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縣高墟鎮(zhèn)南湖路(344省道至振湖大道)改造工程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招標單位 | 沭陽縣高墟鎮(zhèn)人民政府 | 地區(qū) | 江蘇宿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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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11-25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12-10 09:30 | 開標時間 | 2024-12-10 09:30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公路,房建,民航/水運 |
相關產品 | 南湖路改造工程 |
沭陽縣高墟鎮(zhèn)南湖路(344省道至振湖大道)改造工程標段施工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沭陽縣高墟鎮(zhèn)南湖路(344省道至振湖大道)改造工程已由沭陽縣發(fā)展和改革局以沭發(fā)改投資發(fā)【2024】23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沭陽縣高墟鎮(zhèn)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上級專項+地方配套,出資比例為50%+50%,招標人為沭陽縣高墟鎮(zhèn)人民政府。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沭陽縣高墟鎮(zhèn)境內。
2.2 項目規(guī)模:沭陽縣高墟鎮(zhèn)南湖路(344省道至振湖大道)改造工程,沭陽高墟鎮(zhèn)南湖路,起點位于與 S344 省道交叉口,路線向東延伸,止于與振湖大道交叉口,路線全長約 1.637km,寬15m,面積約24555㎡。擬對老路進行改造,按城市次干路標準改造,范圍包含路基、路面等工程。
2.3 計劃工期:80日歷天,工程缺陷責任期為2年。
2.4 質量要求:標段工程交工驗收的質量評定:合格;竣工驗收的質量評定:優(yōu)良。
2.5 本次招標工程共分1個標段。標段劃分及招標內容如下:
沭陽縣高墟鎮(zhèn)南湖路(344省道至振湖大道)改造工程
招標范圍包含:路基、路面等的施工及為實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臨時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復。
2.6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方式:合同簽訂后,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供合同價款 10%的預付款擔保后,發(fā)包人支付合同價款的 10%作為預付款;完成工程量的 50%,付合同價款的 30%;工程完工,經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價款的 80%;工程審計結束付至工程審定價款的 97%;余款待缺陷責任期期滿且無質量問題后一次性付清。(無息)
2.7 本項目預算價:749.168069萬元,最高限價:749.168069萬元,高于此限價作無效標處理。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次招標項目標段施工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要求為:
(1)資質要求:持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信譽要求:投標人同時滿足以下3項要求
a.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當天,投標人在最近一次江蘇交通項目的信用檔案等級評定中被評為C級及以上(注:無本省信用評價結果的從業(yè)單位,其信用等級根據《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蘇交規(guī)(2024)6號)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確定,投標文件須提供相關網頁截圖作為證明材料,否則不予認可;
b.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c.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注:投標人應提供在信用中國(或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單的網頁截圖,否則不予認可。
(3)項目經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且具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項目經理無其他在建項目且無新中標工程(如項目經理目前仍在其他項目上任職,則投標人應提供由該項目發(fā)包人出具的、承諾上述人員能夠從該項目撤離的書面證明材料,如有此證明其原件的掃描件上傳至投標文件中)。在建工程:指處于發(fā)布中標通知書到取得交工驗收證書(若為住建項目則指竣工驗收證明)期間的工程。
(4)其他要求:項目負責人(如為已退休人員但又在執(zhí)業(yè)期內的,在投標時提供退休證及其本人身份證)必須為本單位人員,且在投標時提供投標截止前6個月內本單位為其辦理的任意一個月養(yǎng)老保險或醫(yī)療保險繳納證明,證明以投標人當地社保機構出具的證明或社保機構自助查詢結果打印件為準。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項目的投標:
(1)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行為,依法被取消投標資格且期限未滿的;
(2)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有違法違規(guī)等不良行為,被招標投標管理部門公示限制投標且限制期限未滿的;
(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4)本工程執(zhí)行“江蘇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協(xié)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通報文件精神,凡是出現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監(jiān)督主管部門限制準入的投標單位和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參加本次投標。
4.資格審查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方法:合格制。
5.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評標辦法: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評審標準:經評審的投標價相等時,評標委員會依次按照以下優(yōu)先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1)投標報價低的投標人優(yōu)先;(2)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評為較高信用等級的投標人優(yōu)先;具體評標細則請從招標文件中下載。
6.招標文件的獲取
6.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11月26日 09:00至2024年12月02日 17:30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 (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標人業(yè)務系統(tǒng)免費獲取招標文件。
6.2投標人網上獲取招標文件需申領數字證書(CA鎖、標證通),通過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辦事指南-下載中心模塊搜索“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辦理指南”,自行選擇服務商后按指南辦理對應數字證書。因投標人未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導致無法參與投標的,相關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7.投標文件的提交
7.1 網上電子投標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24年12月10日 09:30;
7.2 開標地點:
□ 采用現場開標:/
? 采用網上開標:需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標人業(yè)務系統(tǒng)進入網上開標大廳參與開標,投標人進入網上開標大廳即自動簽到,未在系統(tǒng)約定時間內解密的未簽到的投標人視為放棄投標。
7.3 網上電子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上傳至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逾期上傳或者未上傳到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http://www.jszb.com.cn/jszb/)及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fā)布。
9.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 沭陽縣高墟鎮(zhèn)人民政府 | 招標代理機構: | 江蘇容彥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沭陽縣高墟鎮(zhèn) | 地 址: | 沭陽縣沭城天下16號樓4層 |
聯 系 人: | 何培培 | 聯 系 人: | 榮敏 |
電 話: | 15151103735 | 電 話: | 15151107092 |
電子郵件: | / | 電子郵件: | / |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