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區(qū)朋虹街路面白改黑提升工程(S215線K318+988~K321+507段水泥路面改造工程)補遺書(第一號)
招標單位 | 泉州市洛江區(qū)交通建設開發(fā)有限公司 | 地區(qū) | 福建泉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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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11-25 | 項目編號 | 泉交招字[2024]019號 |
投標截止時間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公路 |
相關產品 | 路面改造 |
洛江區(qū)朋虹街路面白改黑提升工程(S215線K318+988~K321+507段水泥路面改造工程)補遺書(第一號)
各投標人:
洛江區(qū)朋虹街路面白改黑提升工程(S215線K318+988~K321+507段水泥路面改造工程)(招標編號:泉交招字[2024]019號),現就有關事宜發(fā)布補充修改如下:
一、關于招標文件的補充修改
1、根據交法規(guī)〔2020〕1號文規(guī)定,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正文3.5.1條款原內容修改為:“3.5.1 “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按照“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的,可僅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下同)、 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若有要求)、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的彩色掃描件,投標人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基礎信息(體現股東及出資詳細信息)的網頁截圖。
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的復印件應提供全本(證書封面、封底、空白頁除外),應包括投標人名稱、投標人其他相關信息、頒發(fā)機構名稱、投標人信息變更情況等關鍵頁在內,并逐頁加蓋投標人單位電子公章。”
2、招標文件中“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http://glxy.mot.gov.cn)” 統一修改為“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jiān)督管理系統(https://hwdms.mot.gov.cn)”。
3、原招標文件第四章第二節(jié)B.項目專用合同條款-項目專用合同條款數據表-序號15條目號17.2.1(1)內容修改為:開工預付款金額: 10 %簽約合同價② 。
4、原招標文件第四章第二節(jié)B.項目專用合同條款17.2預付款內容修改為:
17.2預付款
17.2.1 預付款
本項約定為:
預付款包括開工預付款和材料、設備預付款。具體額度和預付辦法如下:
(1)開工預付款的金額為10%簽約合同價。在承包人簽訂了合同協議書且承包人承諾的主要設備進場后,監(jiān)理人應在當期進度付款證書中向承包人支付開工預付款。
承包人不得將該預付款用于與本工程無關的支出,監(jiān)理人有權監(jiān)督承包人對該 項費用的使用,如經查實承包人濫用開工預付款,發(fā)包人有權立即向銀行索賠履約 保證金,并解除合同。
(2)材料、設備預付款:本工程材料、設備不支付預付款。
17.2.2 預付款保函
本項細化為:
承包人無須向發(fā)包人提交預付款保函。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預付款,應按照本合同第17.2.1項規(guī)定使用,承包人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對預付款的正常使用承擔保證責任。
17.2.3 預付款的扣回與還清
本項約定為:
(1)開工預付款在進度付款證書的累計金額未達到簽約合同價的30%之前不予扣回,在達到簽約合同價30%之后,開始按工程進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簽約合同價的1%,扣回開工預付款的2%)分期從各月的進度付款證書中扣回,全部金額在進度付款證書的累計金額達到簽約合同價的 80%時扣完。
(2)當材料、設備已用于或安裝在永久工程之中時,材料、設備預付款應從進度付款證書中扣回,扣回期不超過 3個月。已經支付材料、設備預付款的材料、設備的所有權應屬于發(fā)包人。
本補遺書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所有投標人具有約束力;補遺書內容若與招標文件內容有不一致之處,以本補遺書內容為準;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時間對同一內容存在不同約定時,以最后約定的內容為準。
建設單位: 泉州市洛江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蓋章)
招標人: 泉州市洛江區(qū)交通建設開發(fā)有限公司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招標代理機構: 正大鵬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