面合理,得1.6(不含)-2.0分; 體系較完備,措施較具體,得1.2(不含)-1.6(含)分; 方案一般,措施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得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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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 |
2分 |
體系完備,保證措施具體、全面合理,得1.6(不含)-2.0分; 體系較完備,措施較具體,得1.2(不含)-1.6(含)分; 體系基本完備,保證措施一般,得1.2分。 |
||||
工程質(zhì)量管理體系及保證措施 |
2分 |
體系完備,保證措施具體、全面合理,得1.6(不含)-2.0分; 體系較完備,措施較具體,得1.2(不含)-1.6(含)分; 體系基本完備,保證措施一般,得1.2分。 |
||||
安全生產(chǎn)管理體系及保證措施 |
2分 |
體系完備,保證措施具體、全面合理,得1.6(不含)-2.0分; 體系較完備,措施較具體,得1.2(不含)-1.6(含)分; 體系基本完備,保證措施一般,得1.2分。 |
||||
環(huán)境保護、水土保持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 |
1分 |
體系完備,保證措施具體、全面合理,得0.8(不含)-1.0分; 體系較完備,措施較具體,得0.6(不含)-0.8(含)分; 體系基本完備,保證措施一般,得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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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文物保護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 |
1分 |
內(nèi)容完整,編制科學合理,可行性強,得0.8(不含)-1.0分; 體系較完備,措施較具體,得0.6(不含)-0.8(含)分; 體系基本完備,保證措施一般,得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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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風險預測與防范,事故應急預案 |
1分 |
分析透徹,把握準確,可行性強,得0.8(不含)-1.0分; 分析較透徹,把握較準確,可行性較強,得0.6(不含)-0.8(含)分; 分析一般,可行性一般,得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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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評標價 |
50分 |
評標價得分計算公式: (1)如果投標人的評標價>評標基準價,則評標價得分=50-偏差率×100×0.6; (2)如果投標人的評標價≤評標基準價,則評標價得分=50+偏差率×100×0.3; 評標價最低得分為0分,評標價得分保留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四舍五入。 |
注:(1)第2.2.4(1)、(3)各項評委打分保留1位小數(shù),各評分因素得分應以評標委員會各成員的打分平均值確定,匯總得分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2)承包人建議書和承包人實施方案各打分項缺項,則該項得0分。
(3)各評分因素(評標價和履約信譽評分項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權重分值的 60%,評標委員會成員對某一項評分因素的評分低于權重分值 60%的,應在評標報告中作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