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應縣永豐灌區(qū)續(xù)建配套與節(jié)水改造項目2024年度增補工程施工標招標公告
招標單位 | 寶應縣中型灌區(qū)節(jié)水配套改造工程建設處 | 地區(qū) | 江蘇揚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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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11-21 | 項目編號 | BYYFGQZB-2024-SG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12-12 09:30 | 開標時間 | 2024-11-22 13:38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水利,市政,房建 |
相關產品 | 灌區(qū)續(xù)建配套工程 |
本招標項目寶應縣永豐灌區(qū)續(xù)建配套與節(jié)水改造項目2024年度增補工程已由揚州市水利局以揚水農〔2024]33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省級補助及縣級配套,項目法人為寶應縣中型灌區(qū)節(jié)水配套改造工程建設處,招標人為寶應縣中型灌區(qū)節(jié)水配套改造工程建設處,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唯誠建設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寶應縣永豐灌區(qū)續(xù)建配套與節(jié)水改造項目 2024 年度增補工程施工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寶應縣境內。
2.2項目總體建設內容、總投資金額:
寶應縣永豐灌區(qū)建成后,經過幾輪灌區(qū)改造項目的實施,骨干工程配套率與完好率得到很大的提升,在促進灌區(qū)糧食增產、農民增收和鄉(xiāng)村振興等方面發(fā)揮了巨大的效益,但在實際生產生活中仍零星存在一些問題,進一步完善灌區(qū)骨干灌排基礎設施,充分改善項目區(qū)農業(yè)生產條件,充分發(fā)揮工程資金使用效益,寶應縣中型灌區(qū)節(jié)水配套改造工程建設處組織實施本次寶應縣永豐灌區(qū)續(xù)建配套與節(jié)水改造項目2024年度增補工程。
本次工程灌溉渠道的最大設計流量均小于20m3/s,西溝支渠渠道級別為5級;渠系配套建筑物級別為5級。灌溉渠道工程渠道合理使用年限為20年,渠系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為30年。
工程實施方案批復概算總投資為375萬元。
2.3本合同項目招標范圍、對應投資金額:
2.3.1本合同項目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實施的寶應縣永豐灌區(qū)續(xù)建配套與節(jié)水改造項目2024年度增補工程施工標為1個施工標段(合同編號:BYYFGQZB-2024-SG),主要建設內容為:
(1)輸水工程:新增西溝支渠護砌1.522km;
(2)建筑物工程:新建永安箱涵1座;
(3)管護設施:西溝支渠道路恢復360m;新建豐收南干渠巡管道路2.285km,新增豐收南干渠防護欄桿0.93km、警示標牌14處。
上述工程項目和工作內容詳見本工程招標文件圖紙、專用條款及技術條款的有關要求,工程量詳見招標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單。
2.3.2本次招標對應的實施方案批復建安概算:320.86?萬元。
2.4本合同項目計劃工期:總工期90日歷天,計劃于2024年12月20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監(jiān)理簽發(fā)的開工通知為準),2025年3月20日前具備合同工程完工驗收條件(缺陷責任期另計)。
2.5質量等級: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guī)范》(DB32/T2334-2013)及江蘇省相關行業(yè)規(guī)定。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資質證書:具有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
(2)業(yè)績要求:/。
(3)財務要求:/。
(4)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具有有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5)項目經理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一級建造師須提供電子注冊證書,詳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下同);(須提供投標人為其繳納的2024年8月-10月任意一個月的社保原件掃描件,上傳至系統(tǒng)中),投標人須出具無在手工程承諾書并加蓋公章,時間為招標公告發(fā)布后,無以項目經理身份承擔的在建工程執(zhí)行江蘇省水利廳文件“蘇水基[2016]17號”規(guī)定。
關于無在建工程的界定:項目經理有在建工程時,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經該在建工程建設單位同意,并完善有關手續(xù)后,可以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體工程已完成;
②通過水下(泵站機組啟動、河道通水)驗收;
③通過合同完工驗收;
④工程具備合同完工驗收條件,已向建設單位提出合同完工驗收申請,并經建設單位確認;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
(6)技術負責人要求:/。
(7)其他人員要求:/。
(8)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要求: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須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分別為A、B、C三類)。
(9)施工設備要求:/。
(10)其他要求:
①近5年投標人企業(yè)、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未因行賄犯罪記錄被限制目前投標(須在“資格審查資料”之“承諾函”章節(jié)中提供“無行賄犯罪承諾”);
②投標人被“信用中國”網站、“信用江蘇”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須在“資格審查資料”之“承諾函”章節(jié)中提供“無失信被執(zhí)行人承諾”)。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要求見第7.2款“資格評審標準”。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本招標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從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北京時間,下同)為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前完成如下工作:
(1)請各投標人于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前在“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企業(yè)信用信息系統(tǒng)(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分類→水利工程→投標人→信用信息平臺)”中建立企業(yè)投標信息資料庫,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由投標人承擔責任。
(2)投標人在獲取招標文件前,須辦理投標所需的電子CA及簽章(相關資料下載地址: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分類→水利工程→投標人→相關下載)。
4.2獲取招標文件
完成上述準備工作后,在第4.1款規(guī)定的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內使用單位數(shù)字證書登錄“揚州市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登錄路徑: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交易平臺登錄→水利工程)(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名稱、網址,下述所稱交易平臺除特別說明外均指本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免費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12月12日9時30分。逾期送達的電子投標文件(線上文件),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5.2開標模式及遞交方式
5.2.1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投標人無需到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揚州市文昌東路9號科技館1號樓5樓第3開標室)現(xiàn)場參加開標會議。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路徑:“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交易平臺登錄→水利工程”)用電子CA簽章進入“揚州市水利工程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中“開標現(xiàn)場直播”欄目,參與現(xiàn)場電子開標。各投標人須提前進入,收聽觀看實時音視頻交互效果并及時在發(fā)言欄中反饋,未按時完成登錄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參與交互的,視為放棄交互和放棄對開評標全過程提疑的權利,投標人將無法看到解密指令、否決投標及澄清、唱標、評審結果等實時情況,并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后果。
5.2.2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xiàn)場提出,招標人當場予以答復,并制作記錄。開標結束后投標人不得對開標事項再提出異議。
6.現(xiàn)場踏勘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組織踏勘現(xiàn)場和投標預備會,投標人可以自行踏勘現(xiàn)場。
7.評標標準和方法
7.1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
7.2資格評審標準
評審標準打“/”的為不作評審要求。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1.營業(yè)執(zhí)照 | 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
2.資質證書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1)項規(guī)定 |
3.業(yè)績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2)項規(guī)定 |
4.財務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3)項規(guī)定 |
5.安全生產許可證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4)項規(guī)定 |
6.項目經理資格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5)項規(guī)定 |
7.技術負責人資格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6)項規(guī)定 |
8.其他人員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7)項規(guī)定 |
9.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8)項規(guī)定 |
10.施工機械設備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9)項規(guī)定 |
11.其他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10)項規(guī)定 |
12.社會保險 | 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2024年8月至10月任意一個月在本單位依法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已退休人員需提供相應的退休證明及聘任合同)。 |
13.聯(lián)合體 | 符合招標公告第3.2款規(guī)定 |
14.分包人資格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1款規(guī)定 |
15.不存在禁止投標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
16.資格審查資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5款規(guī)定 |
7.3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評標基準價;
ai—投標人的有效報價(i=1,2,…,n),有效報價為未超出投標最高限價并經算術性偏差修正的報價;
T—招標人最高投標限價;
A—招標人最高限價在評標基準價中所占的權重系數(shù),A值在開標時由招標人代表隨機抽取確定,A值的取值為0.70、0.75、0.80。
n—進入計算評標基準價的有效報價的投標人個數(shù):
①當n≤5時,評標基準價計算時的“n”為所有有效投標報價個數(shù);
②當有效標n>5時,評標基準價計算時的“n”為分別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標報價個數(shù);去除的最高和最低報價個數(shù)各為:所有有效投標報價個數(shù)×20%(取整數(shù),小數(shù)不計)。
注:①投標人所投標段的報價不得超過招標人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否則按無效標處理;
②投標報價低于最高限價的85%,不再參與評標基準價的計算。
最高投標限價:317.19萬元。
7.4分值構成
總分值為100分,其中:施工組織設計22分;投標報價 70分;項目管理機構 6分;企業(yè)業(yè)績 2 分。
7.5評分因素與評分標準
條款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標準 | |
一 | 施工組織設計 (22分) | 1.1施工總體布置 (2分) | 1、工場布置(有詳細的總平面布置圖、表及相應文字說明)及生產生活設施、料場、加工廠等相關臨時設施設計合理、布置得當,得1分。 2、施工場內外道路設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擾措施合理,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1.2進度計劃、資源配置和材料組織 (3分) | 1、施工進度計劃科學、合理,有詳細的施工進度橫道圖或網絡圖,工序分解詳細合理,得1分。 2、主要原材料及半成品材料的采購、保管、檢測和質量保證措施可行,得1分。 3、主要施工機具設備及勞動力配置安排詳盡合理,能滿足施工強度需求,有詳細的計算說明,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
1.3主要臨時措施方案與保證 (3分) | 1、施工圍堰、施工期降排水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證,得1分。 2、季節(jié)性施工技術方案全面合理,人員、機械、設備、物資、經費、組織等保障措施可行,得1分。 3、現(xiàn)場矛盾協(xié)調處理方(預)案合理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
1.4主要施工方案與質量 (10分) | 1、清雜等土方工程開挖、回填等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藝符合設計及規(guī)范要求,質量保證措施有效可行全面,棄土棄運等滿足環(huán)保要求得1分。 2、棄土區(qū)、排泥場布置及渠道疏浚施工方案合理,質量保證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1分。 3、護砌工程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藝符合有關施工規(guī)程規(guī)范要求,質量保證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3分。 4、砼道路施工工藝及方案組織全面合理,得3分。 5、管涵和警示標牌、護欄(采購安裝)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藝等符合有關施工規(guī)程規(guī)范要求,質量保證措施有效可行,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
1.5質量體系、環(huán)保水保、檔案資料管理和農民工工資措施保證 (4分) | 1、質量管理體系完整,組織體系健全,崗位職責明確,措施得力有保障,得1分。 2、環(huán)保、水保管理體系健全,施工區(qū)域內揚塵、噪音、污染物處理及排放等符合國家及地方環(huán)境保護標準,水保技術及管理措施到位,得1分。 3、安全文明施工計劃合理詳盡、建設投入(資金、人員、設備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證,得1分。 4、檔案資料管理,農民工工資發(fā)放制度建立、合同簽訂、廉政等保證措施方案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
二 | 投標報價 (70分) | 2.1投標報價 (70分) | 1、投標報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保留2位小數(shù)): 偏差率=(投標人報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100% 2、投標價報價得分計算 本工程采用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的計算見7.3款。 有效投標價(算術修正后,下同)與評標基準價相比: ①與評標基準價相等的,得滿分70分; ②在評標基準價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評標基準價以上,每高1%扣1分; 上述計算結果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數(shù)字,小數(shù)點后第3位數(shù)字“四舍五入”,投標報價得分最低分值為0分。 |
三 | 項目管理機構 (6分) | 3.1項目經理職稱 (1分) | 項目經理具備水利工程專業(yè)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的,得1分。 |
3.2項目部主要人員素質 (2分) | 項目部主要人員(項目經理除外)具有水利工程專業(yè)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2分。 須提供相應的職稱證書,須提供由社保機關出具的2024年8月-2024年10月任意一月本企業(yè)為其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證明原件掃描件,否則不得分。 | ||
3.3項目經理答辯 (3分) | 項目經理答辯采用閉卷,答辯題目由評標委員會現(xiàn)場討論確定。 答辯地址: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揚州市文昌東路9號市民中心1號樓5樓第3開標室) 答辯簽到截止時間:2024年12月12日11時00分,項目經理需攜帶身份證原件現(xiàn)場核驗并簽到。 | ||
四 | 企業(yè)業(yè)績 (2分 | 投標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來、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簽約合同價)150萬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業(yè)績的,有1項得得1分,此項最高得2分。 須同時具備中標通知書、合同協(xié)議書、完工或竣工驗收評定資料(包含驗收鑒定書、專家簽名表等)。 | |
其他要求 | 注:1、投標文件技術方案頁碼要求:投標文件中施工組織設計頁數(shù)限制范圍為:不超過200頁(含200頁),對超過限制頁數(shù)的投標文件,每超過一頁扣0.1分。 2、以上評分標準中,涉及證明材料的打分項的內容,均需上傳掃描件。 3、以上評分細則每項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證明材料為依據。凡弄虛作假,提供假證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經查實,資格審查不予通過;對已經宣布中標的投標人則由招標人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4、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個月的新辦企業(yè)只需提供繳納名冊(名冊中包含擬派項目經理及項目管理機構人員);新成立企業(yè)距投標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證明材料(以新辦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發(fā)放日期為準)。 5、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分法,其中技術標部分采用“去極值法”,即施工組織設計各評分點得分取所有技術標評委評分中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和最低評分后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 |
8.1未在“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企業(yè)信用信息系統(tǒng)”中建立投標信用檔案和信息資料庫的投標人,請在獲取電子招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完成信用檔案和信息資料庫的建立。相關資料下載地址: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相關下載→交易平臺投標人操作手冊。具體流程為:
①攜帶相關原件資料至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漢中門大街145號二期新大樓)3樓大廳翔晟簽章業(yè)務窗口,或者至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揚州市文昌東路9號市民中心1號樓)5樓大廳翔晟簽章業(yè)務窗口完成信用檔案和信息資料庫的建立;
②投標人使用企業(yè)CA證書在《系統(tǒng)》中注冊帳號,并按照用戶手冊填寫相關信息;
③投標人使用企業(yè)CA證書登陸揚州市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并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完成網上報名程序。
8.2本項目監(jiān)督部門:
揚州市水利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聯(lián)系方式:0514-87939920;
寶應縣水務局招標投標辦公室,聯(lián)系方式:0514-80893919。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揚州水利網上發(fā)布。
招標人:寶應縣中型灌區(qū)節(jié)水配套改造工程建設處
地址:寶應縣蘇中中路155號
聯(lián)系人:楊女士
電話:0514-88222424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唯誠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揚州市維揚路106號,商城國際大廈19F1910室
聯(lián)系人:陳工、魏工
電話:0514-87880356、13101952550
電子郵件:17543803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