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鴻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運維服務項目(采購編號CX2024-812)二次詢比公告
招標單位 | 中電鴻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地區(qū) | 江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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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11-26 | 項目編號 | CX2024-812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12-04 14:30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維修改造 |
相關產(chǎn)品 | 運維服務 |
中電鴻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運維服務項目(采購編號CX2024-812)二次詢比公告
中電鴻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運維服務項目(采購編號CX2024-812)(項目編號:ZWKCZ202411179),采購人為中電鴻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中通服網(wǎng)盈科技有限公司。本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nèi)容
1.1采購內(nèi)容:運維服務項目。
1.2運維期限:5年。
1.3本次采購最高含稅限價為153900元人民幣(增值稅稅率6%);供應商報價超過含稅最高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1.4分包劃分情況: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供應商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提供新版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掃描件加蓋公章。(須提供清晰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掃描件加蓋公章)
2.2供應商及法定代表人未被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提供“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蓋公章;(查詢網(wǎng)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截屏打印件加蓋公章。
2.3供應商能夠開具滿足采購人需要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提供承諾書加蓋公章)
2.4供應商在中國電信MSS合同系統(tǒng)中的“信用管理模塊”中無違規(guī)失信信息。(本條供應商無需提供)
2.5供應商須在最近五年內(nèi)參與的采購活動中無行賄犯罪記錄,評審委員會通過裁判文書網(wǎng)(http://www.court.gov.cn/)對供應商的行賄犯罪記錄進行核查。(提供截屏打印件加蓋公章。)
2.6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諾書加蓋公章)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蛉∠稑?響應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nèi)[響應截止時間前36個月]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nèi)[響應截止時間前60個月]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nèi)[響應截止時間前60個月]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為本詢比項目的詢比代理機構;
(13)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詢比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詢比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及處理結果,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chǎn)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涉及多個產(chǎn)品的,供應商及其任一響應產(chǎn)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詢比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17)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應商是代理商的,本條所指的供應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聯(lián)合體響應的,聯(lián)合體成員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7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提供承諾書加蓋公章)
3. 詢比文件獲取
3.1 獲取時間:2024年11月27日00時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30日00時00分00秒。
3.2 獲取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5.供應商注冊”。
3.3 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4. 響應文件的提交
4.1響應文件提交方式:響應文件郵寄提交。
4.2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和郵寄地址:2024年12月4日14時30分(北京時間);郵寄到常州市武進區(qū)夏雷村188號常州電信物資采購室5號樓204室毛昊曄收13306118059(郵寄方式以文件收到時間為準)。
4.3唱價時間和地點:本項目不唱價。
4.4出現(xiàn)以下情形時,不予接收響應文件:
4.4.1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4.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獲得本項目詢比文件的;
4.4.3詢比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5. 供應商注冊
5.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5.2 CA證書辦理
參加詢比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首頁“操作指引-CA辦理”。
5.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
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
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7.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7.1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中電鴻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中通服網(wǎng)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鄴區(qū)奧體大街68號4幢10層
聯(lián)系人:毛昊曄
電話:13306118059
電子郵件:13306118059@189.cn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賬號:9558854301002835087
7.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采購人:中電鴻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中通服網(wǎng)盈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