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能源廂式冷藏車采購項目競價公告
招標單位 | 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地區(qū) | 廣東深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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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11-25 | 項目編號 | CZ2024008260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12-06 09:00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 |
相關產品 | 新能源廂式冷藏車 |
競價公告
中國南航集團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現(xiàn)對2024年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能源廂式冷藏車采購項目進行競價采購。
1、項目簡介
1.1 項目名稱:2024年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能源廂式冷藏車采購項目。
1.2 項目編號:CZ2024008260。
1.3 項目類別:貨物類。
1.4 資金來源:企業(yè)自籌資金;
1.5 項目內容、數(shù)量、限價或預算:本項目通過公開競價方式選取1家供應商為采購人提供新能源廂式冷藏車,總價限價為105萬元,單價限價35萬元/臺。
序號 | 采購內容 | 采購數(shù)量(臺) | 單價含稅限價(元) | 總價含稅限價(元) | 主要規(guī)格 | 備注 |
1 | 新能源廂式冷藏車 | 3 | 350000 | 1050000 | 1)外廓尺寸(mm):6100mm≤長≥5990mm;2250mm≤寬≥2000mm;3200mm≤高≥3000mm。 (2)貨廂尺寸(mm):≥4000*2000*2100 | 車輛要求詳見第四章用戶需求 |
注:1、以上均為含稅價。因國家稅務政策變化導致增值稅率發(fā)生變化時,按新的增值稅率執(zhí)行,協(xié)議價=協(xié)議簽訂時的不含稅價*(1+新稅率)。協(xié)議簽訂時的不含稅價=(協(xié)議約定的含稅價、價外費用)/(1+協(xié)議簽訂時適用的稅率)。
2、本項目采用框架(無固定總金額)采購模式。供應商的報價須包含車輛、包裝、運輸、搬運、檢驗、安裝及調試、人員培訓、車輛上牌、車輛購置稅、稅金、車輛/設備配件、專用工具等全部費用。免車輛購置稅需提供相關證明。供應商必須對全部內容進行報價,如有缺漏或超過最高限價(單價)的報價,將導致報價無效。本次采購數(shù)量和對應的總價僅為初步的預估上限,不視為采購人對供應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購或采購金額的承諾,合同期內的采購數(shù)量可能會有所增減,采購人有權按實際需要調整,最終采購數(shù)量以采購人實際采購需求、訂單為準,并按實際交易數(shù)量進行結算。除符合法律、法規(guī)、政府政策等規(guī)定的以外,采購單價不再進行調整。
1.6 交貨地點及交貨期限:
序號 | 交貨內容 | 交貨地點 | 交貨期 |
1 | 新能源廂式冷藏車 | 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0天內完成交貨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體起始時間以雙方簽署合同內容為準。
1.8 本項目只接受在中國南方航空采購招標網(wǎng)或采購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網(wǎng)站下載本競價文件的供應商提交響應文件。
1.9 本項目提供的產品/服務應符合中國現(xiàn)行各項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和管理規(guī)范等規(guī)定及要求。本項目鼓勵使用低碳、新能源、節(jié)能、環(huán)保產品。
2、供應商資格要求
參加本項目報價的供應商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應商必須是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如分公司參加本次競價,須取得總公司的授權。(注意:須提供分公司、總公司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分公司自身滿足以上要求的證明材料以及總公司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文件;授權文件請按照響應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寫。)
2.2 分支機構(分公司)以自己名義參加本次競價的,不得使用法人(總公司)的資質與業(yè)績。
2.3 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以及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實體,應當主動回避,不得參加本次競價項目。分支機構(分公司)與法人(總公司)、同一法人(總公司)下設的多家分支機構(分公司)不得同時參加本次競價項目。
2.4 供應商在經營活動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黑名單)信息”(注意:須提供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此項完整內容截圖或報告)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注意:須提供信用中國網(wǎng)站中此項完整內容截圖或報告)”,或者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單或失信主體名單。(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僅以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或信用中國網(wǎng)站顯示信息為準進行形式審查并作為認定依據(jù),其他網(wǎng)站或文件不作為認定依據(jù)。)以上兩項證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擇一提供。如擇一提供,視為供應商承諾均不在兩項名單中;任何時候,如經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查詢發(fā)現(xiàn)供應商在任一名單內的,視為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境外企業(yè)、港澳臺地區(qū)企業(yè)及國內事業(yè)單位無需提供本款規(guī)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團“限制交易供應商名單”且仍在限制期內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不得參與本次競價。
2.6 被列入南航集團“禁止交易企業(yè)名單”的企業(yè),不得參與本次競價。
2.7 遞交文件的供應商之間在本項目過程中登陸平臺,下載、遞交、解密相應文件等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存在IP地址異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臺服務費、提交各類保證金等付款行為的銀行賬戶一致的,不得通過符合性審查,且采購人有權對供應商涉嫌違規(guī)的這些行為按第二章第二節(jié)《供應商須知》中第3.4.6的規(guī)定,以及依據(jù)本競價文件的其他規(guī)定和法律法規(guī)進一步審查、追究責任。
2.8 競價人須為本次采購標的物的合法制造廠家或經銷商或改裝廠,如為制造廠家,其經銷商或改裝廠不得同時參加該項目競價。若為經銷商或改裝廠,則必須取得制造廠家對本項目的合法授權。(注意:須提供制造廠家的證明材料,要求能夠充分證明其具有合法生產權利及生產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國家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辦法的采購標的物相關生產許可證或證明等;經銷商或改裝廠需提供制造廠家滿足上述要求的證明材料及針對本項目的合法授權。)
2.9 競價人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意:須提供2023年11月1日至競價截止日(任一天)開具過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掃描件一份以及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fā)票檢驗平臺”上該發(fā)票的檢驗截圖。)
2.10 競價人需提供中國汽車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chinacar.com.cn/search.html)發(fā)布的競價車型的“車型詳細參數(shù)”頁的截圖。(注意:提供截圖。)
未通過上述資格要求審查的供應商不具備競價資格,評審委員會有權認定其不具備競價參與資格;任何時候發(fā)現(xiàn)供應商提交的相關文件、證明材料或承諾系偽造、變造或捏造的,將取消其成交供應商資格并列入南航集團限制交易供應商名單——視為其已主動放棄自本次競價采購之日起3年內參加南航集團任何采購方式下任何項目的采購活動。
3、競價文件的獲取
3.1 獲取競價文件時間:【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8】日;請務必在此期間登陸“中國南方航空采購招標網(wǎng)”,選擇項目下載競價文件;否則將無法參與本次競價。
3.2 競價文件獲取途徑:
詳見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響應文件的遞交
4.1 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報價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6】日【9】時【00】分,供應商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遞交響應文件。
4.2 逾期上傳的響應文件,采購人將予以拒收。
5、聯(lián)系方式
5.1 采購人: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寶安區(qū)福永街道深圳寶安國際機場南方航空綜合大樓5樓
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崔小姐 0755-23453191
5.2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中國南航集團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機場路272號南航貿易大樓
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宋女士,020-86124759
6、澄清、異議、投訴反饋路徑
6.1 如供應商對采購文件有疑問,需采購人進行解釋說明的,應按照采購文件第二章2.2.1項規(guī)定,進入中國南方航空采購招標網(wǎng)采購項目提問區(qū)域提出疑問。
6.2 如供應商對采購文件有異議的,可在異議有效期內將有效的異議材料書面遞交至采購人,同時進入中國南方航空采購招標網(wǎng)文件澄清異議區(qū)域,將異議函上傳系統(tǒng)(紙質異議函原件須郵寄至采購人,否則異議將不予處理,異議有效期時限以采購人收到書面材料的時間為準)。
異議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廣州市白云區(qū)機場路272號
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人:宋女士,020-86124759
6.3 如供應商對異議回復結果不滿意,或認為本次采購活動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規(guī)章制度的,可在收到異議回復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進行實名投訴。
投訴材料唯一受理部門:中國南航集團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法律合規(guī)部
聯(lián)系地址:廣州市白云區(qū)機場路272號
聯(lián) 系 人:胡女士
聯(lián)系電話:020-86127707
6.4 供應商應按照規(guī)定的渠道路徑維護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內容和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真實、客觀、來源合法。調查過程中,若發(fā)現(xiàn)供應商有意捏造事實、偽造證明材料、以非法途徑取得證明材料,或故意詆毀,造成不良影響的,一經查實,將按照采購人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異議有效期時限要求 | |
資格預審階段 | 截至“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遞交日期前”提出異議 |
采購文件發(fā)布階段 | (招標采購項目)截至“獲取招標文件時間截止后48小時,或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以較晚的期限為準)”提出異議 |
(非招標采購項目)截至“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24小時”提出異議 | |
評審結果公示階段 | 截至“評審公示期內”提出異議 |
澄清、異議、投訴具體要求詳見競價文件第六章“響應文件格式”中《澄清/異議/投訴承諾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