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國電信寧德分公司福安觀瀾云頂智能化系統(tǒng)集成項目詢價結果公示
招標單位 |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寧德分公司 | 地區(qū) | 福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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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單位 | 福建北浦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編號 | |
中標金額 | 發(fā)布時間 | 2024-11-26 | |
項目分類 | 中標 | 行業(yè)分類 | 數(shù)字化智能化 |
相關產(chǎn)品 | 智能化系統(tǒng)集成 |
2024年中國電信寧德分公司福安觀瀾云頂智能化系統(tǒng)集成項目詢價結果公示
按照2024年中國電信寧德分公司福安觀瀾云頂智能化系統(tǒng)集成項目詢價文件載明的方法和標準,本項目詢價結果如下:
(一)成交供應商情況
序號 |
產(chǎn)品 |
成交供應商 (按綜合排名排序) |
成交供應商數(shù)量 |
1 |
2024年中國電信寧德分公司福安觀瀾云頂智能化系統(tǒng)集成項目 |
福建北浦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
1 |
(二)否決應答情況
本項目不涉及否決應答情況。
公示時間: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9日,共4天。
公示期間,應答供應商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成交供應商有異議的,可向采購人提出。現(xiàn)將異議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異議提出人應為應答供應商或與本項目有關的利害關系人;
2.異議應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包括異議事項及證明材料等內(nèi)容,異議應當包括下列內(nèi)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異議項目名稱、標段/包(如有);
(3)具體明確的異議事項和相關的主張、訴求;
(4)必要的證明材料和依據(jù);
(5)提出異議的日期;
3.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異議函應當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
4.異議應在公示期內(nèi)提出;
5.異議人應提供關于異議事項的有效線索,且應配合查證;
6.書面異議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后以紙質文件或電子掃描件提交;
7.異議人對其他應答供應商的應答文件及評審資料等非公開內(nèi)容提出異議的,應提供合法信息來源;
8.采購人認為異議材料不明確、不充分,需要異議人進一步明確或補充的,異議人應按要求進行明確或補充;
9.異議人提出的異議事項屬于以下三種情況的,采購人有權不予受理:
(1)異議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項要求的;
(2)已作出明確答復,且無新的事實依據(jù),就同一事項反復提出異議的;
(3)異議事項已進入行政投訴、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異議人應保證異議內(nèi)容和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及其來源的合法性,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項目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方式:張經(jīng)理 0593-2993298
異議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方式:龔經(jīng)理,0593-2961905
采購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寧德分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